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你喜欢茶,走到哪儿,都喜欢拎着茶杯,当你掀开茶盖时,那浓浓的茶香氤氲在空气中,让人心旷神怡。
现在,突然发现你也如茶叶般枯瘦。不见你矫健的身姿,不见你健硕的肌肤,只见你那弯曲的手指,深深地皱纹,秃秃的头顶,那是病魔将你折磨到这个样子,让人看了如此心疼。
你陪我走过的日子是短短的童年,是一次次的误读与简单的包裹,是你无声的爱与我的幼年无知彼此充实。爷爷,到了此刻我才懂得了你,原来你是爱我的。你冷峻古板我却爱笑,你沉默寡言,而无知的我却把你无声的爱误读了,我对你心怀不满,你对我却满怀期待。
你陪我走过的日子是心疼的青春,我也在疼痛中长大,我不会再轻易任性,我怕我习惯了你那>温暖的怀抱后,你又突然离去,我会茫然该何去何从。
你陪我走过的日子是种种误会交织的鸿沟,任性的我不知道化解,只是让彼此的误会愈演愈深。在我生日前夕,我打电话回去,问你:“爷爷,我生日你会来吗?”“爷爷可能不会来,再看情况吧!”你的回答给我泼了一瓢冷水。可在生日当天,你病来了,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我的眼眶模糊了,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怕你也伤心。那天,你送来了许多我最爱吃的东西,当爸妈数落我的时候,你处处维护我,怕我生日过得不开心。当我和你离别时,你不舍地望着我直进入教室才离开,你殊不知,当我转身的那一刻,我已泪流满面。放月假回家,在与奶奶的谈话中,她说:“你这孩子,过生日就过生日,为什么一定要你爷爷去呢?你明知道爷爷有病,还这样瞎折腾他,我不让他去,他偏要去,说孙女过生日,她又想我去,不然她会伤心哎,说实话,他是怕再也不能陪你过生日了!”我此刻才明白原来爷爷的身体已经如此糟糕了,年幼的我>长大了,爷爷也老了。
原来你我一起走过的日子里不仅仅是一次次彼此的误解,也有爱,也有幸福。
你们可能会觉得凤梨虾球没什么稀奇,一般的餐厅里时常见到,但是真要制作起来,可是需要下点功夫的喔!现在就让我来一一介绍凤梨虾求的作法吧!材料是:虾子、面粉、凤梨以及美乃滋(以上材料份量依照个人喜好调整)。步骤是先将虾子剥壳(也可直接买现成的虾仁),接着将拨好的虾子裹上面粉并油炸,等待油炸的同时可将凤梨切片备用,最后是将炸成金黄色的虾子盛到盘中、摆上凤梨并挤上美乃滋做点缀,金黄可口、香气四溢的凤梨虾球就大功告成啦!
上桌啰!最令人期待的品尝时间来啰!酥酥脆脆的虾球,佐上酸酸甜甜的凤梨,一同放入嘴里的`那瞬间……美妙的滋味就如同小天使在嘴里跳着美妙的华尔滋一般!
妈妈的拿手菜美味可口、妈妈的拿手菜令回味无穷、妈妈的拿手菜令沉醉不已……我希望将它学起来,未来换我做给家人吃,并且加上创新的作法!你的妈妈也有拿手菜吗?赶紧发掘并且学起来吧!
