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爱一个人就应该表达你内心的想法,别让自己受煎熬。被拒绝又怎样,起码你尝试过了,这一点也不丢脸,相反你很勇敢。但也许,你心仪的那个人正好也爱着你。那结局就是happy edding。所以,勇敢吧,男孩女孩们,爱应该大声说出来,别等到成为遗憾。
他们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发小,从晓瑾记事起,就有了玉海的存在。小时候的晓瑾是个顽皮的假小子,玉海把她当成自己的“漂亮兄弟”,他们毫无顾忌地在一起玩闹、嬉戏。
到了初中,晓瑾慢慢长大,情窦初开的她发现自己的心里不知不觉地装下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玉海。但她从来不敢表露出一丝一毫。他们仍一起上学、放学,他挨老师罚站,她悄悄送吃的给他,他追女孩,她忍着酸涩帮他传信……
初三那年,因父亲工作调动,她突然转学到一个很远的城市,他们就这样分开了。分开后的她,在繁重学业的压力下心里面还默默想念着他,她每天把对他的想念都写在信里面。两年多时间,她写了七百多封信。
女孩的羞涩与矜持,让她无论如何也鼓不起勇气寄出这些信。
再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她开始寻找他,可是他及他的家都不知所踪,他像一缕烟雾在人间蒸腾了一般。
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家人都在催促,她认为该给自己的.心做一个结论了。她流着泪烧掉了那七百多封信,她要对心里的那个他告别。
然而,又是几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她强烈想要找到他,亲口告诉他藏在内心二十多年的秘密。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在哪里呢?说不定他早就结婚生子,有了自己温暖的家了……
而今,她真的找到了他,并向他倾吐心声。
无疑,她是幸运的,她凭借电视台强大的资源终于找到了苦恋了二十多年的他;更幸运的是,她现在才知道,他也是一直装她在心里,同样也是因为不敢表白,他错过了她二十多年。
当她被自己痴爱了二十多年的他轻拥入怀时,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幸好,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否则,她与他都会抱憾终生。
看着眼前的温暖与幸福,我想起一句话,那句话说:假如你今晚就要离开人间,来不及与任何人道别,那么你最遗憾没有向谁讲明什么事?你喜欢谁,你牵挂谁,你惦念谁,为什么你到现在还不肯向他(她表白呢?
是的,我们总认为人生长得没有尽头,前路漫漫无涯际,还有多少话不能留到明天讲?
可是往往,我们错了。
当你爱恋的人,当你牵挂的人,突然某天杳如黄鹤之时,你才如梦方醒,可惜就算心已碎,泪成灰,也跨不过那道幽冥之坎,追不上那个已然飘远的身影。
“让我就像一把梳子,梳理着你为爱分叉的心情;
让我就像一把梳子,装扮你被泪水打湿的样子。
我不在乎你是否注意我,我以这样默默的方式爱你一辈子。”
——表面上,似乎觉得这样可以维持一种“和谐”局面,事实上,我们的内心在翻江倒海,痛苦难挨。更可悲的是,你这样默默在乎对方一辈子,对方却浑然不知。直到你发觉自己或对方突然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已经永远覆水难收。
就像转了一辈子圆圈,最后又走到了起点,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爱我就快自首,现在正是时候。
快坦白你的感受,把孤独交给我拯救。
爱就是一个最好的理由,不要皱眉头,不要再刻意防守。”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勇敢地说了“爱”,而他(她给你以拒绝,或给你以冷漠。这也没什么可丢脸的!你可以不卑不亢地告诉他(她:爱你,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然后,丢给他(她几行诗: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都在时光的河流里,不喜,不悲。”
