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云,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仔细观察过它,我认为,它是那么的美,能给人许多安慰。我爱云,也不知道你们怎么样认为,我认为,它是那么无私,把自己化成滋养大地万物的雨。
云是那么可爱,它变化多端,有时,他像一个顽皮的小孩,有时,他像一个凶猛的狮子……
云是那么自由,它可以随风飘动,游山玩水。
云是那么幸运,它可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看见一些美丽的风景。知道一些,人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
哦,我爱云,我也经常想象我是云,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那种只有奉献者才能感到的快乐。
今天,是我正式当小足球队员的第一天。我心里非常激动。似乎感觉与电视上演的一样,一点都不累。可是但我真正的去了时,才知道踢足球也不容易。今天我就体验了一把。刚开始,老师让我们先练了几个动作。我觉得,也没那么难吧!但是,越往后,我的体力就跟不上了。
老师开始让我们轮流射门,这个还好一点。但是到最后,我才知道,更难的还在后面。老师让我们先做十个俯卧撑,然后再跑到操场中间的那条白线上。就在这关,我差点就放弃了……
踢足球真不容易。不过,这也是锻炼自己的方法。只有突破自己,超越自己。才能取得成功。
我家养了两条金鱼,是爸爸的同事送给我的。这两金鱼是红色的,只有肚子和尾巴的末端是白色的。我的金鱼有三大特点。第一点是在它们的脑袋上有一对黑黑的大眼睛。第二点是它
们有一个比别的鱼都大的肚子。你别看它们的肚子大,可它们行动起来可灵活了。第三点它们有一个像孔雀一样美丽的大尾巴。它们的尾巴薄而透明,摆动起来非常惹人喜爱。
我的小鱼非常贪吃,一看见我就把嘴伸出水面,好像找我要吃的。妈妈告诉我;“你别老喂它们,不然它们会撑着的。”我没有听,有一次我放了许多的食物,结果一只小鱼真的被撑死了。我难过得掉下了眼泪。剩下的一只小鱼好像也在为同伴的死而难过。它静静地伏在水里,没有了往日的活力,也不爱吃食了。我非常担心它也会死去。爸爸但只好找刘叔叔又要了一条。小鱼看到了新同伴,真的好了起来,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和顽皮。
从那以后我一天就喂小鱼两、三次,而且每次只喂一点。每当我走到鱼缸边,它们就冲着我摇头摆尾,看到我手里的食物它们就会更高兴,身体摇摆的更欢快。他们会把头抬高,把嘴伸出水面,待我把手放到水面附近,它们就用嘴去抢我手里的食。于是我把食物均匀地撒在水面上,它们就张大嘴巴转着身子不停地抢着吃。
我家养了一只小猫,它非常惹人喜爱,所以取名叫“波波”。
波波的头圆圆的,小小的,像个小皮球。它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两颗光芒四射的黑珍珠似的。它的鼻子很灵敏,就算与它相隔十万八千里的一块肉,它也能够闻到香味。
波波背上长着绒毛乌鸦般黑,腹部下是白色,白得像雪,这两种颜色合为一体,让人感到它是那么的天真可爱。
波波的四肢发达,跑起来像猎豹一样快。它的爪子很尖锐,如果多使点儿力气,就会在地板上划出一道道抓印。
波波的\'尾巴又长又直,直得像一枚正要起飞的火箭。瞧!它又在向刚下班的妈妈使劲摆动它火箭般的尾巴,还把前肢举起来,要妈妈抱抱。
波波很挑食,就爱吃肉。它吃的时候先用鼻子碰碰、嗅嗅,然后张开血盆大口,猛地一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也难怪它那么胖。
波波既喜欢晒太阳,又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每到阳光灿烂时,它就会自己跑道阳台上,找个好位置,伸展着头和脚,时不时闭上双眼,享受着阳光的温暖,一副舒服惬意的样子,让人看了忍不住发笑。如果阳光移动了位置,它就会跟着光线的移动而移动。你看,它多聪明!
