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杖,独腿,残疾人……当我想放弃时,她的身影便会在我的脑海里徘徊,让我坚持下去,克服困难。虽然与她素不相识,只是偶遇,但是她那坚韧不拔的毅力感动了我。
那是暑假的一天,我们一家去北京游玩。“不到长城非好汉”,我们去了北京当然也要当一回“好汉”了!我们买好了票,便开始了漫漫的“长征”。一开始路不是很陡,爬起来很轻松,一会儿,我便蹿到前面,又蹦又跳,得意极了。哈哈,这长城实在是太好爬了,才没过多久呢,就爬了这么多,真的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我一会儿跑,一会儿走,一会儿跳……自由自在的,心中充满着快乐、喜悦和骄傲。可是我想错了,太阳光强烈地照在我的身上,不一会儿我便汗流浃背,大汗淋漓了,而且后面的坡是越来越陡,越来越高,越来越难爬了。
我望着那连绵起伏,曲折蜿蜒的长城,又望着那汗如雨下的手臂和腿,不禁叹了口气,“唉,看来我真不该小看这长城呀!不然‘万里长城’这个称呼从何而来呢?”我喘了口气,又迈着沉重的脚步继续向前走去。太阳越来越大,越来越亮,越来越圆,越来越热了!它就像一个炽热的火球挂在天上,使劲地散发出它的热量和温度。大地被它烤干了,花儿、小草、大树被它晒蔫了,人们似乎也已经被烤熟了。我的腿就像灌了铅似的,又重又沉,我实在没力气了,一屁股坐在一旁,大口大口地灌着水,大口大口地吃着干粮。我见长城还有很长一段没爬完,便提议道:“要不我们坐缆车下去吧,在这儿又累又晒的,活受罪。”我话音刚落,一位残疾大姐姐拄着拐杖从我们面前走过,汗水把她的头发粘在了一边,显得有些凌乱,她明显体力透支了,脸蛋红得像个大苹果,可她却不曾停下来休息一下,哪怕是停下来喝口水,坐一下,吃口干粮。她那坚韧不拔的品质,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她就像条鞭子,使劲地,用力地抽打着我的灵魂。我像头发了疯的狮子,义无反顾地向前冲着,跑着。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终于爬完了全程。望着那绵延千里的长城,觉得此时此刻的它仿佛也不是那么长了,太阳也不是那么耀眼、灼热了,一切似乎都是那么静谧美好。
以后的日子,我学习自行车永不放弃,学会了它;我尝试爬网绳,不轻易退缩,爬上去了;跑马拉松时,我咬牙坚持,跑完了全程。现在,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放弃,哪怕再累,再酸,再疼……坚持不懈的努力就像一艘小船,带我渡过困难的长河;永不言弃的毅力就如同温暖的阳光洒进你的心田,散去我的忧愁;坚韧不拔的品质就好似那把锋利无比的砍刀,帮助我披荆斩棘,穿过危险、困难之地……
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忘不了那个身影,忘不了那根拐杖和那“嗒嗒嗒”的声响,因为,她影响了我!
现在,我已深深沉醉在晨练的世界里。
爸爸是家里的头号大懒虫,不到早上七点,是绝对不起床的。我也深受爸爸的影响,妈妈也没有办法“治”我们。于是,妈妈来了个约法三章:再睡早床,就不做早饭我们吃。这招可真灵,一下子便把爸爸镇住了。于是爸爸也和我一了个约定:天天早起锻炼。
早上,我还在美梦中,被人摇醒,睁开眼,原来爸爸还真守约:只见他一身运动装备,拿着羽毛球拍,整个人精神极了。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今天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我调侃到。“少废话,说到做到,快穿好衣服,跟着我去晨练去。”
就这样,我的晨练开始了。
“走,晨练去。”往后的每一天,我们都这样相互的提醒。
我们晨练的地方是一个小广场。广场的东北角便是一个像模像样的篮球场。一早,便有一群人在赛球了。看!黄队的一个队员抢到了球,但因为绿队的阻挡,球根本投不进,只见他将球向上做了一个假动作,便在那一刹那,球传出去了,形成一个美丽的弧线,将球奋力一投,球如同一个乖宝宝落进了球框。我被他们漂亮的动作吸引了。
长长的跑道上,总有坚持跑步的人。看那个老爷爷,今年已经67岁了,却依然坚持跑步。他的步伐如此稳定,没有一丝喘气,像年轻的小伙子似的。东侧还人有在玩单双杠。最具有吸引力的还是那秧歌队伍。那些“大妈”们,一个个笑容满面,随着铿锵的舞曲,她们抬头、弯腰、踢腿、甩臂,那么娴熟,那么优美,那么惬意!我也不由得想像她们一样跳起来,刚拿步,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不会跳,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心生羡慕: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们一样跳得那么优美的舞蹈!
