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闺蜜。它超出了单纯的友谊。友情浓厚后,便到了“闺蜜”的境界。每个女生都有自己藏在心底最真挚的一份友情。我的第一个闺蜜是在学前班认识的。
我们一起生病;一起将以前的家长签字剪下粘到考砸了的卷子上;一起观察院子角落里的新叶;一起凑钱买奶昔喝;一起保护别的女生免受男生欺负。
她总是扎着两个直立的小辫子。刘海稀稀疏疏的排列在高高的额头上。几颗小痣调皮地立足于她略带樱桃红色的双颊上。她一笑,左边的酒窝便立刻现了形。两颗大板牙让人觉得她老实。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正看着未及格的听写本。我盯着听写本有些发呆,突然,从肩头不知谁递来了一根波板糖。我转过头去,看到她在对着我笑。露出了一颗正探头探脑的小虎牙。也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波板糖塞入了我的手中,说:“糖是甜的,吃了它,你的心也就甜了。”我被她的想法逗笑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现在想想,当初竟因一根棒棒糖和她成为了朋友,现在想起,竟有些还念小时候的童真。
勿忘我,嫩小却无香。若说出一种花与她相符,那我必定会说“勿忘我”。它有一种独具的质朴素雅的感觉,总带给人淡淡的幽香。她与我都只想要朴素而不单调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的小发现,惊喜之余也会思索与我们对生活的思考。
六年前,我们分别。但我们坚信,我们会再见。可当我回去寻找她时,他家已人去楼空。我仿佛被抽光了精力,向着我们小时经常玩耍的地方走去。是我们相遇的季节,夏日的骄阳将我的额头晒得火辣辣地疼。我想哭,却没有力气。我多么希望这时背后会伸出一根棒棒糖,还会有她。我舍不得,但是却就这样无情与她再见。
或许,我们会在另一个角落遇见。那时,我会拿出一枚糖,递给她,就如,她给我时一样。我会笑着说;
“喂,我要你当我的闺蜜。”你一定会笑着答应的,对吧。
奇女子,零零后,我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同班时间最长的铁杆闺蜜。她,马尾辫,小小的瓜子脸,皮肤Q弹,标准的樱桃小嘴,嘴角总是微微上扬,惯常的装备是一副酷似哈利·波特的眼镜,镜片后面大大的杏仁眼中折射出狡猾的光芒。偏偏她给别人的第一印象永远是一个“文静的女子”,英语老师甚至这样评价她:“好一个忧郁的女子!”这评价,让一旁的我险些笑破了肚子。
作为一个资深铁杆,我可太知道此女子的“庐山真面目”了。奇女子之“文静”,体现在自打我认识她以来就没有罢过工的那张嘴上,她一旦打开话匣子,简直就是滔滔不绝奔腾到海不复回之江水。跟人吵架时,那张利嘴里嘣出来的永远是让人哑口无言的连珠妙语,在她那儿,一切不合规范都显得那么天经地义,跟诸葛亮舌战群儒有一拼。暑期我们俩一起去旅游,大巴车上的她一会儿询问我渴不渴,一会儿给我推荐好吃的薯片,一会儿又扯到最喜欢的歌,一会儿又上谈天文下论地理。饶了我吧,我要见周公
此女子在我眼中还是个“异类”。她甚爱超级英雄、英雄联盟等男生们趋之若鹜的游戏,其热爱程度我觉得男生们都望尘莫及,班里每个人一旦听她开谈此类话题,大都会选择脚底抹油--开溜。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的她有段时间软磨硬泡让她妈妈给她买了一副滑板打算给我们炫技,但此项目还没来得及施行就宣告***了,原因是撞坏了老妈的的名贵花瓶。她拥有的稀奇古怪的玩具和尝试过的新奇的事物,简直多得不胜枚举。
“你买的贴画上这呀?”最让我惊讶的是此女子竟然“脸盲”。此脸盲非传统意义上的脸盲,她脸盲的是班里众女生追捧的明星,包括铁杆闺蜜的我也一度惊掉了下巴。不走寻常路的奇女子,世间唯此一个了吧?我想。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闺蜜,这个人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人,身上有许多的缺点,比如小动作非常多,而且他非常的喜欢笑,在班里有笑宝之称,同学们还亲切地称他为聪宝,平时他和我总是大大咧咧的。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也很烦恼,但是也拿他没有办法,既然我改变不了他,那我不如慢慢的接受他呢。
然而这天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她改变了看法,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在马路上有一个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别的叔叔阿姨都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什么也不做,这就真实了春节晚会的那个小品《扶不扶》那个小品讲了一个一个郝建与老太太的故事,故事的起因呢是郝建好心帮别人却把把自己的自行车圈给弄坏了,正当这时郝建提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在路上,突然,一位来太太扑倒在地,郝建好心去扶这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却误以为是郝建撞得她,最后警方来证实,并夸奖了这位小伙子。最后闺蜜去把老太太扶起来,送到了医院,最后,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非常感谢我的闺蜜,我闺蜜还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此后,我就和他的关系更好了。
