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刚是同班同学,他是这学期才从外地转学来到本校就读的。但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对他的印象始终不是很好,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对他的看法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拿起饭碗,只等老师一声“下课”,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果然,老师刚说下课走出教室时,教室里时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刚以及其它几位同学。我一边苦笑着说:“他们跑的也太快了,又不是没吃过饭。”一边将手伸入课桌之中准备拿碗。拿出之后,我又伸入裤包内想要拿饭卡,可是搜索了很久也不见其踪迹,于是我就推测: 饭卡很可能是不小心掉落了在哪儿去了,也有可能落在家里了。总之,看样子中午就吃不成饭了。我将手抱在头上,望着天花板对天说:“天啊!我今天也太倒霉了吧!看样子,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我的动作引起了小刚的注意,他拿着碗走过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我回答道:“没什么。”既然没什么,那你为什么在这儿仰天大叫呢?”他追问道。我见遮掩不过去,便只好如实对他说:“实不相瞒,我的饭卡不见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不成饭。“喔!是这样啊!那好办,你用我卡去打饭,你不就有吃的了吗?”小刚笑着说。我不好的说:“那不好,那是你的卡,我怎么能用呢?”“没事,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那么计较吗?”“那也不行。不就是饿一顿吗?没什么事的,我推辞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只有吃饱了,下午才有力气学习啊!”小刚劝道。“那……好吧!我以后会还你的”。我们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必挂在心上,小a笑着说,那快走吧!别人都快吃完了。“好!等等我”我笑着说……。这虽然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但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件让我明白不光是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不应袖手旁观。同时这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应该发扬这种精神!让爱永远存在人与人之间! 同学总是天天相处,日日碰面,在上学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所以我要向你讲一件我和晓明发生的事。 那是酷暑难熬的暑假的一天,我和晓明约好一起到从文书店去看书。下午2点我们在兰陵广场碰了面,骑着自行车来到从文书店。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后,我迫不急待地冲进了从文书店。在茫茫的书海中如饥似渴地寻找我所想要的书。晓明也走进了这片辽阔的“知识海洋”,开始寻找他所需要的书。 我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书本。突然,我的眼睛在密密麻麻的书海中被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吸引了。因为我被封面上的.一名话“爱因斯坦乖狐狸说:天才与你的距离就是这本书”这句话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本,我开始还是耐着性子慢慢看,后来却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故事里的情节里去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晓明走过来对我说:“博巍,好了吗?”我还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晓明见我没反应,往我手里的书看,这一看不得了,连他也投入到情节中了。共2页,当前第1页12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初中生,初中的校园生活留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自从走上了中学的路,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的时光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与欢笑。到了学习的艰辛和同学之间的友情。这些都是我在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上小学时,总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到考前随便复习两下就能蒙混过关,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艰辛。直至我上了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步履蹒跚的我才正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要知道,想在中学考试中保持优秀稳定的成绩是很难的。但正是因为这种压力才使我锻炼出了坚定的意志。虽然我在考试中屡屡遭受”滑铁卢”,但失败过后我总能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挑战。在这三年中,每一年的进步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更多的还是许多惨痛的经历。说实话,要想取得进步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足的,还需要同学、老师协助。正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同学之间的友情才能根深蒂固。所以当同学即将分别的时候总会觉得有点依依不舍。毕竟大家相处也有三年之多,中考的结束就标志着大家将各奔东西,因此就难得再见上一次面了。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分别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想到这我也不觉得感伤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美好的回忆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痛苦的回忆带给人无尽的伤痛。但至少我知道初中生活的回忆将会成为我大脑中抹不去的记忆。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记得有一次去还书,我满不在乎地把上个星期借的书交到晓明手里。他一页一页地翻着,看着。我心中不由暗自好笑,心想,晓明,别装了。但又想,对了,他这样做既放了我一码,又让同学们信服。他想得可真周到。一会儿,我故意大声咳嗽,又朝晓明眨了眨眼睛,意思是叫他快点儿放我通过。可是晓明瞟了我一眼,皱着眉头对我说:“你怎么弄的,书这样皱皱巴巴的。”我听了,故意打着呵欠说:“做个记号嘛,不然我就不知道该从那里看起了。”“记住,要是再这样,便罚你停借一周的.书。”我一听,一把抢过书,走出了队列。那时候,我还以为晓明是装装样子哪。
可是,第二天,我拿着书去还,他还是那样认真地检查。看着小明一页一页地翻着书,我开始有点急了:哎,伙计,干吗这么认真,只要把书放进图书箱不就行了,何必这样一本正经的。“可他仍然不紧不慢地翻书,数着一处处被折了角的书页,一一登记在本子上。"喂,别记了,要罚就罚,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生气地嚷着,晓明抬起头,严肃地说:"不记怎么行,这可是公事!"怎么,他动真格的啦,这还算什么朋友!我气呼呼地走了。
晚上,我还再生气,忽然,"冬,冬,冬"门响了。我打开了门,呀,是晓明,他还夹着一本书《岳飞传》,那正是我爱看的书。我看到晓明主动上门来了,气不觉消了一大半。晓明笑着说:"上午的事,对不起!但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要爱护它。你说对吗?"说着他把书递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个精美的书签,"这个也给你用,以后看书时别在折角了。"
看者《岳飞传》和书签,我心中不禁涌起感激和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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