当生命走到终点,你若可以安然地对自己说:此生,我爱过、恨过、哭过、笑过、痛过,我已无憾。那么,你实在是有福。
有爱,就说吧,趁着还来得及。
小娃娃可真漂亮。圆圆的脑袋上,长着又短又密的金黄色卷发。脸上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还有着又黑又浓的眼睫毛,看起来可真有点神采呢!挺直的鼻子下面是一张微微撅起的小嘴,好像要跟我说话。耳朵上戴着一副红宝石似的耳坠儿小娃娃的身上穿了一件红颜色的`结婚礼服,礼服的边沿还加了一圈儿白颜色的纱绸,显得非常高雅。小娃娃的右手拿着一束鲜艳多彩的鲜花,有红的,有黄的,有绿的,还有紫的。我不知道她的脚是什么样的。因为她的脚被礼服盖着。我想,她的脚一定穿着一双亮晶晶的鞋,一双洁白的高筒袜。
自从我有了小娃娃以后,那些小布熊啦、小汽车啦、大大小小的积木啦……对我已没有多大吸引力了。我对她真是爱不释手,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先抱抱她。每天晚上睡觉时,都要把她放在我的被窝旁边。为了不把她的衣服弄脏,又能让我每天看到她,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用硬纸板剪成一个正方形的底托,然后,又用硬纸板围成一个框架,把小娃娃放在里面。周围用透明的塑料布围起来,这样,一个精美的“小房子”就做好了。我又找来一根儿结实的线绳把“小房子”挂在墙上,一进门我就能看见小娃娃。我总觉得她站在那里对我微笑。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要数可爱的小金鱼了。
金鱼的颜色五彩缤纷的,有金黄色的,有红色的,还有银色的。金鱼的全身有鱼鳞,仿佛穿了盔甲一样,阳光一照,闪闪发光。金鱼的眼睛有的鼓鼓的,像珍珠一样,有的像两粒黑芝麻一样小小的。金鱼尾巴近看像夏天爷爷扇的小扇子,远看像在天空中飞行的蝴蝶。游起来,尾巴一摇一摆的,十分可爱。
小金鱼可贪吃了。我手里刚拿起鱼食,撒进鱼池里,小金鱼就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游过来,嘴巴张得大大的,好像要一口把所有的鱼食都吃掉一样。吃完后,小金鱼开始摇着尾巴来回转圈儿,好像在说:“好饿呀,我们还没有吃饱呢!”
小金鱼不仅贪吃还很贪睡。有一天,我看到小金鱼在鱼池的底部一动也不动,眼睛圆鼓鼓地瞪着。我敲敲鱼缸,它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害怕地哭起来:“呜呜,我的金鱼死啦!”妈妈听到后走过来,用手拨了一下水面,结果小金鱼立刻游动起来。我满脸疑惑地看着妈妈,妈妈说:“刚才是小金鱼在睡觉呢,但是它没有眼皮,只能睁着眼睡喽!”我听了恍然大悟。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金鱼!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因为它以前是流浪狗,所以我们给他取名叫浪浪。自从我们收养它以后,它就一直对我们忠心耿耿。浪浪的身材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矮小,我想大概是因为它才出生不久的原因吧!虽然它的身材不高大,四肢粗短,但是它跑起来可快了,一秒钟大约可以跑两三米。它的尾巴短短的,头部小小的,可是它的食量却很大,一次可以吃两碗饭。它的毛是棕色和白色相间的,耳朵尖尖的,每次我放学回家时,它就会来迎接我们。
我家的小狗喜欢吃肉,每次有骨头时,它就会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生怕被别的狗抢走了似的。如果有别的狗来抢它的肉吃,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对手,它都会把肉叼回来自己享用。每次我和伙伴们玩的时候,浪浪都会在旁边看着,好像在说:小主人,让我一起玩吧!记得有一次,我们把浪浪欺负了一顿,我以为它再也不和我一起玩了。可是两天后,我放学时,它又在路上迎接我来了,它摇着那毛茸茸的小尾巴,围着我转来转去,好像在说:我们再次做朋友吧,我不生你的气了。
我喜欢我家的浪浪,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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