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的姿势文雅;呷汤的'时候没有声音;她绝对听妈妈的话;每天的日程总是循规蹈矩;坐着的时候不驼背;笑的时候永远不露出大门牙;不到迫不得已从来不狂奔……她的优点太多太多,恐怕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最好的朋友——我——为此永远感到苦恼。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每天不“疯”到5点坚决不回家;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吃饭是会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响声;坐没坐像,站没站像;只有我那一张天真烂漫的笑脸能为我挽回一点面子。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可爱。但是可爱有什么用?这年头不讲究可爱,讲究成熟、美丽的淑女了。
我有了这个朋友,便吃了不少苦头。有她,父母老师就有了比较的对象。的确,一只丑小鸭和一只白天鹅,区别太明显了嘛!在家吃饭时,妈妈总是说:“你呀,把嘴闭好,别发出那么大的响声,没事多学学人家杨某某,瞧瞧人家,吃饭那么文雅,你和人家比呀,差远喽!……”上学时,妈妈嘱咐我:“记住喽,东西别忘带,一定要在进校门前把红领巾戴好,在学校别疯玩,上课要举手发言,不要随便插嘴,中午早点回来,别在路上贪玩,要向杨某某学习,如果你也像杨某某一样省心,那妈妈不知道要多活多少年。……”到了学校,我的耳朵也不能清净,一下课,老师便唠叨开了:“鲁月,你呀,学习很好,综合发展也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在行动方面注意一点。你看人家杨某某,学习虽然比你差一点,但人家在这方面很注意,人家培养的很好。哎,你别捂耳朵,如果你在这方面和人家杨某某那么好,那你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孩子了。……”就这样,一天就在父母老师的轮流“轰炸”中结束了。
不过,她也让我着实炫耀了一番。那时,她被少儿频道选中去当演员,下了课,我们都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地问这问那。她抵挡不过,就让我来帮她应付,她自己以上厕所的谎言溜走了。而我呢?则没有辜负“广大观众”对我的淑女朋友的热爱,把她的老底都揭了:她睡觉时有什么姿势;她喜欢什么颜色;她每天晚上几点睡觉;以及她上幼儿园时把被子尿湿了几回都说了出来。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烂漫啊!
现在,我转学了,但是我与我的淑女朋友依然保持着联系。我亲爱的淑女,祝你越活越美丽,越活越有魅
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润的嘴唇和一头乌黑的头发,身高中等,来自安徽,圆圆的脸,大大的嘴巴,月牙般的眉毛,她每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有时穿绿色衣服、有时穿棕色衣,说话十分亲切,我特别喜欢她,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很爱漂亮,还特别喜欢笑,上次我们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当时眼睛都笑的眯成了一条缝,嘴里还不停的夸奖着,嘴角高兴的向上挑起。从老师嘴里说出的表扬词特别新颖,以至于每个同学都希望得到她的表扬。如果我被表扬了一次,心里会比三伏天吃冰镇西瓜还甜。她的特点是说话算话,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会做到,不会让我们失望。
她的讲课方法很独特。记得有一次,她教我们学“碧”字,老师是用猜谜语的方法帮我们记忆的,“有个王大娘,吃的白胖胖,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这样一读,同学们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字。
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吧,她就是我的语文老师向老师,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有这样一位老师,我真的很幸福哦!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宋金萍,从一年级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一块学习,一块玩耍,就连上厕所我们都要一块去。你要找不到她,只要找到我就行了;若找不着我,只要找着她准能找到我。
宋金萍比我矮一点,比我瘦一点。她留着长长的头发,总是扎着一条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可爱极了。月牙一样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瓜子型的脸蛋上有一张樱桃小嘴,显得很漂亮。
她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她爱好书法。老师经常夸奖她写的钢笔字有笔锋,很漂亮。可以说她写的字是全班最好的一个。还被选入了学校的书法兴趣小组。
她助人为乐。记得二年级时,我的脚跌伤了,下楼梯时我扶着扶梯,一步一步,小心翼翼走得很吃力。她走过来看见了,就主动上前一边拉着我的手搭在她的肩上,一边热情地说:“我来扶你走,菲菲,小心点。”平时她经常这样帮助别人。
她是我永远都是好朋友,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我有个好朋友,他叫洪寒灯。他是我们班的班长,下课的时候我们是很好的玩伴,但一处理起事情来,就跟包公断案那样铁面无私,因此我给他取了个外号小包公。
