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只要认识爸爸的人,都知道他是个超级“工作狂”。他很多时间都在工作,每晚都要加班十二点多。有时候爸爸正在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就走了。还有一次,爸爸正在陪妈妈逛街,接到单位电话丢下妈妈就走了,害得妈妈等了好长时间。
这只小兔子头上夹了一朵粉红色的蝴蝶结,还戴了一个“LOVE”的树叶发夹,她的脸上还涂了一些淡粉红色的胭脂,像二个大苹果似的,她穿了粉红的`衣服,衣服上的两颗扣子像两朵小花,香极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最特别的地方是她没有嘴巴,这只小兔真奇怪呀!
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去了,妈妈在家里看电视,可我觉得很无聊,我就拿着这只小兔子,这只小兔子很脏,我就把这只小兔一放到洗衣机里,这只小兔子好像在说:“好疼呀!好疼呀!”这只小兔子哇哇地叫了起来。我本来直接走了,但我心想:她好可怜,就急忙把她抱了过来,亲手把她洗干净了。小兔子好像在笑着说:“谢谢你,小主人,这样我舒服多了,其实我和你一样也是很爱十净的。”
因为我天生胆子比较小,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抱着这只小兔自睡觉,这只小兔子在我害怕的时候陪我说话,使我觉得一点也不孤单,给了我无限的勇气,陪我渡过每一个夜晚。在我想生气的时候,我看着她,就想笑……
我喜欢这只小兔子,因为她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她一直陪伴着我成长,有了她,我的世界很精彩!
小今,噢今天,在你陪伴着我的这24个小时里,我写下了这一封信。知道么?你曾经是我所追求的明天。然而现在,我握住了你。你的样子,并没有我期待中的那么好,甚至都与我做过的梦——相差太多。
可天(把握现在说得对!她曾经在两年前提醒过我,警告我不要总把一切推给明天,要我把握现在,要我从现在开始积累汗水——哪怕是一点点。可是,小今,我一直都没有听她的话。
小今,你明白么?你明不明白我现在有多后悔?我后悔当初没有听可天的话,没有好好审视自己,也没有为自己的梦制定一个追求。现在的我,只能用更大的压力,去追求自己的梦;这能用更大的努力,去躲避后悔那刺眼的光……
记得两年前,我还在上小学六年级。六年级的功课好紧啊!然而我却显得分外轻松。等到失去了才来补救,这还是我一贯的坏习惯,这是我失败的源头——我笨到不嫌这学费交得太贵!常常地,总是把今天该做的一些功课,推给明天做,而明天又推给后天,后天又……我争取了许多许多休息、娱乐的时间。可是……好景不长。
一直以来,我的成绩都是优秀的。沉闷的毕业班的生活,主人公们也都紧锁眉宇,这样的生活,时刻充满竞争那呛人的气息,然而这一切,只为向重点初中迈进。我不善于把握现在,于是,我比别人有更多的.休息时间,但这无疑减少了我学习的时间;我比别人有更多的娱乐,但这无疑减少了我学习的努力;我比别人有了更多的空闲的时间,但这无疑减少了我竞争的实力……就这样,我只把半数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一直到距离真正的竞争只剩一个月了,我才看清了自己与他人的距离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远去了。
泪水诠释了我的结局,痛苦、愧疚与自责占领了往日轻松自在的心境……这一切的一切,都缘于我没有好好把握现在。小今,你知道我的后悔有多深么?当我穿上新学校的校服时,走进新学校的教学楼,眼前的这一切把我看晕了:满室的狼籍,同学们打打闹闹似乎并不是第一次见面,隐隐约约中感到了地板的震动。我不禁问:“这是学校么?”
领完了新课本,我灰溜溜地跑到了我们日夜奋战的目标那儿,然而我始终不能进入——因为我身上的穿的这件校服,我只能隔着很遥远很遥远的距离望着它。小今,你知道当我看到其中的景象时,我的心里有多么激动么?校内,大家安安静静地上课,这是他们的第一课,他们将来还有机会上很多很多堂课,然而我再也没有机会了。好想赖在这里不走哦!——我本来是有机会在这儿的,只可惜我不善把握今天,把握现在。
小今,一天24小时就要过去了,我心里再一度紧张了,昨天也是。我心里不断问自己,今天该完成的都完成了吗?不过临近入梦之前,我已经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我害怕重蹈覆辙!
