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首都北京是我朝思暮想要去旅游的城市。今天,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在北京,我游览了许多名胜古迹:长城,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故宫,颐和园……。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故宫。
故宫是明清帝王生活和执政的地方,据说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房间。它位于北京的正中轴线上,前面是天安门广场,后面是景山公园。
一踏进故宫的城门,你就会发现这儿的建筑物上到处雕龙刻凤,无处不透露着这儿曾经的主人的\'非凡地位。那边的柱子也粗了,我们两个小朋友环抱都抱不拢。
故宫的建筑包含古代金火水土木风水元素。朱红的房梁是一团火,屋顶上的瓦片和黄土地一样,高处的横梁都用镀金雕刻了龙凤图案,整个建筑都用粗粗的木头搭建成而成。还有室外的草地上有着两个铜制的大水缸。
我们还参观了其中的珍宝馆。那边陈列了帝王的王冠和凤冠,绿得深湛的翡翠,硕大无比已经风化的珍珠,和波斯猫眼睛一样的猫晴石,长长的朝珠…….那些珠宝美不胜收。
最后我们还游览了御花园,欣赏了有着江南风情的假山和流水,结束了愉快的故宫之旅。
我恋恋不舍不舍地离开了故宫。它是中国几千年文明史的见证,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
北京最令我向往的是那古代庞大的建筑群—故宫,在我六岁时我就想去故宫游玩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正好今年暑假妈妈单位要去北京旅游,我就趁着这个机会跟着妈妈去了趟北京。圆了自己心中的梦想。
穿过天安门,就来到了端门,再穿过午门就来到了故宫。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宽广的“广场”,据导游说,这就是文武百官进行早朝的地方。走进去,仿佛进入了大会堂,大约能站800人左右。前面就是著名的太和殿,里面金碧辉煌,金灿灿的宝座边上立着两只活灵活现的丹顶鹤,两边还有四根被金龙环绕的大柱子,足足要两人拉手才能环绕一圈。下面是从太湖底运来打磨过的太湖石,在中国这种太湖石非常珍稀,据说比黄金还贵重。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太和殿,一边走一边参观,各个宫殿的布局都差不多,但都比不上前面的\'太和殿。
走着走着,我感到非常的疲惫了,这时一股清凉的风迎面吹来,我顿时精神一振,才发现我走进了御花园。大片大片的绿色植被让人眼睛一亮,在外面蒸得我透不过气来的热风一下子逃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树荫带来的清凉。石板两旁都是茂盛的侧柏,一座座假山上长满了翠绿的植被,假山是太湖石垒起来的,至今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摸起来仍是那么的光滑,可见古代工匠们花了多少心血进行打磨,抛光的啊!帝王的安逸生活是多少老百姓的艰辛换来的。带着留恋不舍的心情我走出了故宫。
这个暑假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能去北京参观故宫,因为它不仅圆了我心中的梦想,而且让我感受到了故宫这件宏伟精美工艺品的魅力,更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工匠们精湛的技艺和辛劳。百姓的生活是贫困的,被压迫在社会的最底层,深受剥削。而帝王将相们的生活是安逸的,是奢侈的。这故宫就是用老百姓的汗水和血水浇灌而成的,也是被压迫被剥削的象征,也是帝王统治阶级生活的一个缩影。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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