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可恶的是一匹大猫,常在矮墙上恶狠狠的看……”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鲁迅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死》,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人生信条,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其中,有只蜗牛。一天,他觉得很无聊,就想出去约几个好朋友出去玩玩转转。这时,一只刚搬来的猫收到了邀请,他很瞧不起蜗牛这样子,傲慢地说;“也就你这样,还想和我玩,简直是在做梦,哈哈!”蜗牛不紧不慢地说;“我知道你是猫大哥,而我是蜗牛小弟,可你还是别瞧不起别人。”“你有多大本领,竟然说出此话?有本事,明早上和我去中心广场比过独木桥,分个胜负!”“好,比就比。”蜗牛答应了。
第二天,他们俩早早地来到了广场。准备好道具后,裁判猴叔叔宣布:“你们看谁先到终点,奖品是竹篮一个。”随着一声哨声响——比赛开始了。蜗牛稳稳当当地前进着,而猫急于获胜,摇摇晃晃的,都掉下来了好几次了。过了一会,蜗牛已经遥遥领先,又过了一会儿,蜗牛已经到达终点了。
最后,蜗牛赢了,获得了竹篮。猫则长叹一声;“唉!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动物也是如此啊!”
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兔宝宝,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你好!我是人类,是你们昆虫的朋友,我的名字叫范乃菡。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给你写了这封信。
听说你是一种矿蜂,腹部的底端有一条明显的沟,沟里还藏着一根刺,这根刺可以在沟里来回的移动,当敌人侵犯时,你就可以用这一根刺来保护自己。你们雌性斑纹蜂的斑纹要比雄性的更绚丽多彩,腹部上还环绕着黑色和褐色的条纹。而你们的身材和黄蜂大小差不多。
但这根刺,可是你的'终极武器,你不能随随便便就拿来使用了,因为这可能会损伤到你的身体哦!一定注意哦!
虽然很少有人能注意到你们斑纹蜂,只能注意到你们的劳动成果--你们的巢,但你们的巢是很漂亮的,呈椭圆形,内部装修的非常光滑、精致,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个印子,淡淡的呈六角形。我也希望自己的房间像你们的家一样有特色,真希望能和爸爸妈妈去你们那里参观参观呀!
我了解到,5月,你们会去采集花粉和花蜜,制作一个个“小面包”,这是你们留给子女们的食品。接下来你们就要开始产卵,等小蜜蜂长大后,你们就会带着你们的孩子出去在花丛中穿梭起舞。可你们有一种劲敌,它们是一种蚊子。这些蚊子的身材非常短,郑州红黑色的眼睛,白色的脸;黑银灰色的盔甲,有五排小圆点儿。这些蚊子既奸诈又凶恶,就像一个凶手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你不想把这个小强盗给解决掉,好保护你的孩子,而只是等它胡作非为?作为母亲,这难道不是你的职责吗?如果我的母亲遇到这种情况,她可是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保护我的,妈妈说:她爱我,在我未成年以前,我的安全和成长是她的责任。所以,这个问题你们可能要好好考虑了,你们的孩子这会儿可是没有什么自保能力的哦。
不过,你们斑纹蜂这个大家庭比较团结,如果有其他的外人来到的话,会团结起来,给外来的“客人”一顿教训,让它不要乱闯进别人的家。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老师也给我们说过:人心齐,泰山移。但是,似乎我们做得并不太好,以后我会好好向你们学习的。
好了,斑纹蜂,这封信就此搁笔,虽然还有好多问题想问你,下次吧。希望我们能做好朋友。盼望着,能得到你的回信,讲一讲你们那里还有什么趣事。
祝
一切顺心!盼回复!
“我的天啊!老鼠先生,你哪不好咬,哪不好磨牙啊?”
距离这件事情过去也很久了,我都忘记这位老鼠先生了。可今天,妈妈说自己种的仙人掌都被老鼠给咬了。“难看死了!”妈妈伤心道。
最可怜的还是我们家的仙人掌美美了。被咬的身上全是疤痕,连血都流出来了,青色的肉就赤裸裸地曝光在炎热的下午里。
“这该死的老鼠,连带刺的仙人掌女士,你都敢碰!真是好大的胃口啊!”我意淫着,“重口味,绝对的!”