小今,经历了失败以后,我再也没有让自己后悔过,更没有让可天再失望过。可天昨天在E-mail中对我说了这样一段话:“……昨天的早已过去,只剩回忆,明天既抓不住又猜不透,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今天……我无时无刻不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观察着你,我发现你真的变了,变得善与把握现在了。如今,今天在你手里,提升了许多价值:你懂得憧憬明天,也懂得从今天开始,积累汗水,储蓄力量……懂得把握今天,明天就容易抓住……”
小今,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些像水一样流过我的岁月的那些日子的,它们永远都是失败的苦水,却让我从中汲取了无尽的甘甜,成功,也开始向我走近。
小今,晚安!当明天从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开始,我就又迎来了新的今天,那时我一定不会忘记把握现在的。
祝活力、健康的小今
能永远陪伴着我
岚儿
一提到爸爸这个坏习惯,妈妈的眉头就皱。爸爸经常手不离烟,我们人全家成了“二手烟”受害者。妈妈管他,爸爸不听,只好派我出马去和他“谈判”。往往是今天我成功了,明天爸爸又吞云吐雾。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又爱又“恨”的爸爸!
我最熟悉的人是妈妈。
我的妈妈特别的美丽,她戴眼镜,眼睛小小的。她喜欢在手机上看书。她很温柔,性格特别好,除非我的考试考差了,她才会发火骂我。在我妈妈在看电视看得入迷的时候,我要是有题目不会写,打断了妈妈看电视,她也不会骂我,而且会温柔的教我这道题怎么写。
有时候,奶奶不在家,没有买菜,妈妈就会去买菜回家,然后做饭给我们吃,包括早餐也是妈妈做给我们吃的。我妈妈下午开始工作,她会在楼下和爸爸一起做事情,她很辛苦,跟环卫工人一样辛苦。妈妈有时会带我出去玩,她真的对我很好。
不过如果我成绩考差了,是第一次的话,妈妈不会骂我。但这种事情出现了很多次,妈妈就会发火,那她就会骂我。有时候妈妈也会跟我一起做游戏,妈妈很照顾我。妈妈还会教我骑自行车,在我怎么也学不会的时候,她也会很有耐心地教我怎么骑自行车。
我很喜欢妈妈,我觉得妈妈是个非常伟大的人。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合上书本,我耳畔还清晰回响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背后隐藏的爱恨纠葛,心灵羁绊,一丝一缕又细细密密地缠上心头。回想整个故事,并没有让我时时刻刻心潮澎湃,却在我心灵的深处激起阵阵涟漪。这人性的丑与美在我体内引起深深的共鸣。
有时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怎么做呢?在那一条阴暗的胡同里,看见那堆碎砖块上面哈桑的棕黄色灯芯绒裤;看见哈桑那任人宰割的眼神。我真的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为哈桑挺身而出,而被阿塞弗折磨、伤害与嘲弄,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吗?可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那个时代有一道横在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鸿沟:哈桑——一个哈扎拉人。所以我理解阿米尔,理解是这个时代逼他作出的决择。也正因为这个导火索,故事情节发展,让阿米尔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作为读者我不想去责怪阿米尔,可也不想去赞美哈桑。哈桑固然忠诚、固然善良,他的行为固然让人感动,可是他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奴性却无法改变。当哈桑被阿米尔欺骗,他同时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欺辱,他也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愿望,他更忍了,甚至还承认了。这一幕幕让人心痛的场景接二连三的上演,让哈桑作出这一切的是他与阿米尔的浓浓友情,更是他奴性的不二证明。为何他不反击?为何他不解释?是因为他早已打心底认定他是一个哈杂拉人,只是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而已。追其根本,罪魁祸首还是那个时代。而阿米尔和哈桑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罢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就像是佛教的轮回。曾经是哈桑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如今阿米尔为了索拉博——哈桑的儿子千千万万遍。他会为索拉博追逐天上的风筝,由一个放风筝的人变成了一个追风筝的人。至此文章题目的含义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这风筝即是人性的光辉。阿米尔完成了轮回也完成了自我救赎。不然他会背负着自责的苦难,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沉重,直至他生命的终结。
是爱与自责让阿米尔人性的光辉觉醒,让《追风筝的人》有了一个"圆满"的大结局。但我心中却升起一丝淡淡的惆怅:因为哈桑死了,看不到阿米尔的成长与救赎。那么阿米尔的救赎是不是太晚了呢?看不见哈桑与阿米尔冰释前嫌,兄弟相认的感人场景,小说的结局是不是还不够圆满,还是作者故意这样安排,让小说更有发人深省的深意、更加悲伤吗?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其实阿米尔的救赎并不晚,至少对那个时代并不晚,以他在忍受别人异样目光下抚养索拉博为结局,即代表了人性的觉醒,更加是这个时代黑幕上一道亮眼的曙光。而文末的"我追!"更代表了作者心中的希望与期待。记得书前曾写着"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我知道阿富汗还有很多孩子没有童年。
也许更是为了他们而千千万万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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