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最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500字精选)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最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500字精选)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03-30 06:29:43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最喜欢书里的人物作文500字精选)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一】

我们在校园里已经度过了4个春秋,在这4个春秋里,我的记忆仿佛成了一片树林,有许多高大苍翠的树,那是快乐;还有许多低矮枯萎的小树,那是悲伤;许多事情虽然不大,但同样也值得我们怀念。

那是一个一年前的早晨,我们的老师突然叫我们拿出一张稿纸,在上面写下你最爱的五个人。我写了“爸爸妈妈外婆爷爷表弟”。一开始,我们笑眯眯地按照老师的指示去做,一点都不知道老师要干什么。

突然,老师叫我们划去一个人,全班“啊——?”得一声叫起来,又吵闹了一分多钟,这次老师没有像平常一样骂我们,而是任凭我们吵,一分多钟后,我想了又想,划掉了表弟。

老师过了一会儿,又叫我们划去一个人,又连续划掉了第三个、第四个。这时班里已经有几个人发出了“火车叫”。我经过许久的反复揣摩,只留下了外婆。因为外婆照顾我像保护钻石一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经常给我鼓励和赞许。

此时,我突然感到手中的不是笔,而是一把冷笑的尖刀。老师又对我们说,划掉就等于这个人不存在了。

我回到家,把这张纸撕成碎片,扔进了马桶,又迅速按下冲水键。心里一遍一遍喊着“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生命是难以取舍的,我的每个亲人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我爱我的亲人!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二】

上周四,我们学校里发生了一件至今令我难忘的事。

下午上课前,我和同学在操场上玩,突然看见我们教室门口被同学们围得水泄不通,还有的同学爬在窗户上向里探头张望。我不知道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急忙三步并作两步,从门口人缝挤进去。原来,我的同桌倒在椅子上,嘴角还有白沫,老师叫他名字也不答应。我又听见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是不是“癫痫病”?有的同学说这病会“传染”,有的又给我说可能会传染给我,“呀!你放在暖气片上的牛奶也不能喝了!”突然有人说出这样的话,我心里忐忑不安。等老师把我的同桌背上车,送医院急救,教室里才恢复了平静。

放学以后,我回到家,向爸爸讲了这件学校“新闻”。爸爸立刻上网查找“儿童癫痫病”的症状,会不会“传染”,最后得知:癫痫病不会传染,我的同桌也不是那种病症,更不象同学们议论的那么可怕。

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告诉我们,我的同桌是重症高烧。我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件难忘的事情在我的脑海里一直记忆犹新。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三】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当你三拳打死镇关西后,就注定了你将失去丰衣足食的生活;就注定了你今后被迫逃逸与躲藏的生活,也就注定了你从此开始浪迹天涯,颠沛流离的生活。当我看见你“逃生不避路,到处便为家。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时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做,对你来说到底值吗?

“***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你。你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当听到林冲被害的消息,你二话不说就去野猪林,还送他到沧州。如果不是你的英勇果敢,还会有今天的林教头吗?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个爱喝酒吃肉的你。有人说你“假僧真佛”,不错,你是爱喝酒。但只要心中向佛,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四】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五】

校园里收藏着成长之谱,满满的,一页页,沉甸甸的。有一件事至今让我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次上英语课,老师给我们听写英语单词,我一个也没写对,老师把我和一些听写成绩差的人叫道讲台上,对我们说:“你们几个回家后让家长写条子,看以后该怎么办?”回到座位后我哭了,上天保佑回家后妈妈别批评我,我边想边洗手吃饭。

回家后我紧张的把这件事给妈妈说了,没想到我的保佑显灵了,妈妈居然说:“没事不怪你,怪我以前没有好好抓你的英语,从今天开始每天背一个单词,妈妈随时考你。”听了妈妈的话,我悬在高空的心总算下来了。

在妈妈的帮助下我记会了不少的单词,我也想了一些记单词的方法,在学校的同桌一块背,有时下课了自己记。今年老师又听写单词,我只错了两个,老师还表扬了我,我心里很高兴,看来努力了就会有好结果。

我相信通过努力,我会赶上其他同学的。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六】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书里最喜欢的人物作文【七】

今天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上课铃刚响,我们便迫不及待地跑向了操场。

“今天,男生女生都去踢足球!”听到老师浑厚的声音,女生们一个个垂头丧气,因为足球是她们的“克星”,而我们男生则刚好相反:都把足球视为生命。开始踢了,大家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好球”,“好球”喝彩声此起彼伏。

正当我们踢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走来了几个大哥哥,一边用手推人,一边说着粗话:“快给本大爷走开!我们要在这里踢!”我是个爱打抱不平的人,勇敢地走了出来,诚恳地说:“你们这样不管别人的心情只为了自己的快乐是不对的,凭什么只能让你们踢,而不能让我们踢?”只见他吹了几声口哨,然后不可一世地说:“凭这个!”说完晃了晃拳头。看着他们气势汹汹的样子,我们只好走开了。这时老师来了,那几个大哥哥像老鼠见了猫一样逃去。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景,我不由地想:“欺软怕硬”这个词大概就是给他们创造的吧。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尊老爱幼,善待别人,难道他们把老师的话当耳旁风了吗?再过几年我们也成大哥哥了,如果看到小弟弟小妹妹来踢球,我一定要给他们教几个绝招,和他们一起分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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