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车,他便猛地站起来,跑过来一把将我抱住:“几年不见,孙女长这么高喽!”他硬生生的胡子刮着我的脸,浓浓的汗味向我袭来。我本能地避开他的亲热,转身投入妈妈的怀抱。
他不知情,他依然每天拉着车带我去地里收玉米,他拿着镰刀走在前头,用那双粗糙如枯枝般的大手拨开挡在路前的玉米叶,他不完美的形象让我有了远离他的理由。当他坐下来喝水时,忽然想起了什么,把刚到嘴边的茶缸递给我:“来,渴了吧。”我慢慢往往后退,他身上的`汗味太大。
“啊!”我感到胳膊一阵刺痛,就像刀片划过。成熟的玉米叶如锋利的锯条,划过我的胳膊,留下了一道鲜红的血印。听到我的惊叫,他猛地从地上站起:“怎么了?”我疼得直掉眼泪,举起受伤的手臂。他二话不说,抓起水壶就往我伤口上倒,清凉的水抚摸着拿到烙印。然后捧起我的手臂用嘴轻轻的吹着,吹着,一阵阵凉风使我的伤口不再那么疼,我的泪水神奇地止住了,而他的汗水却一滴一滴地顺着苍白的发梢滴进了土壤。过了好一阵子,他再次抱起我,把我护在臂弯里,阻挡着周围的玉米叶。“走,咱回家!”他用臂弯护着我,使我感到安全,这种感觉很温暖。
临走那天,他依然搬着木凳在在院门儿前,只不过背对着车子。“爷爷”我在一旁轻轻地唤他。他慢慢地站起来,到我身边,蹲下,紧紧抱住我,这时我发现他的眼泪还没擦干净“我孙女还会回来看爷爷的,对不对?”我点点头,擦了擦他眼角的泪,然后抬起手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快乐的把我抱起来……。
那时我明白了,拥抱是爱的最好诠释,他的拥抱使我无法忘记。
记得那年年初,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记得那年年初,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暑假里,我的表姐来了,我非常的欢迎她,于是,我们去放风筝,来到美丽的公园里,我和姐姐一块冲上山,我们不走楼梯,而是爬山,这样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要小心点,八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自己爬,到了山顶,姐姐很有的先试风向,然后让我高举风筝迎风跟她跑,姐姐左手握住线轴右手放线,边跑边喊“来风了,放开风筝”我立刻松手,那蝴蝶风筝,扇动着两个美丽翅膀,迎风飘扬,勇敢而美丽,随着姐姐手中的线,有节奏的一拉一放,漫漫的'蝴蝶风筝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小了,瓦蓝的天空,任风筝自由的飞翔,小学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事“放风筝”》。又有许多风筝飞向天空,也有的始终没有飞起来。,就象学习不仅要努力,更重要的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
天色已晚,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不善言辞、处世低调的我,看书看报写作是惟一的嗜好。有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往晚报投稿,过去的一年竟有多篇稿子被采用,是始料未及的。不知不觉就与晚报结下了缘,所以每天早晨等候镇邮递员送来前一天的.报纸的那一段时间,是最难挨也是最幸福的。
情于心而溢于外,大有一吐为快之感。于是,写了一篇《等待,是一种幸福》的小稿子,发给了一个“杂文”网站“红袖添香”。
在这篇小稿子中,我就改版后的家乡晚报的各个栏目,逐一进行了介绍,并真实地写出了人们喜欢她的原因。虽然写得朴实,但是真实,充满激情。
发给网站后,点击之高出乎意料:短短七天,点击的人数竟达九千多!好多网友更是羡慕不已我们这竟能出版这么一份“一报在手,尽知天下之事”的报纸。
熟悉的朋友问我,像这篇稿子,这么高的点击率,能拿多少稿费?我笑了,“文章不为稻粮谋”。并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钱多得烧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自己写的稿子有那么多人点看,看到许多不熟悉的朋友的留言、评论,能与那么多同仁、前辈推心至腹地地交谈,还不够吗?假如能无意中为家乡的晚报做一次广告,不是更有价值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爱打球,有人喜爱玩牌,有人热衷旅游,有人喜爱看书,兴趣使然,无高雅与低劣之分。各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
尽管文学路很窄,走的人很多,我会一直走下去的。只顾播种不问收获,“文章不为稻粮谋”,权当孤芳自赏,与同仁交流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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