我又跟着那位老爷爷跑起步来,我跟老爷爷讲述着校园生活的乐趣,老爷爷也向我炫耀他健康的身体。
渐渐的,爸爸迷上了跑步,他说跑步能减肥,还能强身健体。
我也渐渐沉醉在晨练的世界里了,即使自己不运动,我也愿意去欣赏“大妈”们的舞蹈,与老爷爷聊天,观赏精彩的篮球赛……
穿梭在人流之间,看着各不相同的微笑,心中略有不悦——不曾见过那一抹独一无二的微笑。
回家路上,一张70分的数学试卷把我省体力的生机都掏走了,一场失败的考试。看见远处有一个老太,拘着痛在垃圾桶里翻来翻去。我以后不会跟她一样吧。
回过神,看见一个乞丐想我走来。他身上穿着破烂的黑皮夹克,裤子上沾满了各种污渍,我条件反射的向斜后方一躲,躲过了那“叮当”作响的塑料杯。那个老太向我走来,手里的黑色塑料袋“咣当”作响,里面装满了易拉罐。我给她让了路。她从紫色衬衫的口袋里掏出一块钱,把它轻轻放入了塑料杯,“叮当”的声音不禁让我震撼了。老太的白发一丝不苟的盘在头后,紫色衬衫缝缝补补过很多次,但依然很整齐,黑色的旧式裤子穿在她身上朴素极了。老太笑了,老太的脸上绽放了一朵菊花,眼角的鱼尾纹也皱在一起,干裂的嘴唇像被风吹***河床一样。这微笑一条温暖的阳光射进我的内心,黑暗消之而去,我知道,老太有自信和自尊才使她露出了微笑。
那一抹微笑,使我重新找回了自信。考试前我总会对自己说:“你不是不好,只是不努力而已,加油,努力。”
我沉醉在父爱里,一直在父爱的世界里长大。
我出生的那一年,你25岁,风华正茂。妈妈说,你那时候像个毛头小子,经常带着我去捉蚂蚁,然后抱着我,伴随着我“咯咯”的笑声将我抛向天空。
我留着碎碎童花头的时候,你29岁,风华如旧。那个时候,你常常用刚长出来的胡磋蹭我的脸。那个时候,你会学着我把手放在头上装牛角。我的童年一在你对我的爱的世界里。
当我可以自己系红领巾去上学时,你31岁,健壮如故。我终于明白你也是有工作的,并不能每次都陪我在我身边。你被学校派去出差,走的时候,你理理妈妈被风吹乱的头发,又摸摸我的头,告诉我要听话。我盯着你看了许多,终于哽咽的伸出手和你拉钩。那一年,我从你离去的背影中看出了不舍。
当我可以自己扎马尾背着画板去写生时,你36岁,年轻不再,我察觉到你的苍老。或许我在梦里才可以回到那个年轻的你带着我到处撒野的时光了。你对我似乎严格了许多,似乎终于把我当女孩看了,不让我去玩儿得一身泥巴,而是让我坐在椅子安静的看书。我背着你,感受到你深邃目光中对我的爱。
现在,我坐在考场上安安静静想你的时候,你40岁,两鬓的头发些许白了,也不像年轻的时候拥有那么灿烂的笑了。但是,在妈妈数落我的时候,你还是会习惯性的把我护在身后,会在晚上我做作业的时候煮面给我吃……
十四岁的时光匆匆而逝,有很多东西变了,但唯一没有变的就是你对我的爱。
我一直沉醉在父爱的世界里。
有人说金庸的文章是一杯热水,需要慢慢的喝,才会沉于其中,享受他所带来的激情;有人说古龙的文章是一杯温水,则刚好可以入喉,舒解自己内心深处的快意恩仇;有人说红楼是一杯酒,则需要与同事们聚在一起赏析,才能真正理解其中真实的意味,也只有将那花签警词吟诵多时,才能知晓锦字强织,终成双丝网;再看甄嬛时,我则说《甄嬛》是一杯清茶,需要夜深人静时,细细浸泡,慢慢品味,方能体会其中的爱恨情仇的交织,亲情,友情,爱情的平淡无真。
喜欢《甄嬛》这篇文章,应该是从作者的序言开始,从她对中国历史后宫的描写,或是对古代女人的一种同情和安慰;亦或是对皇宫嫔妃的等级划分,让偌大的皇宫充满了神秘,也充满了黑暗。有了让我从文中寻求结果的***。书中塑造的甄嬛,对爱有期望,并且有的时候软弱且小心眼。她不是一个完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她只是一个在宫廷的生活中企求奢侈的爱,却又顾念太多的一个普通女子。通过甄嬛经历后宫十数载,伴随着字字句句,也让我同甄嬛一起看尽人情冷暖终厌倦,爱恨祈求不断,习惯亦成了自然。随着她从真心到假意,从入宫时的天真到学会算计,从被动的接受别人带来的危机,到主动策划并预谋着陷井让别人往下跳,从一个少女最终变成一个女人……多少的笑,多少的泪,和着多少的心酸,最终在我的.心里镌刻成一句话:这次第,怎一个累字了得!
