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留着小平头,小眼睛不大,但很有神,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他长得比我高,但看上去比较瘦,经常穿一件红色的夹克衫。
他很爱劳动,在家里,每天帮妈妈打扫院子,倒垃圾。在学校,他经常主动打水、擦黑板。轮到他值日,他更是不惜力,总会把卫生区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他自己却弄成了五花脸。
他很有爱心。平时谁忘了带铅笔、橡皮,只要他见了,总会悄悄地递过去。开学初,栾豫祁没有按时返校,是他主动帮着领回了新书、作业本,还帮着包好了皮。每一次,班里地同学生病呕吐,其他同学都嫌脏,皱着眉、捏着鼻子、捂着嘴躲得远远的.。而他总是第一时间拿着簸箕撮来沙土把污秽物收拾得干干净净。
正因为这样,我越来越喜欢他,我的好朋友任辉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闪光点,有的同学爱集体;有的同学助人为乐;有的同学作文写得好等等。
我最好的朋友是刘震,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一对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的闪光点也很多,例如:每次作业都完成得很好,字写得非常好,学习也委优秀,爱劳动,爱帮助别人等。
今天早晨,看上去天气晴晴的,可是上最后一节课时天气逐渐变阴了。到了中午放学时,突然狂风骤起,乌云翻滚,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着急的等着爸爸来接我,可是左盼右望,爸爸不是没有出现。我想爸爸可能不会来接我了。这时,我们院子里的同学打着伞走过来说:“你怎么不带伞呢?”我还没回答他,他就走了。这时刘震跟上来说:“我借你这把雨伞吧!我还有一把呢!”说着他拿出了另一把雨伞,他就把伞借给我了。
我打着刘震借我的雨伞,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雨下得很大,但是我心里是一片温暖。
啊!刘震,我要向你学习。
人生中,有事业上的朋友;有金钱上的朋友;有友谊上的朋友。
我最在意上的朋友是友谊上的朋友,我初见她时,她那唯美的一笑,使人心醉,暖在人的心头。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樱桃班的小嘴好像能说出无数的大道理。
我和她渐渐的成为朋友,他是一个单亲家庭,而我却不在乎,应为我知道这不是他的左,他学习成绩非常有意,而我却学习中等,记得那一次考试,我认真的复习,想考出一个好成绩。可是老天却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名落孙山”,而他却是第一,我好羡慕,我悄然落泪。
我们的友情过了几年,最近,我发现她疏远了我,我一问他生病了,可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她得了白血病不可治愈的白血病,她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悄悄的走了。
他永远留在我心底。
我对上学前班时同学的印象多数已经模糊了,唯一有一位同学至今令我记忆深刻,铭记在我的脑海中。
她的身材胖胖的,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和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每天早晨,我背着书包走进校园,总能经常看到她久等的身影,只见她在操场上向我招手,微微一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给我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然后披散着的秀发像蝴蝶一样神采飞舞,伴着她轻盈的脚步,向我直奔而来,牵着我的手,一起飞奔着跑向教室。
她爱讲故事。有一次,班上组织活动,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她快步地走上讲台,口若悬河,眉飞色舞地讲了起来,而且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故事中去,好象自已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不知不觉地陶醉了,同学们也陶醉了,连老师也被她的神情感染了。
她不仅故事讲得好,而且还十分关心人。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到她家玩,一跨进她家,她就迅速地从冰箱中,取出一根冰棍递给我,让我降降温。午睡时,她又把床让给我,自已却躺在木地板上,并且还给我讲故事,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
她就是我那时最好的朋友她名子叫汪琳娜。
我第一次与她见面是在四年级的下半学期,她长相平平,并不是那么吸引人,并不浓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小眼睛,但却很有神,鼻梁并不高。她大方的做了自我介绍,老师给她安排的座位上。下课了,她的座位旁边挤满了人,大家都追问她叫什么,从哪里来等等,她回答说:“我现在住在理盐场。”我低声说道:“我也在住在那儿。”突然间,她回过头来对我说:“你也住在那儿吗?以后你能跟我一起走吗?说实话水泥场那条马路太可怕了,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我愣在了那里,她的大方与主动让我惊呆了。“怎么了?不愿意吗?”她用那双不太大的眼睛望着我。我回过神来,说:“不,我很乐意!”以后,我们就一起上下学。在这个过程中我知道了她叫刘蕊,以前在阿勒泰上学,成绩还是数一数二的呢!她很自然地告诉我在她那里的生活环境。我也饶有兴趣地听着。她给我讲了许多事,例如,她和她的老师。同学之间的事,这些事情让我知道了她是一个心很宽的女孩,总能去宽容他人。也正是因为她的大方,她的宽容,让我们走的更近了,她总是能包容我的一切,哪怕是我说再苛刻的.话,她仍然一忍再忍。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问她:“你从来都不会生气吗?”她仍然一脸微笑地说:“什么事情都应该想开一点,多去宽容别人,其实也是珍惜友谊的一种好方法,这也是对自己有益处的,你说对吧!”听了她的话,我也学会了忍让,学会了退一步。
她还很有绘画天赋,通常能把一样东西,画的惟妙惟肖,这让我很佩服她。她告诉我:“只要用心,你也能做好的。”我学会了用心去做好每一件事。
她教会了我很多,但大部分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道理,但这却让我改变了不少。
离别的时刻总是痛苦的,含泪告别了你,我亲爱的朋友,此时此刻,我只想对你说:“谢谢你,这是我内心的告白,真的!虽然我们离的很远,但是我们的心永远相连,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名叫胡潇,尖尖的瓜子脸,乌黑发亮的头发,淡淡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时不时的转动着,显得十分机灵,高高的鼻梁撑着他那大大的鼻子,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他很勇敢,啥冒险的事情他都敢做。有一次,他想到一个游戏,一个两米多宽的绿化带,要从一边飞跃到另一边,这光有很好的弹跳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可是他却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吓得我赶紧闭上眼睛,只听见“扑通”一声,我以为他一定栽了个大跟头,但是事实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居然稳稳地站在了那里,真的跳过去了,还站在那里得意的笑着,真厉害!
他还是咱们班的幽默种子,不仅语言幽默而且动作滑稽,总能惹人发笑。有一次上英语课,他记单词不住了,就采用了他的“谐音法”,如“also”就用了“握手”代替,“good morning”就用了“狗都骂您”代替,“miuns”居然还用了个“买饿死”来代替,老师、同学们看了他的英语书后都大笑不已。
他的音乐也很不错,还很会改歌呢。一次放学后我们一起打扫卫生,我边扫边唱“东汉末年”,我还没有唱完他就接着唱“吃火锅,全城人都上火哦!”,嗬!真有他的,不光把歌词给改了,而且还挺押韵的,我们班的同学都叫他搞怪大侠。
因为他总是能带给大家快乐,所以如果几天不见,同学们还真有点想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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