我最要好的闺蜜是和我截然不同的人,她虽然不是第一眼美女,但很耐看,穿衣服有品位,瘦高白净。她从不打断别人说话,有点出世的消极,网络世界是她的整个世界。她不爱出门,不爱交际,大部分时间待在电脑前,对韩国明星如数家珍,连男友也想在微博上找,除了上网她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
而我是长年累月捣鼓个没停的人,每个月要看十几本新书,每一季要买一堆新上市的彩妆,要做酸奶做蛋糕做月饼,要拆开书包做成相机包,拆床刷墙换壁纸做木工,狗窝要改成上下铺,为了种菜在阳台上搭了个六层的温室,有一阵企图用瓦楞纸箱做一个可以穿在身上的钢铁侠。我三分钟一个想法,想到的都要尝试一下,身边的人时常被带着跑,直呼“吃不消”,但闺蜜是个例外。无论我做什么,闺蜜只是观望,从不跟风,也不大惊小怪。
她来我家,看见我坐在客厅中央的地上,周围摊了一圈奇形怪状的木头还有锯子和胶枪,问我:“你在干吗?”“我想给狗狗做个可以荡的秋千。”“你知道怎么做吗?你看过别人做吗?有图纸吗?”“不用图纸,我感觉就这么做应该很容易。”
然后她就笑着在我旁边的空地上坐下,手里玩着一些零碎的木头。她出门时,她妈妈从来不问,知道她一定是去见我。我出门我妈妈也不问,因为问了也没用,出门的这一秒打算去见一个人,走到楼下也许就推了这个人去见另一个人。
闺蜜对感情很谨慎,她曾有一个男友,认认真真付出过,可是对方不珍惜。后来她就没有谈过实质性的恋爱了,最多在微博上和不见面的人搞搞暧昧。但她是同龄人中我唯一见过的对父母安排相亲不反感的女生。本科毕业后她找了一份收入不高但稳定的工作工作时还能对着电脑,任务栏的众多窗口里必定藏着一个与明星有关的论坛。她早早和父母选定的相亲对象之一结了婚。过了三个月就宣布***,现在女儿已经一岁了。
她是传奇的绝缘体,她生活中唯一的戏剧性部分就是我。她过着平淡安静波澜不惊的小日子,但她知道世界上有让人不惜代价的理想,确实有让人废寝忘食的兴趣,也确实有瞒着父母偷户口本去闪婚也能获得幸福的奇迹。
照这么看闺蜜和我压根没有半点共同话题,更不用谈什么“志同道合”。可是,我们隔三差五就能在咖啡馆整整聊一上午,聊了什么事后一点也回想不起来。大概都是废话,甚至连能构成对话这件事都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说我的生活,她就像听故事那样听;她说她从网上获悉的八卦时,我也会不耐烦地呛她: “这和你的现实世界有什么关系。”
年少时我们不是没有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架、闹过别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似乎都意识到自己未必是对,和自己相异的未必是对,所以能从容面对彼此的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和自己不同,而且没有一个人能声称自己十全十美,为什么非得找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做闺蜜?
如果闺蜜容不下我的热情,我也容不下闺蜜的消极,可能无法维持这么长久的友谊。最要好的朋友,因为类似于“数学老师不应该和语文老师做朋友”的可笑理由而疏远,在我看来真的不能接受。
年轻的孩子也许还不明白,能遇见一个与自己真诚以待的人非常不容易。爱情如此,友情也一样。
宋宇凡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的妈妈和他的妈妈也是好朋友,所以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学习,看电影,游泳,玩游戏。
一次,我们在河边玩寻宝游戏,我在河边走,什么东西都没找到,他却找到很多玩具,我正打算空手而回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块萝卜地。我赶紧对宋宇凡说:“你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块萝卜地。”宋宇凡来了,兴奋地对我说:“咱们来烤萝卜吃吧。”说完就开始拔萝卜了。我负责找树枝做架子,把萝卜放到架子上,用寻宝找到的打火机把草点着,我们就开始烤萝卜了。
一开始,我们总是把萝卜烤糊了,但慢慢地我们找到了方法,我们用棍子把萝卜串起来,烤一会就翻过来烤。烤好了以后,我们尝了尝,真是太好吃了。
我和宋宇凡发生的事还有很多,我们可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哦。
她,是我的闺蜜,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留着长长的头发,让你看上去既可爱又温柔,当你看到她的时候就会感觉到有多么和蔼可亲。
我们是在刚升初一认识的,到时我们都在选自己的座位,不过,我来晚了,所有的座位都让人给占了,就她缺了一个同桌,然后我就和她一个座位了。慢慢地,我们都熟悉了起来,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不管什么事我们都在一起,当然我们也有吵架过,记得有一次下雨她故意生气,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后就和她说了几句,没想到我对待感情很脆弱,然后就气哭啦,后来,她看见了就问我,我给她说明了原因,她不由的笑了起来给我说原因,最后知道她是故意逗我的就笑啦,后来我们每天都这样笑着哭着。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我们要初考了,本来我们说好要在一个学校的,可是她学习比我好,然后我们就分开了,我们都哭了,想到当年我们有多好,其他的同学都羡慕我们,她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帮助,我有她这样的挚友,感到很高兴,这些年来,我想对她说声谢谢,谢谢她陪伴了我三年,谢谢她让我学会了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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