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下午,我坐二路公交车去外婆家。
到外婆家时,刚一进门,一块馍块“从天而降”,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的心绪还没有平静下来,这时,外婆家的狗又向我猛扑过来,我心想:上次这只疯狗把邻居家的那个女孩给咬伤了,这次是不是上天注定它要咬我呀,哎呀,这下惨了。
当时,想到这里,我就双眼紧闭,准备等待死神的召唤。谁知它与我擦身而过,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馍块搞的鬼,狗的最终目标是那馍块,而不是我。这时,我在向楼上一看,原来是弟弟在上面“钓狗”呢。
这时,我的玩劲起来了。我让弟弟给我做了个专门钓狗用的“狗杆”,往上边拴上一根绳子,一头栓在棍子上,另一头则拴上一块馍,我们站在楼上,把门楼用木板一档,这样就好了。
我们坐在楼上,把狗叫到楼下,我们把“鱼饵”放下去,狗刚准备张开口吃的时候,我们把杆一提,狗一下咬了个空。
这个“钓狗”的游戏可真有趣啊!
时光匆匆,还记得曾经路口的那盏灯和灯下的人。
——题记
时光早已不如往昔,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在变化着,曾经的孩子已成为了如今的少年,但不曾改变的却是那份不曾离去的感动,那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
那时的我才10岁,接送我的爸爸因为单位工作忙,没时间接送我上学,于是我走上了一个人上学的路,那时那条路上总有那个等我的人,等我的那份爱和感动,那便是妈妈。年轻的她,漂亮的白裙子,站在路口等着回家的孩子,记忆里那时的妈妈很美,那个等我回家的妈妈好漂亮。她总是跑来将我拥入怀中,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当我已不在是个小孩子,搬了新家,我也迈入了初中的大门,进入青春期的我,总爱和妈妈吵嘴,但不曾改变的依旧是那份小感动,因为那个等我的人从未离弃,我爱她。她总在回家的路上张望着,直到我的出现,她微微一笑,那年妈妈爱穿紫色的裙子,脸上却悄悄爬上了几条岁月的痕迹,不过路灯下的妈妈,依旧那么美,我心里依旧洋溢着小小的感动。
时光转眼已逝,我已成为高中生,每天早出晚归,见到星星的次数比见到妈妈的次数还多,但不曾改变的是哪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第一天开学,还是哪个地方,我看见了妈妈的身影,我的心猛然的抽动了一下,妈妈高高的个子,那盏灯的光洒在她的头上,拉长了她的影子,发丝在微风中轻轻浮动,却也看到了妈妈额头上那时光走过的痕迹。虽然不明显,却也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我已不再是那往日的孩童,我心中更多的是感动,是爱。那天,妈妈穿着黑裙子,裙摆不时晃动,路灯下的她看到我松了口气。妈妈的年龄也随着时光在长,原来“不老时光”只是虚幻。不过,那个等我的人依旧那么美,那个路灯下的妈妈还是那么漂亮,我爱她。
不曾何时,时光已悄然流逝,连它的尾巴我们谁都看不到,妈妈在变年老,时光摆动着尾巴嬉闹而去,留下了我们。虽然我在长大,但依旧记得那个等我的人,那个路灯下的妈妈,那灯光里的爱,和不变的风中的感动,将使我回家的路上多了那么一份牵挂和感动,我爱她。
母亲在老家是做饲料生意的,几乎每天,家门前都会有几辆从河南来的加长货车大排长龙等待着卸货装货。家里请了很多常年搬货的搬运工人,老王就是其中之一。
父母和其他的搬运工都喊他“老王”,打我记事起,我就只知道他叫“老王”。老王有着一张扁平痛苦的脸,如鱼眼般混浊的眼镶嵌在“千沟万壑”中,干瘪的嘴唇尽力包裹着那仿佛要挣脱出走的大黄牙。老王一年四季都披着那滚着厚厚一层的米糠的工作服,如长长蚯蚓般鼓起的血管爬满了他的小腿肚和手臂。干活时候的老王,更是像极了那田间憨厚的老黄牛。
老王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声不响的埋头做事,话说最少活干最多却也乐呵呵的收和别人一样的工钱。酷暑,母亲给大家切了一大盘西瓜,吆喝一声,大伙儿有说有笑地赶来拿最大最红的西瓜,等别人都散了之后,老王才慢吞吞地走来,将他漆黑的手伸向那块最小的西瓜,蹲在角落里忘情的吃起来。我那时候小不懂事,见状打趣说到:“王嗲,你都要将那西瓜啃出洞来了!”老王讪讪地笑了一下,把那快啃成片了的瓜皮放下,起身低头抠着自己指甲缝里的米糠。每到夏天,老王总是从乡下给我背来一大捆滚着晶莹露水的青绿大莲蓬,咧着嘴,龇着那口被烟熏黄了的牙,喏喏的说“我起早下水摘的,隔夜的不好吃,新鲜的,新鲜着呢,你吃,你吃一个呢……”,入了秋,老王又带来一纸箱朱红甘甜的小橘子,我欢快地说:“谢谢王嗲,你对我真好!”老王不好意思地挠挠他头顶稀疏的头发,笑了一下,低头转身去上工了,老王的背影被夕阳拉得老长,老长。
