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写一个女孩子,叫东东。她是我的朋友。
十年了。也许还不止。这是我们相遇并成为好朋友所走过的年头。也不知秋天来了多少次。
我们都是秋天生的,我们的性格相像。只是我比她大一岁,我初二,她初一。她生在国庆放假期间,真羡慕。不像我,不能好好过场生日。
东东其实不是她的本名,她的名字叫东h,我喜欢叫她东东。然后,在我的号召下,这个外号传开了。而她喜欢叫我媛媛姐,叫了很多年了。至少比我叫她东东的时间长。嗯,东东这个名字真亲切。我喜欢别人叫我媛媛姐,真亲切呢。
东东是个可爱的孩子,很单纯。喜欢摸她的脸,很有弹性。你看她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点瑕疵,让你愿意放下心给她,然后被她体贴地照顾着。这种感觉叫贴心,对吧?东东真是个纯净的孩子,喜怒哀乐那么容易被人看到,又那么容易被我哄开心。她总是说我很有口才,但,到底是谁更相信谁呢。东东真是个干净得透明,让你感动的孩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思想受了那些男生的污浊,但是在你的面前的就是一个带着干净的阳光的孩子。
你舍不得骗她。她不会生你的气,只要你愿意道歉。但我喜欢逗她,然后娃娃大笑。喜欢她认真的样子,喜欢她知道真相后那一脸愕然。很认真很认真,很单纯很单纯,狠不下心去欺骗她。你为什么要欺骗她呢?有时候她也很幼稚,那日,她在回家的路上向我抱怨一个同学,听她很认真地说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真想笑。我说她幼稚,又说了几句,她就信服了。在她面前,我感觉我的口才真的好好噢。
和东东玩得最好的不是我,是我们另一个共渡了十年时好友,TV。这个外号当然也是我起的。从前和她一直玩得很好,她只比我小五个月,她不叫我媛媛姐,她叫我媛媛。TV是个较瘦弱的女孩子,她的妈妈与东东的妈妈都是护士,很忙。两个小女生就喜欢在家里没人的时候到对方家过夜。她们之间只有三层楼的距离。
TV和东东来往很近,还有一楼的佑子。他们的父母走得近,三个初一小孩也走得近。我觉得他们很幸福,起码他们不会觉得自己很悲惨。听晚辈们说话是很有趣的,当TV和东东在一起时,她们热情地融合,淡淡的无知,就觉得心里暖暖的。是不时觉得自己老了?
佑子比较疯,比较坏。东东对他也很好,谁都喜欢东东。当然也包括三楼勤奋用功的皎皎姐。
五层楼的孩子,都喜欢东东。佑子一楼,皎皎姐三楼,TV五楼。我四楼。东东二楼。我们很幸福。
分班后,东东和TV在同一个班,在旧教学楼二楼靠近阳台的班级,东东和她的一些同学喜欢趴在阳台上,偶尔见我经过,便肆无忌惮地狂叫:“莫奕臻――!”我总会抬头指着她们说:“哎呀,我的名字可真好听啊!你们这些初一小朋友们!”她们爽朗地笑了。我抬头看见东东一脸阳光。
很多时候自己情绪化,都是东东安慰我。只要她够得着。现在次数少了很多,但不是她变了。
我大多数是把东东当妹妹看待的,所以对她很怜爱。不知这个词用对了么。她挺容易受我影响的,我也是。她们说我是个乐观的人,其实,谁更快乐呢。我像一个观看幸福的旁观者,只是喜欢上了其中的女主角。也许我也是主角。每个人都是主角。
今年,三楼的皎皎姐要上初中了,要忙了。四楼的我要上初三,也要忙了。五楼的TV,二楼的东东,还有一楼的佑子要上初二了,也开始忙了。忙着忙着,楼顶上的'聚会就少了。忙着忙着,见的面就少了。不知道是否还有他们的笑容。像多看几眼东东那张充满稚气的脸。
我在写一个女孩,她叫东东。她是我朋友。她住在二楼,住在一个住着五个幸福小孩的五层楼里。我只是在写东东,其他人,是东东的朋友。其他这一切只能在一起。但愿长久。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我左手握着六个核桃右手拿笔写下了这个题目。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 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圈子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 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 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熬夜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恩恩恩恩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你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是不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从那以后,我和诺希便不说话了,每天我干我的,她做她的,形同陌路。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终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润的嘴唇和一头乌黑的头发,身高中等,来自安徽,圆圆的脸,大大的嘴巴,月牙般的眉毛,她每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有时穿绿色衣服、有时穿棕色衣,说话十分亲切,我特别喜欢她,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很爱漂亮,还特别喜欢笑,上次我们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当时眼睛都笑的眯成了一条缝,嘴里还不停的夸奖着,嘴角高兴的向上挑起。从老师嘴里说出的表扬词特别新颖,以至于每个同学都希望得到她的表扬。如果我被表扬了一次,心里会比三伏天吃冰镇西瓜还甜。她的特点是说话算话,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会做到,不会让我们失望。
她的讲课方法很独特。记得有一次,她教我们学“碧”字,老师是用猜谜语的方法帮我们记忆的,“有个王大娘,吃的白胖胖,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这样一读,同学们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字。
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吧,她就是我的语文老师向老师,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有这样一位老师,我真的很幸福哦!
