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这首歌是否能让你回想起美好的童年生活?在那五彩缤纷的岁月中,发生过许多事情。我的童年是美好的,虽然不像星星那样的闪烁生辉,但是在我的心里却是格外明亮清晰……
幼儿园学前班时,我的爷爷给我买了一支金属自动铅笔,它的颜色如银,闪闪发光,可漂亮了!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亮闪”。
那时,我就把“亮闪”当做朋友,我们形影不离:上课时,我用它写字,虽然我那时写的字不好看,但只要我写,它就舞动不歇、任劳任怨。放学时,我把它攥在手里,生怕失去它;吃饭时,我就把它放在我的碗旁,让它陪着我吃饭;睡觉时,我把它放在枕头下面,让它随着我一起休息。“亮闪”一直陪伴着我。
记得三年级的某一天,正在上自习,老师让我们抄5遍语文第7课词语。我翻开我的笔袋,天哪!我的“亮闪”不见了!我急的心像要冒出火来!我看看桌格里,没有;我看看地下,没有;我再小声问问爱随便用我文具的同桌,他也没拿去用。怎么办?“亮闪”呀,你可是我求知路上时刻相伴的最好朋友啊,怎么能“离家出走”呢?,我继续找。这时,一道亮光射进我的眼帘。哦!“亮闪”在我前桌的桌子下面。我欣喜若狂地把它拿起来,轻轻地用纸擦了擦后,飞快地写起来。我感觉这回课堂作业写得格外流畅,分外端正。作业完成后,我意犹未尽,又在笔记本上写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亮闪”,你是我在书山中寻求知识宝藏的登山杖,你是我在学海中遨游的小船!谢谢你始终陪伴着我。
六年的学习即将进入尾声,朋友即将离去,而友谊却永世长存,友谊是一份真心的爱,纯真的情。是友谊让我们快乐,是友谊让我们不觉得孤独,是友谊让我们互相信任……
友谊,是磕袢后的一句慰语;友谊,是受伤后的一次吹拂;友谊,是考砸后的一丝亲拍。在我童年的生涯中,友谊无处不在,朋友也无处不在。每一次坎坷,都有朋友助我走过难关,有朋友无私的爱,有朋友纯洁的情。每一份关心,我都少不了,每一个朋友,我都忘不了!忘不了他们,忘不了友谊!
在我的朋友群中,就有一个“偶然友”——杨昕。认识他是一个偶然,和他成为朋友也是一个偶然偶然,和他站在同一战线上也是一个偶然。就是在这无数的偶然中,却体现了一个朋友无私的胸怀,及能海纳百川的心。
杨昕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一个小男孩,虽然是一个小男孩,但是样子却是分外可爱:一张圆圆的小脸蛋时刻泛着红韵,像是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纤细的眉毛下闪烁着一双晶莹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当然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因为常常微笑,他的嘴角时时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因为心地善良、外貌可爱,我们常常叫他“小鹿dd”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我走出了幼年的无知,明白了善与恶,美与丑。……
一次又一次的与他攀谈,一次又一次的与他交往,一次又一次的与他沟通。让我,深入了他的'内心,解读了他的心声,明白的他的烦恼。虽然“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鬻。”但我认为正真的朋友难道不应该亲密无间吗?
是呀,就像巴金所说的“然而朋友们把多量的同情,多量的爱,多量的欢乐,多量的眼泪都分给了我,这些东西都是生存所必需的。这些不要报答的慷慨的施予,使我的生活里也有了温暖,有了幸福。我默默地接受了它们。我并不曾说过一句感激的话,我也没有做过一件报答的行为。”我们欠朋友的实在太多太多,而现在我只能说一句“忘不了,我童年的朋友”!
我有一只非常非常可爱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和白色的的,一开始我还以为它是一条斑点狗,因为它的身体是黑白相间的,它的身体还毛茸茸的,毛是短短的,虽然可爱,但是摸起来有点儿刺人,它的眼睛圆圆的,突起来的,很快活透露出了一股蓝色的光。
我记得,以前,我有一次我把它放到旁边,它跟我一起吃饭。吃着吃着,我不小心把汤洒到了它的头上,我连忙拿着它跑到洗手间,拿水给它冲了冲,又拿毛巾给它擦了一遍又一遍它,直到它的身体发亮,我才放心。接着,我生怕把它放到旁边再给它弄脏了,我就把它放到了旁边,吃完了再跟它玩,它的嘴巴还张着,伸出了一条粉红的舌头,像是给自己凉爽。
这是我三岁时,在欢乐谷的电子游戏城,靠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四百票换成的。回家的时候,它看着我,看着自己的新主人长什么样子,我也看着它,看着它有多么的可爱。下楼玩耍的时候,我拉着它,跟我一起荡秋千,玩滑滑梯,就像是有了生命,读书的时候,它坐在我的前面,像是我的小老师,教会我生字,我爱它,永远的爱它。
虽然它现在已经有许许多多灰尘,但是,我也会给它拍干净。
四岁的时候,有一只小兔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她穿着一件粉色的裙子,很好看。耳朵长长的,还带着耳环呢!