起初,她是空虚混沌而黑暗。你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而光是好的,所以光和暗就分开了。光叫做白天,暗叫做夜晚,所以就有了夜晚,有了白天,有了天空,有了徒弟,有了大海。
——《美丽新世界》
总有一个地方,能让你饱尝温情;总有一个地方,能让你停下脚步停歇;总有一个地方,不论你走多远,始终走不出它的怀抱,因为故乡就在你的心底……
哪一种欢乐能扫却心中淡淡的乡愁,哪一份恬静能沉淀内心的躁动,哪一泓清泉能抹平望不见的丝丝哀痛。或许在梦里,那水乡之处,在深深的水底,在幽远的水心头——我找到了,是那久违的乡水,柔得让人心醉的乡水,它毫无声息的流淌着,水面显出淡淡的涟漪。水中时而溶着寒气,像被澄清过似的,深色皆沉在水底。或从树隙里望着断断续续的乡水,每层浪尖都映着太阳的光。
在我心中,浓得是那一望无际的蓝天,淡得是那清亮的水。没有比这天和水更亲切的了。
在故乡,向远处望去,周围全是起伏的山。阴天时,灰蒙蒙的;晴天时,常青的松树布满山间,一看便是阳光下无限延伸的浓绿。一道没有边的绿连着绿,隐隐地裹着薄雾,拥着雨下的太阳。
在我看来,深秋树木枯黄时的山显得愈发的美。一眼望去,整片的红色和金黄,给故乡增添了无限美感。
雪花带着我的忧思飞向故乡。故乡的雪花总是纷纷扬扬,铺天盖地的,屋前屋后,立满了一树树冰花。飞絮般的雪,把故乡冬天的萧条全都宽容的藏起,变成了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无穷无尽的大雪把故乡飘得亲切,飘得安详。田野里,小径上,屋顶上,院子里,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周围一片寂静,唯有幕天席地、蔚为壮观的大雪把故乡抚摸成一片辉煌的浩白。
故乡的雪,那么洁白,那么义无反顾,它们跨过喧嚣与烦乱,越过浮华与虚空。
人们说,故乡的男人外刚内柔,女人外柔内刚。在我的印象中,故乡的人总是特别亲切,不论是对外人还是熟人,他们都很热情。儿时经常看到年轻的*们在碧绿的水边洗涤全家老小的衣服,时不时地嬉笑一阵,水里倒映出她们的身影,也倒映出她们的笑脸。一大群孩子经常在田野里,乡间小道上嬉戏打闹,也为家乡平添了几分情趣。
故乡的人是故乡最美的一道风景。家乡风景美,人更美。
这地方,它的山水,它的花草树木,它的桥梁,它的子民,时刻叫我惦念!
这地方,它的纯朴,它的温情,它的纯净,它的风采,都值得我情有独钟!
黑夜又降临了,收拾好东西的我走出了教室,教室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本想在教室在等待妈妈的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走到路灯下,我想那个光亮的地方应该足够让妈妈看到我了吧!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今天倒是没有点点的繁星,只有一片黑压压的宇宙顶在我的头顶上,它可真重啊!压的我透不过气来,脚步也不禁缓了下来。
自从中考失利后,我再也没有灿烂的笑过了,由于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高中,所以我只能舍近求远选了一个离家很近的学校。
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顿时肩上又多了一条担子,每次看到妈妈那布满皱纹的脸,我的心里总是会痛苦万分,心里责备自己当初没有考上那个可以减免学校的学校。
而他们也无须再奢求独立能力并不好的我外出锻炼,闯世界,只想紧紧拉着放我这只风筝的线,似乎风筝飞得越远,线会拽得越紧。
十多年的含辛茹苦,换得的,却是漫长的等待,放风筝的人就会日思月盼,等到头发花白了,却兀自不盼,盼着看那个从生下来就哇哇大叫不爱吃饭,却在背地里抓好衣服,那个有过叛逆,有过懂事的孩子。可是,那个已长大了的孩子呢?
那个孩子或许应该懂得,风筝飞得够高了,也要下来看看,不能让下面的人等待太久,而且不只是匆匆的一瞥,而是,一生的坚守。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死了哈利的父母,却***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午后,天气十分的闷热……
看样子窗外又要下雨了,雨水淋湿了夏日的心情,也淋湿了一些人的文字,读着带雨惺的文字,冥冥之中,觉得总会有一份湿重感在心头,我把这份心情紧紧地攥在手心,那黏在手心的细雨,就像是恋人的眼泪,仿佛让人不忍使之轻易的滑落!
