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世界变了还是我变了,现在的我竟然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也许是我不太善于和别人深交吧!多些时间喜欢一个人,一个人静静的座在草地上“朋友”一词在渐渐离我远去,我想我现在对朋友也不抱很大的希望。其实谁不想有朋友呢!好想和他一起分享快乐和忧愁,可以像他倾诉一切,也许我注定就是一个人走完高中生活之旅吧!真的好无奈哦!
传言只是一种对你的忍耐做出考验的途径,只有当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传言的作用才真正开始起作用,其实对于传言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在意,可在你开始解释的时候人们才会意识到你是否在掩饰什么,所以对待传言的最好方法便是沉默,只有这样传言才会不攻自破,恢复平静。
整个影片以"馒头"作为传递信息的线索,一步步让人深入影片的精神内涵,罪犯偷来的"馒头",善良店主施舍给逃犯的"馒头",影片最后是逃犯改过自新继承了馒头铺。
通篇而谈,馒头意喻着"善良和人性",逃犯生存在监狱,他逃出监狱而没有直接归家却是流落街头,可想而知他大概已经没有家了,长期得不到温暖,冰冷、扭曲、寂寞时常折磨他,人性几乎消失殆尽,他很痛苦,几度想要自***,而片头也是他割腕的镜头。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生存的渴望很容易让他犯罪,他长期的遭遇已经让他没办法相信别人,在他的眼里,别人都是冷漠的,那个时候的他是"野兽",所以他宁愿选择偷,选择抢劫,也不愿意去相信。然而当他正准备拿刀抢劫老人时,老人却给了他两个馒头,就像行走沙漠数日的旅人碰到了甘霖,他显然也愣住了,拿了馒头离开了。也许老人看出来了他的目的,也知道自己的馒头肯定是被他偷掉的,可是老人家并没有拒绝他厌恶他,而是递上手中的馒头。这样的善,也许我们都没有。在这个时候,罪犯冰冷的心慢慢回温,这是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感受到温暖,馒头铺老伯的善良唤起了他心中早已尘封的人性,一点一点走向光明。
也许这样的小恩小惠在我们看来不算什么,不过就是两块馒头,几块钱的事,我们大多数人通常习惯用价钱来衡量别人对我们的善意,那是因为我们不是一无所有。但是逃犯他知道,在那么久的不被关注情况下被人这样善良对待,那真是一种天翻地覆,颠覆了他对人性的认知,他感动并感恩,于是他用他好不容易获得的自由去回报店主的善意,他将放有他通缉令的报纸放在桌上,店主举报了他,并获得三万元的赏金。影片中,逃犯写在报纸上面的话是这样的"我已经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谢谢你的馒头,当我为选择怎样结束自己的生命而犹豫不决时,是你的善良感动了我,举报酬劳的3万块就算是我的报答"当时店主的心情我想应该很复杂的,我说不清他会怎样想,但我想在他的复杂的情感中肯定有一种叫做感动,他不知道他一个小小的善意解救了一个挣扎在死亡边线的人,并且这样的一个人愿意用自己最珍视的东西来对他报以善意,其实逃犯的这种做法也让老人明白没有绝对的善良和罪恶。
当罪犯改过自新重获自由时,他回到了馒头铺,可是一直紧闭大门,可能老人已经去世了。影片的结尾发人深省,他收购了馒头铺,继续着老人的行当,我想这时候,他卖的是馒头,可能更多的也是在延续老人的善良。
So when I go into the middle school, I make my effort to be a monitor, luckily, all of my classmates trust me and elect me as their monitor. I am so happy, my little dream has come true, but I never expect that the monitor’s duty is so heavy.
I can’t do what I want, every decision I make needs to consider so many things, if I go the wrong way, my classmates will have loss. As the saying that the more power, the more responsibility, I have pressure, but I learn many things, I become mature and can deal things well.
成为班长是我的梦想,因为我觉得班长很酷,我也会有权利。因此当我上初中了,我努力成为一名班长,幸运的,所有的同学都信任我,选我为他们的班长。我很开心,我实现了小小的梦想,但是我没有预料到班长的`责任是如此的重。我不能随心所欲,我做的每一个决定都要考虑到很多事情,如果我走错了路,我的同学也会遭受到损失。正如有句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有压力,但是也学到了很多事情,我变得成熟,可以把事情处理好。
我在别人眼里是一个非常幼稚的女孩,原因很简单我喜欢的东西他们都觉得幼稚,而他们喜欢的东西我有都不感兴趣,比如我喜欢动物而他们却都不喜欢,他们喜欢明星而我却不感兴趣。好多朋友说我单纯,没有被世间的风气所“污染”其实觉得他们只是把世界看的过于复杂了一点而已。我依旧按我自己的原则办事,无所谓他们用什么词来形容我啦!只要我快乐就好,至少我可一逃避“复杂”这个词不是吗?
人生总是这样,总会寻找一种恰当的方式来宣泄,她不愉快的时候总是想把自己裹在音乐里,就如同泡在浴缸里,多少可以麻痹一下固有的疼痛,虽然那疼痛仍然还在。快乐,幸福已从我的生命中悄然溜走,唯独自残能给带给我莫名的快乐。
坐在窗台上,欣赏着窗外的人情世故,看着大家快乐的笑颜,我竟又一次举起小刀,朝着自己的手狠狠地划下,手臂便出现了几道血痕,慢慢的溢出了血。我依然傻愣愣的注视着这从我身体里溢出的鲜红的液体,心里又一次充满了满足感,我发现我渐渐喜欢上了他,它是一种心灵的发泄和解脱。那瞬间的疼痛,也许让我冰冷的心,顿时跳动一下,朋友说我太傻,我告诉他,我并不傻,当你心痛到自己无法自负的时候,才会去寻找另外的痛。以此来证明--我是活着的。
有人说,有这种嗜好的人,是在精神上喜欢血腥的人,而我就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恋上自残的感觉,,而且很依赖它了。
从开始的用刀片乱刻,到后来的在身体上做艺术,我发现自残已成为了我的习惯:
夜已黑了,这世界正如我想要的那么黑。霓虹里人影如鬼魅,在这宁静的城市里隐约有种血型的美,可能大家看来我很颓废,其事是我的心如止水。刀片,狠狠地划过我腿上细嫩的皮肤,不知道疼痛,心早已麻木,连血肉都习惯性的接受着刀
片的洗礼,血的`颜色是红色的,是稠密的,他已经凝固了,变成了暗红色,失去了光泽,原来这就是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我俯下身子,舌头,沿着这Died模样的伤口慢慢的舔着,我大悟,原来这就是血的味道,是我心的味道。
我是一只夜行的猫,冰冷的心,不懂得爱,只是知道,当自残成为习惯,这种失掉规律的生活,成为了血腥的附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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