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他很调皮,学习成绩也不理想。
一次,他在写作业,忽然,他发现箱子自己打开了,从里面跳出一个小人来,由于过于调皮,他被小精灵变小了!
他走到农场,一只鹅看见一群雁从它头上飞过,于是,它扑了扑翅膀,尼尔斯不想让它飞,于是爬上它的背,可是,它已经起飞了……奇妙之旅开始了!
我觉得这本书惊险、刺激。勇敢的.小男孩用他的智慧和力量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今天,我刚刚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就已经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非常喜欢搞恶作剧。一天,他捉弄了一个有魔法的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人。正在尼尔斯生气时,忽然看到自己家的雄鹅莫顿要和一群大雁一起飞天旅行,他想挽留莫顿,便紧紧搂住莫顿的脖子,不料,莫顿将尼尔斯也带上了天空,尼尔斯便开始了他的飞天旅行。
路上,尼尔斯慢慢学会了帮助别人,他在一个小岛上救了一只名叫邓芬的小灰雁;还冒着差点被狐狸吃掉的危险,救了一群乌鸦······
后来,尼尔斯和莫顿又回到了家,过上了幸福、安定的生活。
读过这本书,我非常羡慕尼尔斯可以骑在鹅身上旅行,常常幻想自己和他们一起冒险旅行。我还很佩服尼尔斯的勇气和他乐于助人的美好品质。他被鹅带上天空竟一点也不害怕,还冒着危险救了那么多人。他是多么勇敢、有爱心啊。想想自己,遇到一点小困难都克服不了,我要向尼尔斯学习,做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
因为是和别的书穿插着读,我昨天终于全部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好羡慕尼尔斯,能够去那么多国家旅行,经历见识那么多事情,大开眼界,而且学会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真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这样自由自在的去旅行,但是我不想骑鹅,还是坐飞机好点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篇童话是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是一篇令人感动的童话!令人深思的童话!
童话中有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儿,仗着自我力气大,对家禽很凶恶,经常耍弄、欺负家禽。于是,小精灵就惩罚他,把他变成了一个柔弱无力的很小很小的人,他再也无力欺负家禽。之后,他骑着雄鹅去旅行,途中和雁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共同对付凶恶的狐狸一一斯密尔,找到了许多朋友:小狗卡尔、大雕高尔果、渡鸦巴塔基等。从那以后,他便喜欢上了动物。最终,经过努力,他们结束了旅行。因为他对动物的态度完全变了,小精灵又把他变回了正常的模样。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童话书《骑鹅旅行记》,它说的是从前,在瑞典,有一个名叫尼尔斯的顽皮小男孩,因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家里原先那些被他追逐、戏弄的小鸡、小猫也来欺负他。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有一只雄鹅也想跟随大雁一齐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就紧紧地抱住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跟随着大雁一齐游遍了瑞典的各个地方,听说了许多奇异的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艰辛的磨难……
这个小男孩从顽皮、淘气到诚实、善良、乐于帮忙别人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懂得了帮忙别人是很快乐的。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想去旅行,我想看看森林中高大挺拔的大树,听听小鸟动听悦耳的叫声,让小鸟帮我播种,使整个森林都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让各种小动物都能在绿色的家园中快乐成长……我也必须会与小动物们相处的很好,我还会把更多的植物种子带回来,在我们的城市中播下更多的种子,种下各种各样的树木,让我们的汽车尾气不再污染空气,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完美。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能给你带来快乐,也能给你带来神奇的感受。我想像小鸟一样在天空自由的飞翔,像小鱼一样在大海里游来游去,这也许只是做了一个梦,但是看了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让我实现了梦想。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的孩子,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骑在白鹅背在背上开始了一段长途跋涉的旅行。
这次旅行,尼尔斯增长了见识,结交了新朋友,遇到了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和白鹅、大雁们团在结一起,克服种种困难和危险,最后安全回到家中,也变成了一个善良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的动物、人物既生动又有趣,将幻想同现实交织在一起,这深深感染了我,仿佛我就是主人公,身临其境地体验了一次这样的旅行,我的梦想也在这故事里实现了。
书真是一个神奇的人,他能带我体验美妙的感受和快乐,丰富自己的阅历,增长知识,我要坚持读书,做一个更棒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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