我闷闷不乐的时候。小兔就会对我微笑,马上就使我开心了。因为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开心的。
有一次我没事***时候,突然想起玩打针的游戏。问题是找谁来让我给他打针呢,我就想到了小兔。于是我把她拿过来,让我给她打针。
突然想起我以前跟他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在吃饭的时候,我会喂小兔。在看电视的时候,我会让小兔来遥控电视频道看电影的时候,我会把所有的爆米花给小兔吃,一口都不给自己吃。还有一次,小兔身上很脏。我就给小兔冲凉,小兔就好像活了一样。那时候,我爱她。全心全意的爱她,疼她。而且当年,小兔可是我最最最最最最要好的朋友啊!可现在呢。我却要给小兔打针,让她的身上多几个洞洞。就算小兔不是活的,但也对小兔不公平啊。唉!
我的情绪不小心被爸爸发现了,爸爸说:“你怎么呢,需要我帮忙吗。还是学校里的事让你不开心了,所以才有这样的情绪吗?”
我说:“没什么,爸爸,是不想再玩打针的游戏了。如果玩的话就得去看看有没有我想要的洋娃娃了。”
童年,是春风中的一朵夺眼的小花,童年,是银河中的一条璀璨的星河。多少往事,回忆起来更是觉得甜蜜、温馨,更是觉得有趣、愉快。我的童年,就是在这欢乐和幸福中度过的,我的童年,有一位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朋友。
曾经,我们一起荡秋千,一起唱歌,一起游泳。一天,我们在玩单杠,我跑去玩“钻角”,手卡在了杠子里,伸不出来了。我们一起想办法,但那时年少无知的我们,并不知道手只要换一个方向就能够拿出来。你陪着我一起哭,一起笑,看着你满额头的汗水,流下来,弄湿了你那长长的小辫子,我给你餐巾纸,你总是嬉皮笑脸的接过我的纸说没事。到了傍晚,终于拿出了我的手。我们俩勾肩搭背的一起回家,连大人和其他孩子,都希望拥有像你和我那样的朋友,一旁的小鸟记录了我们纯真的友谊。
我们背着类似的书包,收了手去上幼儿园,那母亲般的校园,记载了你我“刻苦攻读”的身影和笑容,那是的我总是丢三落四,所以总是和你共用一本书,看着你本子上的“记号”,我总是满脸惊讶地问你,你总是回答“小case”
其他人的挑拨离间,并没有使我们之间的友谊收到破坏,而是得到了更深的、更坚硬的墙来保护它。
也许,对于你们来说,朋友一生可以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但是她,是我童年最美丽的一道风景线。她,是我的童年,也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是个男生,天性爱玩,玩的是五花八门,但我最喜爱则是男生都爱玩的“重量级”玩具----枪。我相信有许多小朋友都喜欢当警察,不过后来又喜欢武装特警,这全都是因为他们身上都有枪。
我曾经有一个“枪库”,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枪我都有,但里面大部分都是 枪,就是上一发子弹打一颗的那种。其中有一把最令我骄傲了,那是一把电动连发枪。
这把枪在我买的时候可是费了大气力了。我刚向妈妈提出是电动连发的,就被妈妈一口回绝了,因为她知道,象我说的这种枪,价格绝对便宜不了。经过我连续三天的死磨硬泡,妈妈终于同意带我去看看,我怀着一丝的希望伴妈妈来到了玩具商店。
那把令我魂牵梦绕的枪通体黑色、很重(因为是仿真的嘛),枪的后面是一个支架,
用肩膀顶着来瞄准、射击。枪口的上面,有一个红外线瞄准器,下面有个灯。灯后面有个枪把,再后面就是弹匣了,里面大约可以装20多发子弹。
后来,经过店老板的花言巧语和我的死磨硬泡,妈妈终于给我买了这把枪。
第二天,我邀请了同学们到我家来打枪战。都到齐后,我们在楼下花园里穿梭、追逐,个个玩得兴高采烈,别提多过瘾了。
虽然现在的这把枪还勉强可以玩,但已经破旧不堪了,可是我不会抛弃它的,毕竟它是我童年的好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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