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
然而,校园里也时常有不和谐的音符。也许因为一个误会,有人恶语相加;也许因为一次无意犯错,有人挥起了拳头……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翔翔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翔翔在地上呕吐不止。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翔翔是因为暴饮暴食才导致现在这样。”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
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翔翔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
为了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我总结了几条安全小贴士:
1、身上不要多带钱和贵重物品,如手机。
2、遇事要沉着冷静,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反应和判断。
3、可以给对方一些财物,并寻找时机,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衣着打扮,并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家长,也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
4、学校附近行人稀少的小巷是校园暴力事件的高发区。上学和放学期间不要单独在这样的小巷里行走,尽量结伴同行。
当我们遭遇校园暴力时,千万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应及时告知老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必要时还要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不能不计后果、以牙还牙,恶意报复只会导致雪上加霜。
让我们一起努力,驱散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黑暗!
我从入职至今已快三个月了,这几个月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对工作流程了解许多,后来又经过公司的专业培训,又使我了解了以“以情服务、用心做事、务实高效、开拓进取”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及各项规章制度。以下是我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
***著作里有一篇文章,叫《反对本本主义》。在当时,这篇文章批评了红军中一部分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迷信“本本”、不愿作实际调查的保守思想。文中还表达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思想。
迷信本本的人,在当今社会也大有人在,他们不根据实际情况去做工作,遇事不想办法,不积极主动处理问题,只会按条条框框做事。要这种人做事,他总是要给你搬出本本来,看看本本上是怎么说的。本本上有的他就照本本去做,本本上没有的他就不会做,不敢做。这种人为官者居多,因为他们怕做错了事丢官、丢财。照本本办事稳妥,做对了,我有功,领导表扬、升职、加薪;群众要求的,百姓急需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事,他们就会以原则、规定、章程上没有规定为借口,推脱不办。这样,不做工作也没错儿,骂我的是凡人,喜欢我的是领导,做与不做都不伤害我的利益。
这里要说明的是,“本本”,本身没有错儿。但是,不结合实际情况,不分时间、地点、条件地照本本生搬硬套,那就肯定会出错的(马列主义这个本本,也要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以没有“本本”规定而不去做工作,更是不对的。
反对本本主义,在现实生活中,仍有重要意义。
我们不妨把上面说的“本本”引申为现在的“本本”——证书。我招工,你应聘,拿“本本”来。你有能力,没“本本”,我也不用。
工作多年,有经验,有能力,本该晋职晋级,但是你没“本本”,你也得原地蹲着;我没有工作能力,但是我有“活动”能力,你要什么“本本”,我都可以弄来,我就可以平步青云。
还有一种人,死啃书本儿。书上讲的,他们可以背得滚瓜烂熟,理论知识可以说得头头是道,然而,到了实际工作中他们就傻眼了,甚至会笑话人家“不按书本儿办事”。有的大学毕业生,在学校是高材生,各科成绩优秀,分配到工作岗位后,由于理论不能联系实际,干不好工作,最后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说到这里,我还是要讲一讲张二憨的故事:
这张二憨学卖肉已有半年的光景了。掌柜的好心肠,放他一天假,并给他二斤肉,让他回家改善生活。张二憨说他不会吃(不会把肉做熟。掌柜的就把做肉的方法写在了纸条上,交给张二憨,让他按纸条上的方法去做。二憨把纸条揣在兜里,拿上肉,高高兴兴往家走。到了半路他要大便,他就把肉放在一个树杈上。大便还没解完,飞来一只乌鸦,叼起肉就飞走了。这张二憨一点儿也不着急,既不追,也不赶,冲着乌鸦大声喊:“你叼去也白搭,你不会吃,做肉的纸条在我这里呢!”
您看,这本本主义多害人啊!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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