当家里来了客人,它也喜欢来凑热闹。它会爬到你的身上,用双腿踢你的身子,要你把手拿出来给它舔,或眼睁睁地看着你,要你跟它聊天。玩得过瘾了,它还会爬到你的肩膀上,拨动你的头发。
可是,当它玩得疲惫不堪时,就会走回自己的小床,趴倒被子上,进入甜蜜的梦乡……
辉煌的一生不是如波涛翻滚,而是平凡如河水般地淌流不息……
——题记
这是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是在读高三的时候,当时正面临着考学的压力,是它给我带来了动力,并让我对文学有了另一种释意-----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多年过去,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再次让我闻到了那黄土高坡的气息。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那是我的生日的前一天,妈妈给我20元钱,让我去买一个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我去了花鸟鱼市。我转了一圈最后路过卖鸟的店,我进去了。因为天气很冷,鹦鹉们都卷成一团,独有一只小鹦鹉活蹦乱跳。它毛色鲜艳舌头老粗,小嘴啄的食盒嘎嘎的响。我高兴得买下了它,大概是觉得它和我有缘吧!
听别人说一只鹦鹉不能活过一个星期,要一对一对的买才行。
可我的一只小鹦鹉却快活的生活了8个月,仍没有死。
小鹦鹉回到家后,我把它放在一个笼子里,上面挂着一个环,下面有两方型的食盒,一个装水,一个装瓜子。小鹦鹉吃饱喝足后便在环上荡起了秋千。
每当我回到家,小鹦鹉听到我的脚步他总会迫不及待的等待我回来。因为我每次回到家,都会抓住它,用鼻子蹭它颈上柔柔的毛,然后把它放在芦荟上让它吸芦荟的汁。
别看小鹦鹉这么可爱,可它还有很放肆的时候,但是放肆过后总会让大家捧腹大笑。有一次,我们全家都在看电视,小鹦鹉也在它的“秋千”上便荡边看着,突然,电视上演起了广告,小鹦鹉立刻不满地叫起来,但看见全家都看着它,它立刻羞愧的把头卷在羽毛里,全家哄堂大笑。
我家院子里有好几盆月季花,她是我从奶奶那得到的。
它的叶子是碧绿的,叶子的边缘还有许多锯齿呢!叶子刚长出来时,边缘的锯齿一点也不扎手,后来叶子渐渐的变成了深绿色,那是叶子上的锯齿就有一点点扎手了。茎是细细的,上面有许多小刺,茎上的小刺特别扎手,你一不小心碰到手有可能就会流出血来,所以可千万要小心茎上的小刺。
花是粉红粉红的,形态不一,有的还是花骨朵呢,有的是张开一半,有的花瓣是全部张开的,我觉得不管是哪一种都特别特别的好看,特别是那个完全绽放开的。
当我慢慢往月季花那里走,离月季花还有一段距离时就闻到它的香味,它的香味特别特别的香。
我是一只普通的啄木鸟。声名远扬,连人类都知道我的芳名。
我们是一个大团体都生活在树林中,有时也在人类的居所旁的大树上时不时的来两声,人类称我们为“树林医生”。
我来介绍介绍“树林医生”吧。
首先是我们的脚趾上有四只脚趾头,二、三两趾向前,一、四两趾向后,所以我们能牢牢的抓住树木,然后我们还有坚硬的尾羽,啄木时能用它来撑住树干,像坐在椅子上一样,舒服极了。当我们发现虫穴时,就用凿子似的嘴巴把树皮凿开,然后伸出一条蚯蚓似的长舌。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们的舌头不是真正的长,而是一条有弹性的结缔组织连着舌根,这个延长部分从腭下突出来,伸展向上绕过后脑壳,从脑顶的前部进到右鼻孔固定,当舌根从后脑及下腭向外滑出时,舌头就可以伸得长长的,也因为我们的舌头上有粘性的液质,所以能把小虫粘住。我们有些同胞舌尖还有细钩,又是粘,又是掏,使小虫无处可躲,无处可逃。如果虫穴很深,我们的长舌头够不着,就用声波***扰战术,测知虫穴部位后,用硬喙重重敲击,时上时下,或左或右,使树干孔隙发出共鸣,躲在里面的虫虫感到四面受敌,就四处逃窜,使我们抓虫的机会就大大增加。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了。是头部对吧!我们老是啄木为什么没有一个患有脑震荡的呢?
我们家族有锐利的嘴,每天它都要啄木五六百次,但一点也不头晕。这是因为我们的头部有强大的肌肉组织,头骨由骨密质和骨松质组成,既防震,又能保护头脑。所以我们啄树的时候,头部和喙的运动方向,严格的保持直线运动……
噢!我该去捉虫了,我快饿扁了,Good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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