每当我坐在铁架台上呆滞地看着搬运工们工作时,看到满脸沉重的包袱,颤颤巍巍穿梭往返于货车之间,都会想,那是怎样强大的毅力驱使一个人忍受如此大的痛苦。人们说,老王要当一辈子搬运工。记得大概是在我三年级的时候,那天我正百无聊赖地在桌上涂鸦,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撕破了夏日烘热的空气,我赶忙滑下凳子跑出去看个究竟,老王痛苦地在地上***着,在玉米和尖锐的石子夹杂的血泊间颤抖,老王的额头上全是与米糠混合了的看不出颜色的汗水,眼角的沟壑中也满是泪水……老王摔的挺严重的,我以为他再也不会来了,但是,没多久后他又来上工了。后来,我才知道,老王家的几个姐妹全靠着老王的苦力支撑着,老王啊,如同老黄牛一般的老王啊,在养了自己一家人之后还放不下他同胞的姐妹,恳求着我母亲不要嫌他老将他辞退。
如今,老王仍在我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用他佝偻的身躯负重前行,现在想来,那是一个不幸的人对生活的无尽追逐和尽其所能的填充。
1.运用语言、外貌、动作等勾勒人物形象。
描写人物的语言和行动,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注意语言和行动描写必须切合人物身份,符合人物的年龄与地位,做到“言如其人”,“行如其人”。
第二要注意语言、行动描写必须符合人物的性格。人物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就会有怎样的言行。要写出个性,必须抓住有代表性的言行进行描写。
第三要注意言行往往是相关联的,有怎样的言,就有怎样的行。描写人物的语言和行动,要协调一致,共同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读司马迁《史记》,其中写刘邦和项羽两个人,可谓性格鲜明,特别是在他们分别看到秦始皇出巡的那种威风与排场时的心理活动。项羽看后,对朋友说:“彼可取而代之。”用白话说就是“老子可以把他拉下来,我来干!”而刘邦看后则说:“大丈夫当如是也。”用白话来说:“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做到这样,才够味道。”根据行为心理,同样一个观念,但两个人表达的气度,完全不同。这就是通过人物的语言来刻画他们各自不同的性格特征。两个人活色生香,一个项羽,一个刘邦,就这么站着了,令人遐想,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再如我们课文中学到的《鸿门宴》其中刻画樊哙的一段:
张良见情况紧急,到军门见樊哙,樊哙说:“今日之事何如?”张良说:“很危急!现在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樊哙说:“这情况太急迫了,臣请求进去,与之同命。”樊哙立即带剑拥盾闯入军门。交戟之卫士不让他进去,樊哙侧其盾撞过去,卫士仆地,樊哙于是闯了进去,披帷西向立,嗔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项王握着剑说:
“客卿是干什么的?”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卫士樊哙。”项王说:“是个壮士!赏赐他一杯酒。”于是端给他一大杯酒。樊哙拜谢,站起身一饮而尽。项王说:“再赏赐他一只猪腿。”于是给了他一条生猪腿。樊哙把盾反过来放在地上,把生猪腿放到盾上,拔出剑切而啖之。项王
说:“壮士,能再来一杯吗?”樊哙说:“臣死且不避,一杯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人如不能举,刑人如不恐胜,天下皆叛之。怀王与诸将定下盟约:‘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现在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毛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派遣大将把守关口,防备其他强盗出入和非常情况。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而听奸细胡说,欲诛有功之人,这样做是在重蹈亡秦的覆辙,窃为大王不取也。”项王哑口无言,只得说:“请壮士坐!” 这一段文字写樊哙,写得绘声绘色,栩栩如生。作者通过对樊哙的语言,外貌,动作等方面的准确生动描写,刻画出一位勇猛豪爽的武将形象。你看他为了进去保卫刘邦,竟然将阻拦他入内的几个卫士撞翻在地,面对项羽,了无惧色,说喝酒就喝酒,说吃猪腿就吃猪腿,全不推辞。而且借题发挥,褒刘贬项,一番话,直数落得项羽哑口无言。司马迁笔下的樊哙绝不只是一介武夫,这里充分显示了樊哙勇敢中更有智谋的特点。
写好肖像,以形传神。写肖像,一定要学会刻画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这个窗户,可以窥视人物内心的种种变化,把握人物的性格特征。鲁迅先生就说:“要极俭省的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画眼睛,就是要把人物的眼睛中最传神的特点表现出来,使人物形神兼备。怎样才能画好人物的眼睛呢?
