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班级当中的学生,由于家庭环境、知识储备以及个人天赋有所不同,因而在对数学学习过程当中,所表现出来的探究能力和思考能力也有所差别。教师在布置家庭作业的时候,就需要根据学生们的实际情况由学生们对作业内容进行选择。比如在学习《混合运算》的部分,教师可以将家庭作业分为单纯个位数的混合运算、两位数的混合运算以及个位数和两位数结合的混合运算。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选择性地完成家庭作业,但是需要保证一定的准确率和数量。在此基础上,教师也可以对作业进行层次化。对于基础较好的学生,教师可以安排一些探究性的作业内容,而对于基础稍差的学生,教师可以安排一些基础性的学习内容,在将基础性和探究性家庭作业内容结合的过程当中,由学生们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进行自主化选择。这样不仅符合学生的基本认知,也能够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读了《多元智能理论》一书,使我对这一先进理论有了初步了解。懂得了人至少同时具有八种智能: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及自然观察智能。这八种智能的不同组合及表现构成了每个人不同的智能结构。有的人某种智能表现非常突出,而大多数人的很多潜在的智能有待于我们教师和他自己去认识、挖掘、开发。这就对我们今后的教学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在教学中扬学生所长、补学生所短,充分搭建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平台?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当中,但对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掌握却相对滞后。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各大学、研究所都开设了国际经济法课程,但由于该课程内容的庞杂性和学科的交叉性以及极强的实践性和鲜明的国际性,使得我国在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往往差强人意。
实际上,国际经济法教学不同于其他国内法法学学科教学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本身蕴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语境。由于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当事人开展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时的行为规范,因此,国际经济法本身就包含了不同国家基于地理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民众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文化和宗教传统等因素产生的不同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在当今全球化时代, 不同类型的法律文化之间因经济上的一体性而不断进行交流、沟通、碰撞、竞争、排斥、渗透、融合,多元法律文化之间的接触与互动也越来越频繁、广泛和深入。尽管经济全球化浪潮带来了法律的国际化趋向,即法律的“非国家化”,也就是通过缔结全球的多边贸易协定来统一国际经贸游戏规则,但各国法律文化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经济法律的国际化始终是有限的。
在上述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动中,西方法律文化又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长时间,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演变和发展,西方法律文化已创造出了一整套能够有力支持市场经济、工业文明、民主政治发展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而这些内容是很难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或其他法律文化中发展出来的。因此,我国的学生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相关规则时,往往因为缺乏文化背景而对相关规则不能透彻理解,并将之应用于国际经贸实践。
这是众多幼教专家从“多元智能理论”中引申出来的一个重要的教学原则。加德纳说“有关人类个体不同智力强项的文献和形形色色认知方式的发现,对于教育有极大的启示。首先,在童年的早期辨识个体的强项和弱项,以便因材施教方案时加以考虑,是很重要要的……”同一个班级的孩子,有的能歌善舞,有的画画很好,有的擅长演说,有的记忆特好。本着发展幼儿的智能强项是教育的重要任务的原则,根据孩子的特长,因材施教。这样做虽然很好,但是还远远达不到教育的目标,或者说不全面,因为我们忽略了孩子的弱项。这样做,往往会导致孩子的强项更强,弱项更弱。我们应该帮助孩子发展他并不擅长的那些智能,换句话说,就是要“扬长补短”,即以孩子的智能强项为依托,引导幼儿将自己从事智能强项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智能特点以及意志品质迁移到其弱项中去,强项带动弱项,相得益彰。
