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骏马》此书不同于传统文学的晦涩难懂,也不同于流行文学的浅显直白,文章讲述的是苍茫草原上蒙古族的文化与生活,既不同于故土难离的传统文化,也不同于灯红酒绿的现代文明,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文化与汉族文化的差异天然构筑出了阅读的障碍。但文学的意义正在于发掘人类的本真,苍茫辽阔的大草原、悠然闲适的放牧生活与我们无忧无虑、纯真无邪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相似。蒙古青年白音宝力格的成长经历又何尝不是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呢?
或许有人感动于本书描述的亲情、爱情,黑骏马一歌贯穿始终,对奶奶的悔恨之情、对索米娅的眷恋乃至遗憾,然而细节之中更深沉的或许是文化的反思。毫无疑问该书是一个爱情悲剧,然而悲情便是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人看,感动人心的也正是那不可再得的美丽。
全书的矛盾冲突其实真正是对新生活的追求与对传统的恪守,前者的代表正式积极追求上进的白音宝力格,后者的代表正是奶奶以及索米娅。两者其实并没有对错之分。
追求美好生活正是我们每个人的期望,现代化的生活开拓了我们的眼界也打破了多年固守不变的传统。但是这个过程中,有些不该遗忘的品格却也正在离我们而去。“枯燥的公文”、“无休止的会议与摩擦”,显然现代生活并不是天堂,繁复而不可避免的人情往来正是普通都市人不可推卸的负担。“那些痛恨特权的人心安理得地享受特权”、“那些准备移居加拿大或美国的人大谈民族振兴”,这也正是关于仁义礼智信的传统缺失的伤痛,谈谈的文字娓娓道来,却更令人心悸。
恪守传统源于我们对先祖的敬畏,进而使人类对于规则的遵守。然而看似恬淡的传统生活也并不桃源,风雪天里幼小的马驹是牧民不得不面对的挑战,而希拉这等龌蹉的恶霸更是牧民们无力反抗的困境。
但是真正束缚人心的却是“这男人就得有个男人的样子…..这种事我见得多了,事情总会过去的”认命式的观念。文字并不激荡,就连丑恶也没有那么鲜血淋漓,然而背后深深地无奈不得不令人警醒。
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趟关于文明的回乡之旅,是对传统的一次反思。“人生若只如初见”,“等闲变却故人心” 两句却是别样的应景。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
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对于文化来说除了表面的光鲜以外,你还不得不接受角落里的那些阴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难上”终究只是一厢情愿的奢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才是这世界最根本的不变。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向往美好,“人生若只如初见”这绝不仅仅是叹息,而是人类最强力的抗争,因为怀念才会有希望,因为珍惜才会更拼搏。
正如结尾“我想把已成为过去的一切都倾洒于此,然后怀着一颗更丰富、更湿润的心去迎接明天,就像古歌中那个骑着黑骏马的牧人一样”所言,美丽和纯真是永不过时而且必将永恒的存在,而追求美好本身就是希望所在。至于书中各个复杂的人物形象、戛然而止的爱情和追悔莫及的亲情反而无需赘言。
“独在异乡为异客”,人生如此多艰,惟愿你我心中初心不变,不忘人世间第一声的啼哭,不忘那初见的人生!
暑假期间我看了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写的《黑骏马》这本书,我的思绪仿佛随着“黑骊”的脚步而起伏不平……
“黑骊”是作者塑造的主人公——一匹黑骏马,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善良,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他。
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他一连被卖过多次,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了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动辄抽鞭子的出租马车车夫,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野蛮人,也有把动物当成朋友的好人家,尝尽了人间的甜酸苦辣。
黑骏马通过自己的眼睛,用惟妙惟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让我们每个读故事的人都感到:动物通人性,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会怎样对待我们……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马儿们的痛苦经历,读到这本书最后一点的时候我为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而高兴。这也引起了我的思考,作为人类,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曾经是否对动物进行过伤害,我们以后该怎么做?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人与马之间的故事,名叫《黑骏马》。这本书讲了:一匹有极好素质的马,名叫黑骏马。他小时候是幸福的,可是因为种种的原因迫使他离开幸福的家。后来他多次被转卖,接触过许多人:喝醉酒就打马的醉汉、光用鞭子打马的、不把动物当做事的野蛮人......但最终黑骏马被原马夫格林发现了,最终安享晚年。
我们生活中要爱护马,有时马发疯时会咬你。大人和小孩之间也有时会发生口角,甚至会动起板子,假若大人和小孩都有像黑骏马的好脾气的话,不可能会发生口角,更不会打起来。黑骏马正因为他的好脾气使他过上好日子,我们一定要向黑骏马学习哦!