一是要让人物的眼睛反映人物的经历、遭遇、处境和人物的内心变化。
鲁迅的《祝福》多次写祥林嫂的眼睛、眼光、眼神,借以表现祥林嫂的不幸遭遇和性格的变化。
脸色 脸颊 眼睛 衣着饰物
第一次 青黄 红白 顺着眼 白头绳乌裙兰夹袄
第二次 青黄 消失了血色 顺着眼,有泪痕,无精神 同上
第三次 黄中带黑 消失了悲哀神色 眼珠间或一轮 破竹篮空碗开裂竹竿
二是要让人物的眼睛反映出人物的年龄、个性和不同的情绪。人物的年龄、性格、情绪不同,他们的眼神和目光也会不同。
比如孩子的眼睛可以是“明澄得像水晶一样“,而老人的眼睛则应当留下生活刻下的印记,或是饱经沧桑,或是沉静平和慈详,或睿智深邃。刚强自信的人会拥有熠熠生辉的双眸,而脆弱自卑的人眼光是躲躲闪闪游离不定。
眼睛可写满渴望写满期待,希望工程的代表宣传画——魏明娟的大眼睛;眼睛可写满兴奋写满激动,成功者噙着泪花的眼睛;眼睛也可写满绝望,吸毒者无神的眼睛;写满忧郁感伤,刚强自信的人会拥有熠熠生辉的双眸,而脆弱自卑的人眼光是躲躲闪闪游离不定。
总之,只有写出人物的鲜明的个性特征,才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姑婆家的老照片上看到爸爸小时候的样子。
那年,爸爸十岁。
一件朴素的米黄色外套刚好裹住他的上身,外套已经太短,贴身秋衣的袖子露出了一大截。很快,这件外套就该轮到叔叔穿了。一条过长的褐色裤子已经褪色,显然,爸爸并不是它的第一任主人。裤子左边的膝盖处长着“两只黑眼睛”,是裤子“年岁已老”还是爸爸调皮贪玩擦破的,爸爸已经记不清了。按穿着推测,那时已是深秋,可照片上的爸爸竟打着赤脚呢!
尽管如此,难得的一次全家福拍摄,还是让爸爸的脸上洋溢着欢乐,安分地和姑姑们坐在最前排。
今年,我十岁。
爸爸妈妈使用手机便能随时随地定格下我成长的足迹。爸爸的手机里有我各种各样的照片:有的是在“天空农场”种紫薯时拍的;有的记录了我和妹妹一起到音乐厅辞旧迎新;有的还原了素描课的画面,照片上的我正一口咬向形象逼真的大西瓜……种植时的运动装、迎新时的西装、绘画时的个性装,崭新崭新的,全无半点“将就”。
今天,我所拥有的一切,在爸爸生活的年代都只能是美丽的梦。爸爸最喜欢翻看我绘画时的照片,他常自豪地说:“儿子的绘画天分源于老爸的遗传。”我知道,爸爸的话语中除了自豪,还有遗憾。因为爸爸曾认真钻研过工笔画,听爷爷说,当时爸爸的老师认为爸爸很有天分,但因条件不允许终究难以圆梦。
同样是十岁少年,今昔遥望,近四十年的辉煌岁月流淌于我和爸爸的照片中。在我们的照片里,我能看到新的梦想即将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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