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古道上空传来阵阵战马的嘶鸣。最前方依稀看见一位身着盔甲、英姿飒爽的女将军。她正用劲挥舞着马鞭,奔跑在这崎岖的古道上。
这位归心似箭的女将军就是远近闻名的花木兰。话说十几年前,木兰家中接到可汗征兵作战的军贴。善良、孝顺的木兰为了不让年迈的父亲承受征战之苦。木兰——一纤弱的女子,毅然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在战斗中,她奋勇拼***,战功赫赫地凯旋归来。面对诱人的功名利禄,木兰不为所动,义无返顾地回到朝思暮想的故乡。
木兰衣锦还乡的消息传到了她所在村庄,整个村子就沸腾了。村民们脸上都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喜庆,木兰的家人更是喜上眉梢。
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木兰的双亲互相挽扶着去迎接闺女的到来,村民也簇拥着去迎接远到而来的军队,凛冽的寒风呼啸着,而两位老人和村民们的心却比什么时候都烫。听!一阵马啼声由远及近地传来。顿时,道路飞扬起漫天尘埃。突然,这片迷茫中飞出一匹矫健的烈马,花木兰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扑进母亲的怀抱里。动情地呼唤着:“娘,兰儿回来了,您的兰儿回来了!”母亲伸出颤抖的手抚摸着爱女的面颊,片言未吐,却已泣不成声。父亲也不禁老泪纵横。在场的人,无一不被这一场景所感动。小小村庄到处彩灯高悬,爆竹声声。木兰的姐姐妆扮一新地迎出来,望着眼前的这位威武的将军,真是又惊又喜。“小妹!”“姐姐!”久别的姐妹紧紧地握住双手。“姐,怎么不见小弟?”“他呀,在忙着呢!”姐姐神秘地指指后院。木兰听到了霍霍的磨刀声,来到后院。阔别10余载,往日的小淘气已长成一个英俊强壮的`大小伙子。为了给姐姐洗尘,他正在***猪宰羊:“报告花将军,一切准备就绪!”木兰望着小弟,脸上笑开了花。
堂屋而砂时传来大伙开怀畅饮的笑谈声。木兰却来到了她少女时代的闺房。屋里的摆设一切如往昔,角落里那台织布机仿佛在述说以往的故事。木兰脱下战袍,换上了美丽的红装,满怀柔情地端坐在镜前,细心地梳妆打扮起来……梳理完毕,木兰轻移莲步,娇羞地来到堂屋。一刹那,大伙儿都被这位妩媚的佳人惊呆了。一位旧时的伙伴惊喜地对木兰的父亲说:“老爹,没想到您还有一位如此俊俏的闺女!”木兰的父亲爽朗地笑了,对众人道:“你们好好看看,她就是木兰呀!”“什么?”大伙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与他们同甘共苦十余年的花木兰竟是一个妙龄女郎!木兰见状,挥起宝剑,自如地舞起来,令人眼花缭乱,拍案叫绝。惊叹之余,众人无不感慨:木兰!木兰啊!真乃一个盖世奇女子也!
从此,木兰代父出征的故事便传为佳话,流芳百世。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有打架闹事、互相人身攻击、围殴事件等。这些显示学校的生活秩序已经被破坏,需要大家深切的反省与关心。那要如何维持友善的校园生活呢?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轻忽的问题。
看到同学起口角争执,一定要立刻去劝阻,若他不听,甚至演出“全武行”,两人互不退让,而僵持不下,应该马上报请师长协助帮忙规劝处理,若因互殴导致有人受伤,也应通知双方家长出面协助处理。如果遇到偷东西事件时,应立即寻求师长帮忙,同学之间不应互相猜忌、怀疑。尚未找到证据时,千万别认定是某人偷的,以免伤害到同学。遇到有人强迫、威吓、勒索同学,甚至夺取同学的物品,更应立即报告师长,请求师长、同学的帮助。千万不能独自承受一切,这样才不会让嫌犯欺负更多无辜的同学。如果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时,要和颜悦色、勇敢的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但尽量避免口角冲突。若冲突还是无法避免,可以请师长来处理,千万不要默默承受一切不合理的事。
校园冲突及暴力事件越来越层出不穷;例如恐吓、辱骂、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侵犯身体、被故意陷害、强借物品乃至殴打、勒索等,以上种种一发现就应马上报请老师出面处理。
在一个班级中,难免会遇到相处、意见不合的人,自己必须学会欣赏、接纳和包容。与同学意见不合发生冲突时,可以试着换个角度思考。学会包容一个人要从自已做起,或许宽恕别人,自己能得到更多。当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也不要推给别人。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们这一群未来主人翁应有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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