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们几个小伙伴去晒场边捉迷藏。今日的捉迷藏不同于往常,白天,老师刚给我们将过邱少云的故事。今晚的游戏就起名“学习邱少云,比赛潜伏纪律。”
游戏开始了,我和李俊伟一组,哥哥和王宁一组。哥哥和王宁先藏起来,王宁爱动,很快就暴露了目标,被我们发发现生擒了。
接着是我们潜伏来。风吹小草,沙沙作响,身上不时有小虫爬去,浑身痒痒的,可我们一直屏住气,忍耐着,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哥哥和王宁急得东一头西一头地搜索,有一处脚都踩着我们了,可他们就是没有发现我们,哥哥哥和王宁又展开了心理战,用草丛中有蛇来吓我们,可我们毫不为之所动。一分钟、二分钟-----十分钟-----露水打湿了我们衣服,可我们觉的自己仿佛就是邱少云,虫咬算什么,蛇又有什么可怕!最后哥哥和王宁认输了,他们用哀求的声调请我们出来,我们这才骄傲的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哥哥和王宁惊奇的`望着我们,请我们介绍。我和李俊伟你一句我一句的讲了起来:想想邱少云,就不怕蛇和虫子;想起了纪律,身上再痒也咬着嘴唇忍着-----
那天夜里,我还美美的做了个梦:月光下,邱少云走来,摸摸我的头,竖起了大拇指。
我们从一年级开始相识,直到六年级方分开。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同学。但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就是我的小伙伴——王紫。
初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文静,总是生在最后一排的一角。她有着微微带卷的头发,前面长长的齐帘也遮挡不住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她那迷人的笑容,谁看了都会不由得生出喜爱之情。
她是一年级上学期转到我们学校的,别看她表面文静,其实正有一团热情之火在她的心底燃烧着。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有一种令每一个人都佩服的力量。
我那时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丢三落四,不是忘了带作业本,就是忘了带铅笔袋。一次期末,亏我还检查了好几遍,又忘带量角器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滴滴豌豆大小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爬了下来。王紫看见了,和我交换了一个手势,就明白了用意。她立马从位子里拿出一套新的尺规,全部借给了我,她微微一笑,好像一缕春风佛面而来,风中带着花的幽香。我的脸已被羞愧染得通红。自从那天,我很少丢三落四了。
我还喜欢她的勤学好问。在课堂上,课余中,总能听到她向老师,同学提问的声音。每天晚上,王紫是我忠实的“电话迷”。她总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我,我也会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这样,不仅她会对所学的知识了如指掌,我也巩固学过的内容。
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我和她真可谓是形影不离。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不仅是因为她的长相,还因为她的热情与勤学好问。王紫,我的这个小伙伴的名字与她的身影将会永远印在我的心里!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徐嘉遥,在东城街道中心小学三(3)班上学,在班上我有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名叫林乐萱。平时我们俩总是一起玩、闹、笑、吵。但是,曾经我们俩之间发生过一件不愉快的事,我仍然记忆犹新。
记得那次是我读二年级时发生的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有一次课外活动,我和林乐萱正玩得高兴的时候。突然,因为一个不小心,我就顺手把林乐萱给推到了。林乐萱马上摔倒在地上,哭了起来。当时,有一位同学看见了,就去告诉老师说我故意把林乐萱给推倒了。就这样,老师叫我和林乐萱到办公室询问这件事的起因。
在去办公室的路上,我提心吊胆的,心里又很紧张。来到办公室,何老师劈头盖脸的问我:“徐嘉遥,你为什么故意把林乐萱给推倒了?”“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低着头满脸委屈的说。“既然你不是故意的。”何老师转过头对林乐萱说:“那林乐萱,你就原谅徐嘉遥吧!”“那...那好吧!”林乐萱边说边擦干眼泪。“那徐嘉遥,你跟林乐萱说声“对不起”这事就这样过去了。”何老师平静地说。“对不起,林乐萱。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我很内疚的说。“没关系,你又不是故意的。”林乐萱微笑地说并拉起我的手向教室走去。这时,我深深的感受到林乐萱的原谅,也让我心里那块沉重的石头给放下了。