至于清,应该是我心里的完美男子。只是对清的描写有限,仅局限于甘露那一卷,多着眼于对嬛儿的缱卷,清是一个温润如玉,妖冶如花之男子,总是有些古龙笔下花满楼西门吹雪开结合之酷的,温情款款,温柔缱卷,胸怀广阔,气质高华,而且又文采风流。若是多些对其韬晦的内心苦痛的描写,或许人物也就更加丰富了吧。此外,清也是懦弱的,他寻求的是谦谦君子的情与义,因此不会强争,也不得不因此错过,他错过了纯元皇后,又最终错过了嬛儿,即便在嬛儿修行之时,他是夺得嬛儿的青睐,和嬛儿有过一段时日的温情与缱卷,却在玄凌一道召嬛儿回京的召书中显得苍白和无力,因此,清是软弱的,他摆脱不掉的,不但是兄弟的情意,更是伦理道德和社会的权势压力。至于嬛儿,我觉得她够好了,人物描写够丰富,也够普通。为何说普通呢?那是指她的成长心路。我们谁都会,最初喜欢一个人,用了很多心力,恨不得枕前发尽千般愿,如甄嬛般小心,也免不了付一点,再多一点的真心。就算怀疑,也毫不迟疑地劝慰自己,等覆水难收,无奈转头,便从此于心底藏了一片自私。再幸运遇到清河,与他相知相守,心底还是不再纯净,因为早已知道了世上不是只关风月。所以得知清河遇难之后,决然回宫。多少次想,若还是初时那个小甄嬛,心高气傲,便宁可受尽人白眼,也要躲起来守着遗腹子的吧。只可惜女人爱尽一次,就对现实认清一次。在清河的呵护中可以不顾,但是回到现实中,无法再做从前美梦,甘愿回到红尘牵扯中去了。
然而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很希望甄嬛和清在一起的,她们在一起才是最快乐幸福的。虽然玄凌或许已习惯成自然的对甄嬛有了一份真情了,然而,我也相信,后宫太残忍,帝王爱太稀薄,就算成为了淑妃,幸福对于甄嬛来说,可能就只剩下孩子而已,最后还得为孩子们的安全殚精竭虑,忍受看着孩子想到清的绝望!玄凌,我们是不能怪他的,身为帝王应该有着身为帝王而被这个身份惯出来的特有的多情且无情的人格,作为一个帝王来说他已经算不错了,他也有他的无奈;温实初是个可怜的人,如若不是碰上了甄嬛,应该会有个美好灿烂的人生吧,他的痴心绝对是每一个女人的梦想!然而,现实总是让他无法面对,他遇到了甄嬛,同时也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在后宫当中为甄嬛行医,一起在后宫这片天地中共进退,可以说嬛儿有温实初这样的一个太医在身边应该是幸福的。对于沈眉庄和安陵容,也算是各有特色,各扬风采,各展智计了。眉庄自幼便也嬛儿情同姐妹,两个人在宫中自然是共进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而对于陵容,出身卑微,不但没有让她炫耀的家世,亦没有让她风光的隆宠,因此在这后宫当中,自然也就是先顾着自己的生存,至于对救助于自己与尴尬之中好姐妹甄嬛进行除害也在所不息。后宫里女人多,风景好,是非盛。一个一个,均有其独特之处,文中亦有许多痴情之人,但大都淡淡地,如收香墨香的氤氲,痴则痴矣,并未因为痴而变成真正的白痴,还是小心经营,暗自忍让。痴而不过头,是金庸那些痴儿女们未及从处。然而,这些可爱可恨可怜甚至可悲的人当中,理应说皇后是最可悲的了……。。
对于结局,没有结局永无止境也算是结局了。对于甄嬛来说,和清恩恩爱爱的也好,在后宫中一直斗下去也好,本都是可以的。甄嬛的适应能力很好。我希望的是和清在一起,有心的是人;然而,甄嬛却在了后宫中……舍弃了心在清处,舍了身在后宫,然后,永无止境!只有《甄嬛》的璇玑文字叫人心醉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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