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赞同观点。09 年7 月6 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公益诉讼人身份,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为我国环保NGO 公益诉讼“破冰”第一案。环境NGO 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优越性在理论和实践中展现开来: 一是环保NGO 因其非官方性和独立性特征,当政府不作为或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了环境公共利益时,由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行不通,环保NGO 更适合在此情况下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二是与检察机关相比,尽管在环保实践中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可谓不少,但在理论上,学者们对检察机关能否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还存在诸多争议,而对环保NGO 的原告资格是一致认同的。三是弥补个人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不足。环境私益诉讼面临诉讼证据取证困难和专业技术鉴定困难这两个诉讼瓶颈。而环保NGO 是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非政府组织,1、环保NGO 关心社会公益,志愿加入环保NGO 的成员对环境事业具有强烈使命感,愿为伸张环境正义锲而不舍。2、环保NGO 的很多成员具有环境科学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技术,还可通过与政府、企业等沟通、协作获取更多资源,扭转信息不对称的劣势。3、公益诉讼的着眼点在“维护公益”,环保NGO 的宗旨就是保护环境,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性质相符。
2. 质疑观点。虽然前述的环保NGO 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功立案,但是,环保NGO 环境公益诉讼仍然面临许多障碍: 第一个问题是不具有原告资格。传统的诉权理论认为,实体法没有明确赋予的权益,在诉讼法上就无法为其设立救济的诉权。按照这一理论,环保NGO 要成为原告必须享有一定的环境实体权利,这个权利被学者们称为环境权,当自己的这一权利受侵害或威胁时即可获得诉权,成为适格的原告。而环境权在我国尚处于理论研究之中,而且其关注的对象仅是个体公民或部分群体受损的利益,救济的权益主要是私益,不符合环境公益诉讼对“公益”关注的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社会团体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起诉,但对环境团体能否代表其成员起诉,法律存在欠缺。第二个问题就是现阶段我国公益组织的发达程度。从环保NGO 的设立来看,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占绝大多数,本应作为环保NGO 中坚力量的草根环保组织数量极其有限,且都依附于政府,本身还没有取得完全的独立地位。这些公益组织更多的是用于协调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往往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在当前我国环保公益体制并不健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民众的自觉性与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来推动公益诉是远远不够的。
3. 学者建议。在欧洲,环保团体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力量,允许符合一定标准的环保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标准主要是一些限制性条件: 被政府认可、成立有一定年限、有法律人格、所提起的案件与其组织目标相关、有良好的信用和以往表现等。对此我国可以结合国内环保团体的发展状况,采取国家认可的方式,赋予少数经过注册,成立已有一定年限,有一定活动范围、人员和资源的非营利性环保组织以环境公益诉权,在环保组织普遍发展得更为完善后,再将起诉权放宽。
打从盘古开天,女娲造人起,这世间就已布满争议。或是混沌初开,清明未成的缘故,多少人总是在不断地回望、不断地悔恨,内心挣扎却又不得不走下去,直到再也无法承受那入骨的压力,遗憾地走完剩下不多的路。
曾经初至咸阳,于逆旅的屋顶上郑重许下誓言:“出仕不为国相,此生虚度”,那时的他还会时常“何时归家洗客袍”地牵挂她。后来,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他再也不是那个心有牵念的少年,而是大秦崛起的决定性人物。他手握天下,意气风发,终是踏上了相位,万丈光华。曾几何时,他也只是寻常人家的一介布衣,可静享天伦之乐;如今却因了自己的相位,家宴演变成政治上的一桩盛事,他第一次恨起这相位,悲从中来…‥。收回缥缈无踪的思绪,它望望身侧不甘的少年,望望身后哀戚的她,他在刑台之上。是了,他曾助始皇焚书坑儒,饱尝非议;他曾扶植二世,招致骂名;他曾放任贼寇,只求觐见…‥。他巩固了大秦疆土,却又为自保将大好河山推予二世怀抱;他熟读经史,却又无奈放弃圣贤,出手毒辣。他是帝国的缔造者,为帝国贡献了毕生的智慧和心血。挥毫写下《行督责书》,却将他推入万丈深渊。“李斯位居三公,不思报国尽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过于此,非重惩不足以安天下,镇万民。判曰:李斯具五刑,诛三族”。终是在最后强笑着说出“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李斯去了,只留下后世的满布争议。他是大一统的开创者,时刻不忘帝国安危的卫道者,他陈词激昂,犀利卓绝,留下众多千古名篇;他又是焚书的倡导者,篡改始皇诏书的参与者。他言辞恨厉,做事决绝,招致百代骂名。争议,不过是不及他的世间诸人为掩自己无能,才口出狂言,毫不自谦。既是如此,倒不如和缓面对诸多是非,填补腹内空白,再做他事。
你我初涉世事,尚不知是非,每日所学不过是取千万争议的中庸之道。何为正,何为邪?何谓“乐而不淫”,何谓“哀而不伤”?于诗书之中,何来善,何来恶?评议之道,不过或深僻或浅薄,皆归于心;待吾辈再起争议,必是尘土漫天,兵戎相见,终成另种辉煌。
晚上,我做了一个既有趣、又有意义的小实验 。一开始,我找了一张废纸,撕成无数个小纸片放在桌子上,然后用小尺在头发上用力反复摩擦,可是当我去吸的时候,那些纸片却纹丝不动。我奇怪了,咦,怎么吸不上来呢?无意中我发现小尺是铁的,原来是这儿出的问题。
我换了一个塑料小尺,在头发上反复用力摩擦,然后放在离桌面大约二厘米的'地方去吸。只见那些碎纸片争先恐后的向小尺涌来,粘在小尺下面,似乎是顽皮的小精灵在欢快地跳舞。那些纸片不停地摆动,又好像是大钟里的钟摆。我移动了一下小尺,原来的那些纸片有一部分落了下来,没有吸上来的纸片吸上来一两片。我想:可能是静电减弱了吧。有的纸片在小尺下一个接着一个,像小毛毛虫似的。有的纸片似乎对小尺不感兴趣,在桌子上休息。过了一会儿,小尺上的纸片也所剩无几了,都从小尺上跳了下来。我仔细打量着这些顽皮的小精灵,恐怕它们到处乱跑。
我又把小尺在头发上摩擦了几下,去吸的时候,那些纸片却没有动。我想:可能是摩擦的时间短,产生的静电还不能 把纸片吸起来。
通过这次实验,我懂得了用塑料的东西在毛衣、头发等地方反复用力摩擦,可以产生静电,能把碎纸片吸起来,这就是摩擦起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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