这一刻,我居然也有了这样的心情。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入手,自己到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心里徘徊起来,这夏日的雨果真就是无情之物,说来边来,说去则去吗?
走进不惑之年,我想,自己能经得起这下雨的洗刷,而且一定能!
一个人的心情,总是和天气的变化脱不了干系的。如在夏日被雨水淋湿了的文字,似乎没有忧伤,更多是在葱绿的生命中给予了一份生活的期待,不信,我们把目光投向大地,看看那些正在插秧的农人,看看在田间喷药的乡人,听听从远处传来的歌喉,他们一个个在雨中淋着,像诗人般,在这淅淅沥沥的夏雨里捕捉灵感;又像是一个个画家,在田野里写生泼墨。雨水淋过他们的头顶,雨滴连同汗水渗进他们的额头,就像是那甜甜的乳汁注入他们的心怀!我为他们写字,无非是借着一份夏雨的心情而已!
多少次想起,这份记忆总是沉甸甸的;多少次润笔,这份情怀总是如在眼前。我们的梦可以被这夏日的大雨冲走,但是,看看身后一排排绿色的禾苗,居然发现,被冲走的梦化成一条条彩虹,悬挂在天际,和大地的绿意相互映衬,形成一副绝美的图案,于是,我才想自己怎么会流连忘返的将文字留在哪里的缘故——美的至极。
前天在回乡路上我再次看到这一幕,到达村里的路口,我拿着行李下车,走入眼帘的是一片碧绿,禾苗高出地面许多,嫩嫩的绿意,在枝头摇曳。乡人正在地里干活,身后背着喷药的农具,仿佛是猎人,正在在田间专注着寻找猎物……
伫立在村口,我极目四望,远处的,近处的,再一次映入我的眼帘。天空刚下过一场大雨,刮着凉意,让人嗅觉到一股农药的刺激味。不过,这并没影响这乡下的风景。乡人在干活,麻雀在田间嬉闹,叽叽喳喳的,不时的打破这乡村田地的静谧。而跟在干活乡人身后小狗似乎也不敢示弱,仿佛在讨好主人,还不时的去追击田间的小鸟,但是,乡人深怕小狗伤害到这嫩绿的幼苗,不时地对小狗进行吆喝,小狗乖乖的,如犯了错误的孩子,跑在主人的身后,只好跟在乡人身后慢慢的走着,我的心被这一幕触动!
这样的风景对于乡人而言或许常常遇到,可是于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个收获,对于乡人收获了一份劳作的幸福,而我收获的则是一篇绝美的记忆。我时常将文字搁浅在乡下,有人会说我念旧,可是,正是那片静谧的土地,唤起我生命的风帆!寂寞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田间亲人的嘱托,孤独的时候,我就哼起家乡的小曲。这就是这片土地在我心中的位置。
人在路上,必然要遭遇无数次相遇,有些人是你看了就忘记的风景,而一些人,则在你心里生根发芽,让你记起。这就是人的旅行,谁让我们走在这来来往往的路上呢?
我一直相信,在这世界上,有一种感情是可以沁骨的,不属于风花雪月,更不属于地老天荒,但却可以穿越岁月的经络,抵过世间万千的暖。而让自己久久的牵念!
这乡间的一切,便给与了我这样的感觉。我不能不把自己心里的一角留出来,正如我们不能不将自己心中的爱留给红尘……
陶醉在这乡下的情景中,我再一次因为这次相遇而落笔,在这里,我如这田间的小幼苗那样,曾经遐思,渴望自己快快长大,走向蓝天。而这一天很快来到,自从中学读书走出来居然我就成为了这里的一个过客,远走的时候被父母惦记着,过节日的时候,被同伴在嘴里念叨着,都说,我羽毛丰满,在远处飞翔,可是,哪里知道,我没有一刻,心思不在这块热恋的土地上。我回忆着哪里的一切,一如是在寂寞的冬日里给自己加着热!
