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介绍自己小时候的东西英语作文)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介绍自己小时候的东西英语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11-12 10:23:51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介绍自己小时候的东西英语作文)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一】

这个暑假,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简爱》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二】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死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三】

我的小闹钟就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它会叫我起床,让我睡觉,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我的小闹钟是黄色的,梨子的形状,中间还有一个小钟表,上面有时针、分针、秒针,还有1到12的数字,外壳是塑料的。

这一个小闹钟会准时喊我起床,准时叫我睡觉,准时叫我写作业……给了它,我上学再也不会迟到了。

星期六,我觉得太无聊了,于是,我就跑到我自己的房间里玩我的小闹钟,我玩着玩着忽然发现了一个可以扭动的东西,我扭了一圈,发现小闹钟没有一点儿反应,过了一会儿,闹钟忽然响起,我跑过去想关掉闹钟,闹钟还是不停地叫着,我只好让妈妈帮我关掉,妈妈把它关掉之后就对我说:闹钟是用来报时的,不是当玩具玩的。

我的小闹钟可真好,有了它就不怕上学迟到了。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四】

我有一个可爱的毛绒小狗,我非常喜欢它,它是我的爸爸给我从超市抓来的。

它的身上只有红色,黄色和白色。戴着一顶帽子,上面的图案是一条金的龙在云彩间飞翔,好看极了。它还有一双大大的亮晶晶的眼睛,像一个黑宝石。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像一个小爱心一样。它的小嘴里伸出一个小舌头,好像饿了,在向你要东西吃呢!小狗还穿着一件衣服,上面画了一个金元宝,上面写着旺财两个大字,我就把旺财作为它的名字。

它是用布料和棉花做成的,摸起来软绵绵的。我害怕或睡觉时它就会陪着我,和我说悄悄话,我难过时,它就会让我开心,我也会告诉它我的小秘密。

有一次考试,我没有认真复习,考试后也没有认真检查,结果我没有考好,心里非常难过,这时我看见了旺财于是抱起它,对它说了这件事情,旺财用童真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别难过了,这次考试只是一次练习,要吸取教训,争取期末考试考高分。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把旺财放在书桌上看着我,然后就开始复习了。

我的玩具小狗陪伴我成长,我一定要爱护它,它虽然没有生命,但它给我快乐,我爱我的小狗。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五】

这本书我读过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而不变的,是贯穿全文的简爱那无所畏惧的反抗。

简爱在劳沃德学校对海伦说过这样一段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我肯定我们应该回击—狠狠的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不敢再这样打人!”

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简爱就和欺侮她的表哥约翰发生了冲突。简爱不畏强暴,怒斥约翰:“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你这个***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一个瘦弱的女孩以她的勇敢的表现立即吸引了读者。作者用四个章节交代简童年生活的情节,让我们初步看到了简性格中反抗的特点。

简爱在劳沃德学校的一段确定是全书中揭露性很强的一部分。其中海伦·彭斯的隐忍与简爱的反抗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与其冒冒失失采取一个行为,让不良后果影响所有和你有关的人,那还不如耐住性子,忍受一个除你而外没有别人感到的痛苦来得好;再说,《圣经》上也叫我们以德报怨。”“既然躲避不了,那就不能不忍受;遇到命运注定要你忍受的事,你光说受不了,是软弱和愚蠢的。”

而就是如此乖顺的女孩,在最后竟成了劳沃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正式登上社会这个舞台是到了桑菲尔德以后。

当她初次和罗切斯特见面,她就显示了不卑不亢的风度。在对罗切斯特还不了解的时候,她保持了一贯的反抗精神。但是他们渐渐发现对方与自己在思想上许多方面有共鸣之处,渐渐对对方有了好感。

简爱重视的是平等的地位,这正符合她的反抗的性格。在摘抄段中,简爱显示出了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段话也是她的宣言。每当我读到这里,总能感到一种勇气与力量穿透了全身。

简爱那流淌着反抗的血液,总能带给人们追求自由的力量。

童年时代你最喜欢的东西英语作文【六】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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