读了这本书是我受益无穷,以后我也要学习黑骏马的好脾气,因为脾气有可能改变你的一生。
“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善良,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他。
但好景不长,主人家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卖掉。他一连被卖过多次,接触过很多人:有喝过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还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的野蛮人,有动不动就那鞭子的马车夫,也有把动物当朋友的好人家……黑骏马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通过自己的眼睛。用惟妙惟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心,让每一个读过这个故事的人知道:动物是通人性的,你怎么对待他,他就怎么对待你…….
动物大概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跪在了人类的膝下。跪在了既没有它们高大,也没有它们锋利的爪牙;既不会飞;也不能在深不见底的水底遨游;也没有他们跑到快,强大的恐龙们最小最简单的一个攻击都能解决掉人类的生命。他们无论那一点都胜过人类,除了——时间。
它们输的只是时间。
它们生存的时代和环境都无法提供给它们足够的进化时间!进化不出媲美人类的高等智慧!如果有时间有机会,完全平等地与人类对抗,那么胜负难定!
长大后,我要和朋友们在一起,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个更美的环境,让地球上的所有动物植物可以一起安静幸福地生活。
长大后,我希望美丽的地球上再也看不到血腥的屠***,人类能和其它生物和平相处。人类属于地球,地球并不只属于人类。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淒美的杯具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梦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述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的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的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的,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的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的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的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的背影单膝跪在天草场时,生命的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的那一刹那。此时的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的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的“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的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的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的女性活下去的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我的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的,于是草原上的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来宣告自身的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的时候,女人们把自我的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的力量,带给了母亲们新的期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的人性的长啸。
这完美的啸声,该是草原精神的一部分。它纯洁的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甚至不光对自我的骨肉,对其它的生灵也关爱呵护至极。这是包含了人道主义与悲悯心的呼啸,它在今日,大概随着游牧民族和草原的一点点消失,也开始淡薄了。但如今我从这本书中再一次读到了它,我将沐浴一下心灵,迎接这呼啸声的洗礼。
我终于把我的“敌人”黑骏马这本书给读完了。节假日变成读书日了,今天又看完了《黑骏马》这本书,所以又来写博拉。
黑骏马的家很多,比如:波特葳克、 在巴斯的家、······还有很多主人,如:高顿老爷、杰里·巴克尔、巴利、杰里米亚·巴克尔、
主人公是一匹良种马,是黑色的,一个右蹄是白色的,脑袋上有一个白色的星星图案。他的爷爷是一匹赛马,他自己也很乖,是一匹好马。“我”有过4个名字,分别是:黑子、黑骊、黑旋风和杰克。实际上,我总觉得作者在里面说了些什么。因为黑骊每一次到新的而且是不好的,类似与傻瓜或者醉鬼的那一种人,就会有不好的遭遇。
黑骏马第一个家就是伯特威克庄园,在那里,他是幸福:它遇到了他的伙伴“生姜”“欢蹄”等,还有一个好主人:高顿老爷。因为乔的无知,它生了一场大病,这场病差点使它丧命。黑骏马生命中最痛苦的一段经历:这段时间里,它遇到了“酒鬼”车夫:鲁本·史密斯;还有偷马食的小偷:费尔奇······黑骏马的幸福时光里:他有个好主人:杰里。它认识了老战马上校;不久,它又与生姜相遇了,生姜的遭遇真是太惨了。在新年的时候,两个绅士使杰里生了支气管炎,不久,杰里一家就搬到了“菲尔斯托”,它不得不去寻找新主人。黑骏马最后在马市上遇到了他的新主人,第二天来牵他的人却是使他生了一场大病的乔·格林,所以他又回到了乔身边。
呃,可以说,我是这么认为的,作者想要让我们知道虐待动物是不好的,即使是怕别人笑话也不好,笑话有怎么了?知道给拉车的马戴短缰绳不好,有损他的健康,那干吗不把短缰绳拿下来呢?走两趟又有什么关系?考虑一下人家马么!!读完这本书,我情不自禁的就有了许多感慨:人类为何要虐待动物呢,哪怕为人奉献了许多的动物们,同样是马的主人,为什么对马儿的态度却一点也不一样呢?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人类的另一面,残酷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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