不过从客观角度上来评判这次事件,我不得不说,老鼠先生是值得所有广大男性同胞学习的。就算仙人掌带刺又怎么样!老鼠先生照样靠自己的毅力和三寸不烂之舌征服了它,不是么?更别提那平凡无奇的网线小姐了……
“老鼠先生,我真是怕了你,服了你了!”
还记得前不久,有只猫在我家楼上和楼下四处溜达。我还以为它是来觅食的`,原来……有可能是来抓这老鼠先生的也说不定。可爸爸发现了,硬是拿着棍子把猫探长从楼上轰到了楼下,再从屋里轰出了屋外。第二早上醒来拉开窗帘,那猫探长居然出现在对面与我家距离不到3米、高足有4米的屋檐上架起的一块巨大的长板上(邻居家为了更好的躲避风雨侵袭才放置的)。
就在这时,猫探长和我四目交接。都说猫的眼神最迷离,我又岂能猜透它的心思呢?再说,它只是猫啊!我要是懂猫语就好了……
我揣摩着它的话,好像猫探长在说,“小孩,这只老鼠可不是一般得简单,你可要小心了。可别怪我没来过你家!”
说完,它就扬长而去,不带走一丝遗憾。
它走得如此洒脱。潇洒之中,完全看不到一点留恋的气息。
“这就是王者风范么?”我不禁感叹道,毕竟老鼠不只存在于一家。
还有千家万户的房屋,由它来舍命闯入;
还有千家万户的老鼠先生,待它去收服;
还有千家万户的电话线和仙人掌等,待它英雄就美。
它从不为了别的,它的内心只有使命和责任。那些碍眼的,俗世的宝贝又怎能侵蚀得了它那高贵圣洁的灵魂。
猫探长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可老鼠先生呢,永远在我家暗中当道。
“你这万恶的老鼠啊!你是否又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高傲地发表者自己的得意言论呢?”
深夜里,熄灯了,睡觉了。而我总是会听到来自沙发下、又一会儿到了床底下所发出来的阵阵让人战栗的沙沙响!
“哥不是一个传说,哥只是一只老鼠。可愚蠢的你们实在太笨,笨到赶走了所谓的‘入侵者’。以后请别叫我哥,更不准直呼我老鼠,请叫我老鼠大哥。愚蠢的人类,你们是不是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呢?很好!你们这么好奇上进,我能不告诉你们吗?因为……因为你们人类实在是太搞笑、太可爱了!”
一只猫在森林里遇到一只狐狸,心想:“他又聪明,又丰富,挺受人尊重的。”于是它很友好地和狐狸打招呼:“日安,尊敬的狐狸先生,您好吗?这些日子挺艰难的,您过得怎么样?”
狐狸傲慢地将猫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番,半天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和它说话。 最后它说:“哦,你这个倒霉的长着胡子、满身花纹的傻瓜、饥肠辘辘地追赶老鼠的家伙,你会啥?有什么资格问我过得怎么样?你都学了点什么本事?”
“我只有一种本领。”猫谦虚地说。
“什么本领?”狐狸问。
“有人追我的时候,我会爬到树上去藏起来保护自己。”
“就这本事?”狐狸不屑地说:“我掌握了上百种本领,而且还有满口袋计谋。我真觉得你可怜,跟着我吧,我教你怎么从追捕中逃生。”
就在这时,猎人带着四条狗走近了。猫敏捷地窜到一棵树上,在树顶上蹲伏下来,茂密的树叶把它遮挡得严严实实。
“快打开你的计谋口袋,狐狸先生,快打开呀!”猫冲着狐狸喊道。可是猎狗已经将狐狸扑倒咬住了。
“哎呀,狐狸先生,”猫喊道,“你的千百种本领就这么给扔掉了!假如你能像我一样爬树就不至于丢了性命了!”
《兔和猫》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鲁迅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死》,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人生信条,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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