每个孩子都有他特有的兴趣、爱好、经历和潜能,对于孩子的长处,要尽可能的创造条件来帮助他不断地发扬,对于不足呢,就要利用它的长处,通过适当的教学手段来加以引导和补充。这样做,可以增强幼儿在其智能强项领域的技能;带给幼儿自尊和认同感;可以利用孩子的智能强项带动其他领域的学习。有这么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例:美国小孩泰迪性格非常内向,不爱交往,不爱说话,每天入园后的活动就是搭积木。虽然他的积木搭得非常好——无论是结构的对称性、线条的流畅性还是建筑的独创性,堪称一流。但是,他的老师认识到:这样下去,泰迪会失掉其他很多学习的机会,他的发展因此也可能会不均衡。于是,老师根据扬长补短的原则,利用它的长处,通过创设适当的教学环境来补充它并非特长的一些方面,慢慢的,泰迪不光成了班里的“小建筑师”,而且,绘画水平也越来越高,人际交往能力增强了,他再也不把自己局限在积木区,而是常常和伙伴到别的活动区去玩。
传统的智能观认为:智能超越人所处的文化和社会环境而独立存在,某种主流文化所重视的能力成为衡量所有人“聪明”与否的唯一标准。常常能听到这样的议论: “这孩子是从农村转来的,只会爬墙上树,连一首歌都不会唱。”“他爸爸是个体户,成天的不管孩子,这小子光会玩玩具,1+1等于几都不知道。”……教育的公平性往往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破坏了,城市幼儿和农村幼儿由于所处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不同,他们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多元智能理论尊重个体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加德纳的智能定义强调了智能的社会文化性。智能,作为解决问题或创造产品的能力,是在特定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中显示价值的,不同的社会文化有不同的价值标准,人们对不同智能具有不同程度的重视,对智能的理解及其表现形式的要求也不同。就拿“身体运动智能”来说,因为文化教育的关系,在城市幼儿身上,主要表现为舞蹈、体育动作;而在农村幼儿身上,就可能表现为其他形式,如自然的奔跑、跳跃、爬树、上墙等。加德纳说:“人类所有的智能活动都是在各自的文化背景中展现的。”我们应创设一个宽松、公平、多元文化的环境,让来自不同环境的幼儿都能找到自己认同的文化和适合自己发展的条件,获得表现自己智能的机会。在重视主流文化所强调的智能的同时,也要发现、尊重、培养幼儿的其他智能,视每一种智能都同等重要;不要因为幼儿的行为表现不代表主流文化而否定其价值。我们应该这样认为:来自农村的幼儿的爬墙、上树是运动智能的一种表现,;个体户的孩子只会玩玩具,是因为他的视觉空间智能发展得比较好。再也不要因为这些孩子不善于唱歌跳舞、不会计算便否认其运动智能和视觉空间智能,甚至认为他们不聪明。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应努力去了解幼儿智能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尊重、理解他们的智能的表现形式,敏锐地发现他们的智能潜力,为其提供发展的空间和表现的舞台。
多元智能理论尊重幼儿的智能结构差异,认为幼儿的每一种智能都同等重要。每个孩子在智能上都有独特的表现:有的孩子语言表达不好,但手工相当精巧;有的绘画水平很差,但是身体运动能力非常强;有的阅读、计算让人伤透脑筋,但其操作能力令人惊讶,这种种表现正是智能多元的体现。加德纳强调,虽然人的智能被分成了八种类型,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只有其中的某几种,恰恰相反,每一个人都同时具有这八种智能,只是每种智能在个人智能总和中所占的比重不同而已。每一个孩子都具有不同的智能发展潜力,在不同的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建立在多元智能基础上的教育观,必须高度重视幼儿智能特点的个别差异,“认真对待每个孩子的特质、兴趣和目标,尽最大的可能帮助他们体会到自己的潜力。”幼儿园里不会存在所谓的“笨”孩子,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教师应该视差异为正常,坚信那些连歌都不会唱、1+1等于几都不知道的民工、个体户的孩子们,都有自己的智能强项。
在素质教育的理念之下,教师已经开始在教学当中对此种理念进行践行和落实,但是此种理念并不能够延伸到对家庭作业的布置。大部分教师都会选择按照教材的内容和设计来布置家庭作业,还有一部分教师并不具有进行结构化和多元化设计家庭作业的能力和思想。当然,在对家庭作业进行布置的时候,也有一些教师认同个性化家庭作业对学生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当中,却出现了题海战术和基础性题目偏多的问题。不论是家庭作业布置还是数学教学,都应该以学生作为主体和主导,仅仅单一化的作业布置,不仅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求知欲和好奇心,还有可能使学生对家庭作业出现厌倦的情绪。所以教师就需要认真思考家庭作业多元化设计的问题,使学生们在完成家庭作业的过程当中,感受到更多的乐趣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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