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们的必读书目。它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14岁男孩尼尔斯,他不爱读书,调皮捣蛋,喜欢戏弄小动物。一天,爸爸妈妈去教堂了,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了。这时,家里的雄鹅莫顿准备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尼尔斯想阻止它,却被莫顿带上了天。一路上,尼尔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了许多动物。最后,尼尔斯终于回到了家。这本书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害怕退缩,要勇往直前,与危难作斗争。“灾难是人生的老师。”经历了那么多的灾难,尼尔斯不仅改掉了以前淘气、调皮的缺点,还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变得乖巧、懂事起来,他从一个人人讨厌的淘气蛋变成了人人喜欢的乖小孩。连原先一直被他捉弄的小动物都愿意和他在一起。只有你愿意帮助他人,他人才会来帮助你。只有你和别人团结互助,别人才会和你团结互助。如果发现自己做错了事,要及时改正。这本书中,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运用奇特的想象力以及丰富的文学知识,编织出一个关于冒险、梦想和成长的故事。告诉每个读过它的孩子:正直、善良和勇敢的可贵。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所写的。她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就是这本书让她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据说现在已被译成50多种文字,还曾被改编为动画片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故事中充满了幻想与神奇结晶,受到读者的好评,这部作品生动讲述了尼尔斯旅行中的有趣经历,描绘了作者的祖国瑞典的美丽河山,书中还介绍了大量瑞典的民间传说,让我们在阅读中懂得了真诚、勇敢、友爱和爱国,并获得了丰富的地理和历史知识。这本书很有趣,内容讲的是:
一天,尼尔斯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正好一群大雁飞过,他家中的一只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为了不让鹅飞走,他紧紧抱住鹅的脖子。可他实在太小了,不仅没能阻止鹅高飞,反而被鹅带上了高空。从此,这个男孩骑在鹅背上,与大雁一起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他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经历了无数的危险,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同时在漫长的旅途中,尼尔斯逐渐成长起来,懂得了什么是善恶,还学会了同情和关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代替他变成拇指大小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竟然有一只小鹅愿意代替尼斯变小,最后尼尔斯真的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我读完后我觉得我好像了解了很多事情,对我有了很大的帮助,希望大家也能来看一看这本书。
来到荷花池边,满池的荷花,看那池中雅洁的荷花,有的含苞欲放,像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像火炬一样高高伸出,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在碧绿的荷叶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美丽、可爱了,有的荷花把花瓣全展开了,露出嫩黄色的小莲蓬好像在吸引人们看它美丽的姿态呢!荷叶像一个个碧绿大圆盘。一阵微风拂过,几朵荷花还得意洋洋的左右摇摆起来,宛如一位位穿着绿色裙子的'仙女正在翩翩起舞
荷花对人们的用处十分大,荷花凋谢了,露出了里面的小莲蓬,莲子是十分可口的营养品,对我们的身体十分有益,还能入药;莲子心虽然很苦但是可以养心健脑,增强记忆力;夏天容易烦躁,新鲜莲子还有清心解热的功效。生长在污泥中的莲藕,也默默地为我们做出了贡献,可当作蔬菜,也可制成藕粉,都是人们喜爱的食品。荷花生在污泥中,娇艳而不俗。
我爱荷花,我喜欢的旅行!
这几天,我和妈妈共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善良、勇敢的狗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帮助公猫养活三十只小猫,在学校它是个非常受学生喜爱的老师。
当我读到狗会干各种各样的事情。它是一个经过考试合格的木匠师傅;能很出色地用口哨吹出九首歌曲;有嫁接玫瑰花和栽培仙人掌的本领,还是一位有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消防员;它做得饭菜都令人满意、无可挑剔;它还会织各种各样的毛衣;它还懂得航海、农业和天文学得知识。时,觉得狗真是多才多艺,我应该向它学习,除了学会书本上的知识外,还要学习其它的本领,做一个有用的人。
当狗在学校当代课老师的时候,它是个十分受欢迎的老师,它带同学们去商店学习,在路上教同学们交通知识,在买东西时,教同学们乘法、加减法、消费习惯和消费态度,回来的路上给同学们上体育课。要是我能有一位像狗一样的老师,那就太好了,不用再枯燥地学习,只需要在实践中学习,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狗在闯荡世界的时候,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误入一所学校当了代课老师,受到大家的欢迎,帮助公猫抚养了三十个子女,想帮助熊实现政治理想,但是失败了……
虽然在这些过程中它做了一些坏事,但我认为它是一只心地善良、为别人着想、聪明又乐于助人的狗,我非常欣赏它的这一点。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狗来了》的书,这本书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的主人公是狗。
《狗来了》这本书的内容讲的是:狗的孩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多年,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误入一所学校,熊校长把他当成了代课老师,让孩子倦实践中学到知识,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被教育局发现,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因此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解职,陪伴狗开始逃亡生涯。
这本书的主要精华:第三章狗到了学校。一天晚上,狗在草地上躺的腰部发僵,活动不舒服,于是,就想找个床,躺下去休息,走进第一家客满,第二家房价太贵,第三家门口挂着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牌子。往前走,狗想:不管遇到的第一间是什么,我都要住下。谁知第一间是个学校,等到第于天早晨狗醒来,熊校长以为狗是代课老师,所以狗就当上了老师。狗第天带孩子们去学消费态度,回来是上体育课,要一条腿蹦着走。回到学校后,开始比谁吐的樱桃核远,让孩子们去找鬼魂,狗做的这些事都受孩子们的欢迎。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会了怎样帮助别人,怎样当老师。怎样当一位受欢迎的老师,要用温和的'声音,友好地学生当成朋友,和同学一起去实践。我也想到各地去看辽阔的世界,去找一些有趣的工作,带着欢乐后再回到家中。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狗来了》这本书吗?我看过,你们想听吗?我讲其中的一段&&《进了剧院》吧。
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多年,狗想去闯世界。他就把房子卖给了老驴,独自上路了。在路上他遇见了没有幸运感的猪,狗问猪想做什么?猪说他想当歌剧明星。够就带着猪来到一家剧院,找到老板,老板给他们俩两张台词,狗先不背自己的台词,而是先帮猪背,等猪背会了再背自己的。到了演喜剧的时候,狗演了一集就不演了,于是,猪终于当上了明星。狗为猪骄傲,随后就独自上路了。
我觉得书里的狗和我一样善良、勇敢。猪也是一只很幸运的猪,因为他有了一个像狗这样的好朋友,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帮助他。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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