从此,我又和林乐萱玩起来了。
我没有朋友,因为小伙伴们对我的性格有极大的反映和不合,小伙伴们的眼中我是怪物,是一个她们从未想过要接触的伙伴,从未想要理解的伙伴。每天我只是寂寞的度过。
我的内心里也曾想拥有朋友和快乐,但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想到我走路的样子,那种恐惧甚至连我都害怕了。
直到那一年……
晴晴,晴晴是果果叫我,果果也是一个残疾的儿童,他本来是一个完完整整有可爱有活泼的女孩,但是因为她出了一场车祸,手臂用不上力,干什么事都要别人帮助他,因为前几天他搬到我们小区,所以我们成了好朋友。
从那以后,我和果果放学上学都在一起,成了分不开的好朋友,我到了好朋友的滋味会让快乐的体验。是果果鼓励我交更多的好朋友,鼓励我战胜羞辱和别人笑话我的恐惧,科科用很稚嫩的`语气对我说:“ 晴晴,不要害怕有人会欺负你,科科会保护你的,你要努力吧,自己当作正常的人哦,等到我们把自己都当成正常的人,晴晴就是最可爱的,也是最快乐的。”!我点了点头,还不知道果果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呢!似懂非懂的问果果:“ 晴晴,以后果果也要保护你,不要果果受欺负,果果以后我们互相照顾对方保护对方。”!果果笑了笑,但那笑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却不知道那笑真正的意思!果果嗓子哑哑的说:“晴晴必须照顾好自己,要勇敢的和别人交朋友 ,要知道不光和果果在一起是快乐的,和别人在一起也是快乐的哦”!我心里默默的说:“ 果果我知道朋友的感受了,你呢,也不要忘记我和你在一起的快乐哦”!
果果是在我熟睡的那天夜里走的,无声无息。等我一大早醒来,对果果走的消息已经是不知道表达了,那时我记得果果对我说的话和那个我不知道什么意思的笑容了,原来那时一场快乐的离别!果果不是说好我们不回分开的吗?不是说要保护我吗?臭果果,怎么就走了呢! 妈妈告诉我果果要转学了,因为他的妈妈想给他更好的教育,果果走了,我依然还记得他对我说要交朋友照顾自己的话,我努力的改变一切。直到我初一的时候,考进了一所优异的初中,那是我已经不怕别人的另类眼光了。因为我知道我不快乐果果夜不会快乐的。以外的遇见了那个丢下我走的果果。
我没有办法克制自己,全新的力量,拥抱我全新的友谊!
我们班的每个人都很风趣,也很可爱。最有趣的当数四位大侠——我和另外三位伙伴。
我是班长,莉莉是副班长,我们俩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争得面红耳赤。我想过很多办法,却怎么也斗不过她。后来我发挥我的聪明才智,创造了一种新办法:唱!就是说吧那些歌星唱的歌给改改词儿来打趣她。我还和几个铁哥们儿组成了一个RM乐队(扰民乐队简称)。
我们唱她,她并不恼,一边听,一边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唱完,她就会用拳头来“暴打”(报答)我们。你要是到我们教室来,来十次,九次都能看见我们几个被她追得满教室乱跑。我本着“和谐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曾试图和她讲和,可是她不肯。几次下来,我也就不再勉强她,而是想着花招儿来对付她。但每次都是她把我们几个打得大叫,连手都还不了,谁叫别人练过呢!我只好说:“忍你,是我人生的最高境界。”可是她却一脸阴笑着说:“哦,是吗?可是我的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打你!”
再说说琪琪,她是我们班中队长,成绩也不错。有一阵流行看《西游记》,我对孙悟空崇拜得五体投地,便开始模仿猴子。琪琪见了,问我:“嘿,老班,玩儿啥呢,那么高兴?”我说:“你猜呢?”她说:“看样子,像是猴子。”“算你有眼光,”我说:“答对了!”她一下子来了精神,说:“既然你是猴子,那我就是大猩猩。”她一边说,一边学大猩猩捶胸的样子,那样子,真叫人忍俊不禁。由于长时间都在模仿,我们的动作也越来越像猴子、猩猩了,可对人走路的姿势以及生活方式似乎都生疏了,害得我俩又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来恢复我们原有的生活习惯。
郭玲玲,历史科代表。我和她关系稍好点儿。有时候,借支笔,讲道题,她都会帮忙,有时我也经常逗逗她。不过,我俩更多的时间是切磋演技,而比赛项目总是选择哭戏。就是说我俩“六眼相对”(因为她戴眼镜),然后比谁先流出眼泪来。这还难得住我?保准一会儿就会“泪飞顿作倾盆雨”了。可是她身边总是会有一个同学在旁边逗我笑,因此我总败在她手下。
总之,我们四人时而好,时而吵,不过吵过之后又会和好,真算得上铁哥们儿。你羡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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