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周末,我都盼望去姥姥家,因为姥姥家住着我的小姐姐。
我的小姐姐叫畅畅,她是舅舅的女儿。畅畅是我的好伙伴,我和畅畅没上学的时候常常打架,她长得比我高,我打不过她。而且,她比我大几个月先上了学,于是,她总是命令我。
我终于上学了,我也像她一样努力学习。有一次,我们一块儿做作业,我发现她的拼音写错了,我帮她纠正过来,畅畅对我刮目相看。
现在,我和畅畅成了好伙伴,我们一起看书,一起跳绳,真快乐!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报了一个舞蹈班,那段日子可以说是度日如年,十分难熬。
上课了,老师说,练舞蹈最重要的是基本功,尤其要把筋骨都抻开了。所以我们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压腿。这压腿可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把腿放在杆上,身子使劲儿向腿靠拢,老师挨个儿给压。抻得腿特别疼,那种痛不是被抽打的那种痛,就感觉腿要断了似的,火辣辣的痛。
任好本来筋骨就硬,练起来就更费劲了,我看她疼得呲牙咧嘴的,满头大汗。但她咬着牙努力挺住,一声不吭。老师不在的时候,有很多人都乘机偷懒,但任好依然坚持着,我对她说:“歇会儿吧,反正老师不在,一会儿再练。”她摇了摇头,用十分坚定的眼神看着我:“不了,老师说了基本功是很重要的,我本来这方面就不行,再不笨鸟先飞,我就要落后啦。”我见她这么坚定,也没有再说什么。
以后的每天早晨,她都会早早地到公园去练基本功,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她至少会练一个小时才回家。她的进步也是大家看到的,十分快。可只有我知道她在这荣耀的背后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
我渐渐被她打动了,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她笑了,笑得十分美,像一朵绽开的`百合花。她告诉了我一句话:干一行爱一行。
我也开始加入了她练基本功的队伍,这时我才知道,她的付出,远比我想象得要多。在别人吃零食的时候,她在练;在别人玩电脑的时候,她在练;在别人看电视的时候,她在练……在她的鼓舞下,我也坚持了下来。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任好,一个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女孩。
张芳悦是我小学生涯中最好的朋友。她聪明,漂亮,第一印象就是有些弱不禁风,暴力的感觉,可有一件事却改变了我对她的印象。
一次英语课上,老师宣布了的成绩,芳悦是100分,而我是99分。我十分不服气,因为在这之前,我下了很多功夫,上英语班,努力的复习,为什么我的付出得不到回报?我越想越生气,甚至怨恨,由于当时的冲动,我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在铅笔盒背面写上:一辈子不理你。
不知是哪个贱手贱嘴的家伙把这件事告诉了芳悦,我想,一场恶战就要开始了,她一定会和我大吵一架的。现在,只有道歉才是最有效的办法。于是,下课后,我找到了她。
“你知道了吗?”我故意试探地问。“知道了。”她用很温柔的语气回答。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静静的注视着她的举动。她的脸上没有写出我想象中的愤怒与怨恨,而是平静和温柔。“你能把它划掉吗?自从有了它的出现,我们的距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遥远!”我点了点头,说着,划掉了那行字,并从旁边写到“永远是朋友!”她笑了,笑得那样迷人,那样甜美,好像就是她那颗宽容的心。
人生最大的.美德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宽容。
星期天的下午,刚刚写完作业的我正准备出去玩儿,忽然,天空中乌云密布,震耳欲聋的雷声夹杂着雨柱从空中倾泻下来。我站在窗前,眺望着窗外的雨海,内心中缓缓地涌出一股暖流......
一年前,我们班转来了一位女同学,叫李欣-一个机灵、淘气的孩子。她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对调皮的大眼睛,眼帘忽闪忽闪的,那两颗像黑宝石似的大眼珠只要一转,鬼点子就来了。因为她总爱捉弄人,所以班里几乎没有人喜欢她,我也不例外。
一天,放学了,同学们站好队走出教室。忽然,豆大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不好,下雨了!"我大声说道。同学们迅速地回到教室,有的拿雨衣,有的打雨伞,有的家长已到了门前。不一会儿,教室中就只剩我和李欣了。她走到我身前,怪怪地问:"你怎么不走啊?"我皱着眉头说:"我妈妈去外地开会了,我又没带伞,怎么走!"李欣听我这样说,滑稽的脸上顿时变得很严肃"没关系,我有伞,而且我妈妈一会儿就到,你用我伞回家吧!"我愕然地看着她,难以想象这句话是从李欣的口中说出来的。我怯怯地说:"可以吗?""没问题,给!"李欣爽朗地说。我接过她手中的雨伞,说了声谢谢就走了。
第二天,我刚进教室,就听到了同学们的笑声。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李欣正左一个喷嚏,又一个喷嚏,一不小心鼻涕还流了出来,惹得大家哄堂大笑。我顿时恍然大悟,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莎士比亚说"有很多良友,胜于有很多财富"。从那以后,李欣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但我觉得我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吴一凡。
吴一凡。长的高高的,带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头发短短的,一双晶莹的眼睛,一眨一眨的,还有耳朵是扇风耳,将来有福气。
他和我一起玩了6年了,虽说他平时有一点淘气,但是我也看出他两大优点。
他乐于助人。有一次,他来我家玩,到了中午,我邀请他在我家吃饭,他先是拒绝,在我、我爸、我妈的邀请下,他最终还是答应了。我妈让我拿碗,可是我说:“我还在看电视呢,等一会在帮您拿碗吧,”吴一凡说:“没是的,阿姨,我帮您拿碗吧,让白东远歇一会儿吧!”我说:“吴一凡,还是我来拿碗吧,我怎能让客人来拿碗呢!”我的脸像一个西红柿一样。吴一凡的这个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吴一凡不仅乐于助人,他还非常热情好客。有一次,我上吴一凡家里去玩,进了他家,吴一凡早就把一双崭新的拖鞋放在了我面前,有把一杯热热的茶放在了桌子上,我的心里比这杯茶水还要热。这就是他的第二大优点:热情好客。
我交的这个朋友真好,又能和我玩,又能跟我一起笑,又能乐于助人,更能热情好客,怪不得他是我小伙伴中最好的一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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