这片土地给了我生命,更给了我一个广阔的世界,在这里,我能看到真诚的笑意,在这里我能听到真切的细语,在这里,我能找到真实的自己!
故乡,您是我一生写不尽字的土地,又一次回乡,再一次把这心思写在文字里!只念您永远是我生命那头的一道独好风景。
俗话说:文如其人。读曾国藩的家书,好像听见他在耳边娓娓道来,看不到丝毫厚黑、狡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政治家。家书从曾国藩由翰林院庶吉士初授官职到去世前不久,跨越近三十年。除了思想渐趋成熟外,他的志趣仍然和少年读书时一样,始终以读书人自居,这决定了他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成为他一生成功的基石。他在信中表述的对为学、作文、历史等等的认识,有很多经验值得后人学习,按现在的话说,即是他有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和领悟能力。他科举出身,却深得教育大义,更加强调灵活大气、坚挺的文风。他在家书中对自己官场得失谈的较少,而始终牵挂在心的是少年时学习的误区,如字体、天文等,这几乎成为他一生的遗憾。同时,他官学并举,胸怀大略,时时刻刻警戒自己:做官清廉、做人谦逊、做事勤劳。对弟弟、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力透纸背,非一般官宦人家所能及。
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过来人对以前每个阶段读书方法和效果的总结。他的方法积极向上,深得儒家精神熏陶。开始认为自己学术修养已经可以了,可是准备写书时又认识到基础不扎实、涉及面窄,还远远没有达到总结前人经验后再提炼的地步。他讲究做人与作文融会贯通,特别强调读书的意会和对人的教化作用,教导儿子“自古圣贤豪杰、文人才士,其志事不同,而其豁达光明之胸大略相同。以诗言之,必先有豁达光明之识,而后有恬然冲融之趣”,“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于陶诗之识度不能领会,试取其诗反复读之,若能窥其胸襟之广大,寄托之遥深,则知此公于圣贤豪杰皆已登堂入室”。对科举考试,他评论道: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针对弟弟们的考试失利,建议他们从自身找问题,到主考官面前说情。他总结了为学初始阶段模仿和积累的必要,“收效较速,取径较便”。对于通用学习方法,他谈到“看生书宜求速,温旧书宜求熟,习字宜有恒,作文宜苦思”。读经之法在于“耐”字,一句不通,不看下句;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他感叹少年十五、六岁是人生长、读书的关键时期,自己到三十岁时方悟出文理之意,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以为重的知识。
除了读书习字之外,曾国藩也提到了修身养性、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姑且不论他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是非功过,仅从个人角度来看,历史上轰轰烈烈、建功立名的人物能做到功成而退、善始善终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晚清动荡的政局下,他以汉族耕读人家出身的背景,能做到官居一品,爵至封侯,不仅需要足够的能力和魄力,更需要洞悉人生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可以从曾氏家书中窥见一斑。他在位居高官时仍能以朴实的观念教育儿子,“陈岱云姻伯之子,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在大儿子23岁时,指出“今年二十三岁,全靠尔自己发愤,父兄师长不能为力”;对小儿子则指出“生长富贵,但闻谀颂之言,不闻督责鄙笑之语,故文理浅陋而不自知。处境太顺,无困横激发之时,难期其长进”。他在京城权倾朝野,却规劝家人不要自高自大,插手地方政事。对同为高官的弟弟,他谈到“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却勤俭二字,别无做法”,“此时家门极盛,处处皆行得通。一旦失势,炎凉之态处处使人难堪。故不如预为之地,不见不闻之为愈也”,“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从这些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他的坦诚大度和坚毅稳重,这些绝不是所谓厚黑,完全是积极向上的认识和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现代社会卡耐基、拿破仑·希尔等的成功学如出一辙。读曾氏家书一个重要的收获就在于能让读者直接与他对话,有助于纠正社会上某些观念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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