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11-16 04:38:44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一】

太阳慵懒地挂在天上,放射出刺眼的光芒。此时正是仲夏的正午,大街上没有什么人,甚至还隐隐约约地看到那大马路在冒着青烟,一旁的杨柳也懒散地垂着手臂。

不管外面怎样酷热,都不关我的事,因为我在家中吹着空调,舒服的卧在沙发上享受着。正当我走向厨房想拿冰棍时,不经意间撇到一个瘦骨嶙峋的身影。他的腰弯的低低的,像一座拱桥。随着手上的动作,那座拱桥忽而直起,忽而落下。后脑勺布满清晰可见的串串汗水,不住地向下流着,把那个橙色的工作服打湿一大片,变成了深颜色。一双黑而瘦的手正在捡着垃圾箱旁边的那些卫生纸,包装袋,吃过饭的盒子和纸箱。不管那些东西有多么脏、臭,他都把它们捡起来扎好丢进垃圾箱,一些纸箱子,他都会一一踩扁捆好,然后装进一个大袋子。他好像与这酷热的世界隔绝了,任由汗水淌过脸颊,淌过脖子,依旧专注地做着自己的事。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抓起桌上的一瓶矿泉水便飞奔下楼,找到那位清洁工爷爷,我把水递到老人面前,他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汗水,拿出一块陈旧的手帕擦起来,并笑着想要拒绝我,我硬是把水塞进老人手中,老人笑了,深深浅浅的皱纹一下子舒展开来,眼神中透出满满的.慈祥,我心里偷笑着跑回家去,心想老人应该喝了水了,这样应该不会太热了。正当我兴奋地跑到窗前看时,看到的竟又是那弯着的拱桥,我给老人的水还放在一边,他继续不顾一切的做着自己的事,捆纸箱,清扫地面的残留物……等到那大袋子装得鼓鼓的,地面没有一丝残留物,垃圾箱清空时,他才拿起那瓶水喝了起来。喝完后,他把那一大堆东西背到自己背上,脊背再次弯成一座拱桥,然后他唱着小曲儿扬长而去,直至小曲儿的声音已烟消云散,而我那敬佩之情仍久久不能散去。

平凡的岗位、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却做着不平凡的事,有着不平凡的精神,有着不平凡的态度,这样的人让我敬佩,令我无法忘怀。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二】

在这美丽神奇的大千世界里,有许许多多可爱惊奇的小动物,有大象、老虎、海龟、小鸡等等,有人喜欢大象,因为它庞大憨厚;有人喜欢小鸡,因为它小巧玲珑;还有人喜欢鸟,因为它聪明好学……我最喜欢是活泼可爱的小狗,理由吗就是它忠诚守信。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他可是我家称职的门卫。有它在,我们全家可是百分之一百,不,是百分之二百的放心。

它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一致第向下耷拉着。一听到外面有一丁点的声音,两只耳朵立马就都竖起来了,嘴中还不时的呜呜几声,好似一位即将上战场的将军。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你一直看着它,它就能用眼睛吓唬你。它有黑呼呼的摸起来总是湿润润的`小鼻子,很有趣的,平时喂它东西吃时,它就先用鼻子闻一闻,想吃的话就一口叼住食物转身就跑到它的”宝地”慢慢享用了,当它不喜欢或已经吃饱的时候,它就用嘴巴往外退送的或找一块“尚方宝地”埋起来了,是不是很有趣呢。它有四条长长的腿,跑起来都可以和汽车相比的。它的脚掌上有坳黑的脚垫,让它走起路来没有声响的,所以它也经常会跟你玩”袭击”的,让你吓一大跳。

它一摆一摆的尾巴是我最喜欢的,是白色和浅黄色相间的毛,抱着它马上就能感受到它的体温,暖暖的柔柔的,我每每抱着它总是舍不得放下的,就连睡觉我都想抱着它的,它睡觉的时候经常是把自己倦成一个球形,把头埋在身体里,这样在天冷的时候也可以保持体内的温度。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一点没有错。既然它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那么我们也要做狗最好的朋友!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三】

我家养了一只小花猫,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四只锋利的爪子,一对灵敏的尖耳朵,最重要的是它的胡须,它可以用胡须测量老鼠的洞穴,它可是抓老鼠的能手,我给它起名叫梦里露莎。

我每天放学回家,它就会飞快的跑到我的面前,对我“喵、喵、喵”叫,我摸了摸它的脑袋,然后,去厨房拿来一盘小鱼给它吃。它低着头,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我看着它心里开心极了!我很注意卫生,几乎每天都要给它洗澡。每次洗澡它都对我点头,我明白它的意思,它在对我说“谢谢你,主人。“ 在睡觉的时候,它却不睡,应为他白天睡,晚上去捉老鼠,它用它那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观察黑暗的四周,只要发现老鼠的踪迹,顿时,它敏锐的双眼闪过一道光芒,竖起耳朵、摒住呼吸,猛地扑向老鼠,用牙齿咬住猎物,然后放在嘴边不停的用前爪拍来拍去,却不急着吃的,直到那种老鼠被玩的精疲力尽,它才吃掉它。这就是它捕捉老鼠的过程。它不仅是捕捉老鼠的高手,而且非常可爱。记得有一天,我们在吃早饭,梦里露莎却不见了。我到处去找它,它早已经吃完,用前爪添着脸,见我过来,围着我转圈圈,不停的”喵、喵、喵“叫,这是让我带它出去散步呢,你说他可爱不?

