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例子。就是举出实例说明事物,为了说明某一事理,举出相应的例子使读者加以理解。
作用:有利于读者对事理的认识和理解。
2打比方。即我们常用的比喻的修辞方法。在说明文中不叫比喻,而叫作“打比方”。
作用:同”比喻“修辞手法作用一样,它使说明的事物更加生动形象,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3分类别。即按照事物的性质、形状、体积等特征把事物和事理分成若干类来进行说明。
作用:它使说明的事物或事理更有条理性。
4列数字。顾名思义就是用数字来说明事物或事理的特征。
作用:把事物特征描述得更加的精准,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5作比较。通常为了突出某一事物的特征都会拿其它事物来与它作比较,使要说明的事物特征更加突出。
作用:能够突出所要说明事物的特征、地位等。
6画图表。画图表是说明文经常使用的方法之一,也就是用图表的形式表示事物的相关特征。
作用:使读者更直观的掌握说明对象的特征,方便理解并记忆。
7摹状物。对说明对象形象、外貌特征详细的描叙。
作用:它能把说明对象的特征详细的描述出来,使它形象更加生动鲜明。
8引资料。就是引用名人、、典故、谚语等来说明事物的特征。
作用:使文章具有说服力,也增强了文章的文采和可读性。
9下定义和作诠释。这两种说明方法较难区分。
下定义:是对说明事物做简洁扼要的归纳。
10作诠释:解释说明事物事理的特点。
作用都是:能帮助读者了解某个概念或事物。
1、 教师用“提问—回答”的模式控制着对话。
2、 对话仅仅是从教师指向儿童、再从儿童返回教师。
3、 问题使对话走向对话题的单向思考,或走向一个“正确的”回答。
4、 教师内心给儿童的想法做上“对”或“错”的记号。
5、 教师用一个既定的对于儿童的指挥和命令来控制学习情境的各个方面(这被称作单向对话)
6、 教师因为不理解儿童而忽视他们的想法。
7、 教师在进入下一个环节前不会给儿童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并充分解释他们自己的想法。
8、 为了严格按照计划好的安排或教师自己的进程,对话变得十分仓促。
对照这些,还真发现总结的挺对的。真应了书中的那句话“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怎么能发现孩子是如何看待、认识世界的呢?儿童怎么你能相信他们的观点在生活中对成人同样重要?儿童提出对他们来说重要的问题或是探索他们自己想法的机会在哪里?”
说明文以传播知识为目的。这就决定了说明文的语言要具有科学性。
一是真实。对事物有关知识的说明不能夸大或缩小,更不能弄虑作假,必须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第二是准确。准确也是真实,但它重在选用词语的恰如其分上。第三是简明。就是简洁、明晰,不罗苏,不含糊,用精练的语言把意思表达的清清楚楚。第四是周密。所谓周密,就是严密,没有疏漏,无懈可击。第五是客观。所谓客观,指在语言表达中,不能携带作者的思想感情。它要求无褒无贬,冷静地观察事物,用平实地语言进行表达。这一点,正好同记叙的语言形成对比。记叙的语言具有鲜明的情感性,而说明的语言则无需表达作者的感情。如果说有感情的话,也只能说是零度感情。
说明文是以传输知识为目的的文体。而任何知识都必须有确定的内容。确定的内容有二:一是确定的对象,一是确定的要点。凡是知识总是关于一定事物、一定对象的。所以说明首先要明确说明的对象。例如,《石油的用途》一文说明的对象是“ 石油”;《景泰蓝的制作》一文说明的对象是景泰蓝;《语言的演变》一文的说明对象是“语言”。确定的要点指说明内容的基本范围,作者说明的着眼点。说明的对象表明作者所说明的特定的事物,但特定的事物是一个整体,要介绍有关它的知识不能只作空泛的\'陈述,必须确定说明内容的具体范围即着眼点。有几处着眼点,就有多大的说明范围。说明的要点常表现为某些方面。一般说来,事物的属性有 7个方面:形状、特性(性 质)、构造、成因、关系、功 能、方法。说明的要点也表现为不同的角度、类别、阶段、部位等,这些就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观察点、出发点。当说明的内容确定为该事物的某个方面以后,说明的角度、部位等就成了更加具体的说明范围。
1、听到最多的是学习者的声音。
2、教师通过谈话试图发现儿童的想法。
3、儿童之间相互交谈。
4、儿童有时间去思考。
5、话题与儿童兴趣、探索、疑问相关。
6对话被记录、解读以发现其中透露出的儿童的想法。
7、对话被用来拓宽儿童的思维。
说明方法是说明阅读中常考的考点,需要学会判断说明方法和熟记说明方法的作用。
说明的内容最后确定在说明的要点上。当说明的要点不止一个或同一要点有不同的角度、类别等的时候,就有一个先后顺序的问题。记叙也有顺序。但它包含在事件的因果相连的链条中。无论任何事件,都有它的起因、发展和结果;无论顺叙 倒叙,它们都是事件本身的顺序。议论也有顺序,但它主要包含在证明的过程中。而且,议论的顺序与说明的顺序有着很多相通的地方。所以,研究说明的顺序对我们自觉地认识议论的顺序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说明的顺序尽管复杂,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总的来看,说明顺序有3种:方位顺序、时间顺序、逻辑事理顺序。逻辑事理,这是概括说法。凡在方位和时间之外的顺序都是逻辑事理顺序。如简单与复杂,主要与次要,一般与个别,概括与具体,原因与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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