有一次,洪寒灯检查眼保健操,眼保健操开始了,但我还是没有做准备动作,洪寒灯发现了,拉长声音,用责备的语气说:陈汉邦!我立即开始做。心想:反正我和洪寒灯是好朋友,他一定会手下留情,再说还有一次机会呢。过了一会,许添突然大叫一声,啊!把平静的教室搅乱了,我慢慢地撑开五指,只见许添睁大眼睛,指指地上,大叫:地上有只壁虎!教室里一下沸腾起来,叫声、喊声、走动声······交织在一起,不绝于耳。我放下双手站在座位上,伸长脖子,张大嘴,踮着脚张望。女同学尖叫着:恶心!,而后听到很夸张的呕吐声。
胆大的我离开座位跑到许添的座位旁,用凳子脚残忍地向可怜的壁虎压去······洪寒灯飞快地从讲台上跑下来,用力将许添按在座位上,提高嗓门说:眼保健操也是一堂课,难道你可以在课堂上随便大喊大叫吗?小小的壁虎不能在课下说吗?你这样会影响全班同学的!许添轻轻地哼了一声,嘴里不知在嘀咕什么。洪寒灯回身跑向讲台,用他那小手使劲地向讲桌拍去,几乎在喊:安静!安静!可教室里的吵闹声很快将他的声音淹没了,只见他满脸通红,怒目圆瞪,眉头紧锁。可转眼间,紧锁的眉头打开了,大喊:许添两次,其他人都一次。沸腾的教室一下冷却了,教室里又响起了眼保健操的口令声······眼保健操结束了,洪寒灯郑重其事地宣布:陈汉邦、许添各两次犯纪,扣分······我惊呆了,恶狠狠地说:下课你等着吧!什么破朋友,一点不义气。
整堂课我都在等待下课铃声。下课铃终于响了,我迫不及待地跑向洪寒灯,气愤地把他拉到教室的一角,说:干嘛把我的名字记上去?咱们还是朋友吗?洪寒灯义正词严地说: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我是班长,无论是谁都应一视同仁,否则同学们会不服的。然后,他拱拱手说:多有得罪,请多原谅!听了他的一番话,我感到很惭愧,笑着说:咱们不说这个了,出去玩吧!我们就嘻嘻哈哈地走出了教室,高高兴兴地玩去了。
我有一个朋友,他长得又高又瘦,爱交朋友,爱好运动,喜欢看科幻电影,他的名字叫闫亮。最近我又给他起了个新名字“食蚕怪”。想知道为什么吗?让我来慢慢告诉你吧。
闫亮家里养了很多蚕,大概有上千只吧。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看到一个房间里放了很多鞋盒,每个鞋盒里都有很多蚕。他说每天都会有蚕宝宝出生,他们家都快变成养蚕基地了。可是他的妈妈却很烦恼,总想把这些蚕扔掉,可是他就是不同意。
最近我在上学的路上发现了许多桑叶,所以想跟闫亮要几只蚕来养一养。哪知道他家的蚕却不见了!那么多蚕怎么突然就不见了呢?我觉得很奇怪。后来一再追问才知道,那么多的蚕被朋友吃掉了。听到这消息我真的惊呆了,我不明白蚕怎么能吃呢?我查了资料才知道,原来蚕蛹富含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氨基酸,是体弱、病后、老人和妇女产后的高级营养补品。
尽管蚕的营养价值很高,可是要亲口吃掉自己养的蚕,还是让我难以接受。朋友真是个可怕的“食蚕怪”!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是不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从那以后,我和诺希便不说话了,每天我干我的,她做她的,形同陌路。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终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我有一个特别的朋友,他既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亲人,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长得可帅了!他的个子高高的。一头乌黑的头发非常精神。在他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上去那么的清澈明亮。他的鼻子非常挺,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知识渊博。
爸爸非常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学习中,我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都喜欢去问他,他总会耐心地讲解给我听。有时候,我考试没考好,他也从不打骂我,而是和我一起分析错误的原因,鼓励我下次考好。生活里,爸爸对我的关爱也是无微不至的。有一次,爸爸来接我放学。这时,天空中乌云密布,还刮起了阵阵大风,看起来马上就要下雨了。我穿的衣服很单薄,冻得瑟瑟发抖。爸爸看见了,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我身上,自己却只穿着一件短袖体恤。我看着爸爸,好奇地问:“爸爸,你不冷吗?”“不冷。”爸爸淡淡地回答说。但是我知道爸爸也是很冷的,因为他的手非常冷,他宁愿自己生病,也不愿我生病。他没有过多的语言,却用他的实际行动来表达了他对我的爱。
我的爸爸还是一个充满童心的人。他只要一有空就会陪我爬山、跑步、挖沙子……记得有一天,我觉得在家很无聊,正巧爸爸在睡觉,我突然冒出来一个坏点子,我要给爸爸化个妆。于是,我拿出红色的水彩笔,悄悄地走进房间,用笔在他的脸上画了两个腮红。不过,画完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心想:爸爸看见了会不会生气呢?就在这时爸爸醒了,我急忙蹲下,躲在床边偷偷看着他。爸爸奇怪地问我:“你干什么呢?”我支支吾吾地回答说:“没什么啊!”爸爸半信半疑地起身走进卫生间上厕所。过了一会他走了出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我看着爸爸,心想:完蛋了,爸爸这次肯定生气了,一定会骂我的。突然,爸爸抢过我手里的水彩笔就要往我脸上画,一边还说:“好啊你,趁我睡着了,把我画得这么丑。为了公平起见,我也要给你画两个‘大鸭蛋’!”说完,真的在我脸上画起来……“哈哈哈”“哈哈哈”房间里传出我们阵阵欢笑声。
这就是我的爸爸,在我有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安慰,在我寒冷的时候给我温暖,在我无聊的时候陪我玩耍。他既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好朋友,我爱我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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