我的朋友名叫xxx,今年十一岁。个子很高,很胖。又可小小的眼睛,笑起来时眯成一条缝。粗壮的胳膊,强劲有力的腿,活像一个大力士。我们俩的家相距很近,过一条马路就到了。
我朋友最爱玩的东西莫过于play computer games(玩电脑游戏)。一放学,刚跨出校门,便以每秒100000……00km的速度冲向家去。疯狂的玩着电脑游戏,像一条饿狼,贪婪地吞食着食物。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玩着电脑游戏。突然,感到耳朵一阵酸痛,转过头来,发现他妈妈正用狠狠的目光盯着他。便像机关枪一样向他骂道:“今天星期几?竟敢玩电脑,再让我捉住,后果你知道……”我看了一下表,哇靠!骂了两个多小时,更牛的是竟没有一句话是重复的。如果他妈妈去参加吵架比赛冠军绝对是她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到他家里去玩,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没想到他正一边吃饭一边玩DNF(地下城与勇士)。
平时,我们便打打乒乓那个球、篮球。乒乓球技上还不分上下,技艺相同。可篮球上他便一塌糊涂,被我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我这个朋友,够牛吧!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张徐磊,他长得虎头虎脑,浓黑的双眉下边,眼睛有如明珠似的闪动。一双灵活的腿脚,再加上有力的双臂,真是一个身手敏捷的运动健将。
有一次,我来到他家。“要不,打篮球去。”他不屑地说:“来就来,单挑。”我们飞奔到篮球场,开始了篮球比赛。
我先发球,只见篮球在我的手上蹦来蹦去,张徐磊不免有些心急了。他狡猾地喊了一声:“你爸爸来了。”就在我转身张望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球。我连忙上前追赶,他却不紧不慢的,好像早有了胜算。说时迟,那时快,他将球一下子投了出去,没进,就向前顿了一步,就在这一瞬间,调整好了双脚,一蹦而起,看着翻滚的篮球慢慢地落进球筐,他大喊一声,竟然成功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这一下让我看得目瞪口呆,他不愧是体训队的。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头,他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双手轮起了篮球,侧着身将篮球投进了篮筐!“球进了……”我不由地惊叹起来。
他擦了擦汗,说:“还来吗?”“我怎么会轻易放弃呢?”说着,我们又开始比赛。还是我发球,这次我可不分心了,我三两步跑到了篮筐下面,投篮的时候,张徐磊使劲“盖帽”。我的球弹出了场外,就快要掉到小池子里了,虽然离球还有四十米,但还是张徐磊大步流星地往水池边跑,他就在球马上掉到池子里的时候奋力抱住球,自己却有些擦伤。我这下可不顾球的安全了,问张徐磊:“你没事吧!”张徐磊高兴地说:“没事,没了球我们都没得玩了,还好我抱住了球。”就这样,我们的篮球比赛正在继续中。
你说我的好朋友张徐磊身手敏捷吗?他还真让我佩服啊!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