它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总是给我和家人带来欢乐、惊喜。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四】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雪白雪白的,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为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五】

有一回上课时,男同学郑宇星拍了拍前座的椅背,等前座的吴家豪回过头来,他又站起来,对吴家豪悄悄的耳语了几句,吴家豪立刻转过身去,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师,身体坐得非常端正。这一情景正巧被时时老师敏捷地“捕捉”到了,他温和地对郑宇星问到:“你上课和同学讲话,在讲什么呀?”郑宇星手足无措地回答首:“我、我告诉吴家豪:‘上课不要做自己的事,眼睛盯紧黑板……’”“你这样,很好,但是,如果人人都这样,课堂上不就一片乱哄哄的吗?我们尽量用手势来表达,好吗?”时老师友好的\'建议道。

我认为,这句简短的口头禅,不仅代表着时老师的看事全面,明察秋毫,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时老师对同学们的平起平坐和尊重。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六】

小兔子非常温顺可爱,但是它非常胆小,所以它就成了现在受人喜欢的宠物兔。它会给我们大家带来快乐。

小兔子非常好动,小兔子安静的时候,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头会使劲地往地上低,好像非常害羞似的,四肢缩到身体里去,远远地看起来好像一个小雪球。它饿了的时候,会扶在纸箱上,好像在寻找好吃的一样。它两条前腿扶在纸箱上,后腿站立,绷直身子,脑袋使劲往外伸,我们把胡萝卜放在它前面,它的脖子就伸得更长了,好像在说“快给我,不然我就要跳出来了!”它的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胡萝卜,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它吃东西的时候,前腿护着食物,生怕别人和它抢。它的小嘴巴“咔咔”地啃着食物,小眼睛时不时地东瞅瞅西望望。有时狼吞虎咽,有时细嚼慢咽,好像在品尝山珍海味一样。我们调皮地把食物抬高,它就生气地看着我们,好像在说“别逗我了,快给我!”小兔子爱吃白菜和胡萝卜,吃起来嘴巴一动一动的,像正在打气的车胎一样。

它跑起来一蹦一跳的,前腿放在地上,后退使劲一蹬,就可以跑得非常快,脚下跟踩了弹簧似的。别看它胖,但是很灵活。跑时它的耳朵竖起来,像两个探测器一样,随时接受周围的信号。

它会发出吱吱的声音,那就是说明它疼了;如果发出咕咕的声音,就说明它生气了。

小兔子真可爱,我喜欢小兔子!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七】

天天把他挂身边,到底什么是高手?I LOVE YOU。到底有几分跑的比想象更快。

——题记

我是一名中学生,我的爱好就是打篮球。

我刚接触篮球是在2002年是由于大郅赶赶加入NBA的`达拉斯小牛队,成为了亚洲的NBA第一人,由此,我喜欢上了篮球,于是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球场看着远方的白云和手中的篮球,不禁心中一颤……

于是,不管是骄阳似火,还是寒风凛冽。球场上都少了那个穿火箭对服的我。那时我练习着常人看起来枯燥无味的动作,一次次转身摔倒,都没能扼住我那颗热爱篮球的心;我没有因为衣服淋湿而回家,也因为转身失误而懊恼,更没有因为运球卡到而放弃,而是不懈的向前向前再向前。

一次次的投篮不中,一次次的上篮偏出,没有下住我,没有选择放弃,因为我有一颗挚爱篮球的心。

几年来,篮球伴我走过了许许多多的日子它像一块磁铁一样。

高兴时我和几名队友在球场上来回奔跑,运球,转身上篮,动作一气呵成,球进时,我和对友一同击掌庆祝,可谁又知我为了练习这一套动作而失败了多少次,摔倒了多少回。

为我带来了多少快乐。

我爱篮球它给我生命中画上了一抹绿色。

我爱篮球,它给我生命中加上了一道花边。

我爱篮球,它给我的生命中增添了一度热。

啊!篮球。你让我不得不爱!

很喜欢但是不得不放弃小作文【八】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小白兔。

它浑身上下一片纯白,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仿佛在倾听着家中的一点点动静;它有一条短短的尾巴,它的嘴巴一张开,大大是两颗门牙露出来了,就显得它更可爱了。

小白兔喜欢吃的东西有青菜和胡萝卜。它吃起胡萝卜来用两颗大门牙“咔嚓、咔嚓”地咬着那美味的萝卜,吃得可津津有味啦!

记得有一次,我到外婆的邻居家里玩,他们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起先它不但跟我很陌生,而且还看都不看我一眼呢!我灵机一动,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我拿了一些胡萝卜丢在里面,我就走到边上偷偷地看。它看见没人了,就吃起胡萝卜来,我悄悄地走过去,小白兔跟我有点熟悉了,我很高兴。慢慢的,我就跟小白兔越来越熟悉了,就成了好朋友。

我和它继续玩。可过了一会儿,我就回去了。小白兔恋恋不舍地看着我,好象在跟我诉说:“记得以后要常来看我哦!”我也跟小白兔说:“好的,我有空时一定会来的,请等着我吧!”然后我也就依依不舍地走了。

这就是我所喜爱的小动物——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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