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目前,春耕在即,正是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的时候,因为购买农资不当,往往会给咱们带来巨大损失。比如:
3月28日新乐市法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种植户损失33万余元的案件。
20xx年1月至6月期间,牛某伙同其丈夫牛某甲(在逃向本村及附近村民销售假冒伪劣“先玉335”玉米种子1657.6斤,涉及种植户90户,种植亩数485.22亩,给广大种植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新乐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假玉米种子“先玉335”造成减产损失为332521元。
牛某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公诉机关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牛某赔偿经济损失。
新乐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明知是假的种子仍予以销售,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遂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人牛某赔偿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6564.15元。
所以,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重点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农业或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朋友们,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一直非常关心、重视农民利益的维护和农资质量问题。近年来,农委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农业执法机构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惩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祝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在今年的农业生产中有个好收成!
以前,有一位农民,他非常的勤快,能吃苦耐劳,还乐于助人,一位仙女渐渐喜欢上了他,便变成凡人,嫁给了他。 一天晚上,那位农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妻子给了他一颗种子,并对他说:“把这颗种子种了,等种子开花结果的时候,你就会得到意外的惊喜。”他并没有把这话当真,可起来后,却发现在床头边真的有一粒种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种子,他马上去种了那颗种子。
那颗种子发芽的`快极了,早上刚种完,晚上就发芽了,没过几天,就开花结果了,那些果子都是金色的金果子,农民赶紧摘下金果子,卖了出去。这下农民可发财喽,土地大了很多,不愁吃不愁穿。又过了几天,结出了一颗很大的果子,它一点点变化,最后变成了一个婴儿,农民高兴的不得了,抱着婴儿不放,并叫她露菊。 露菊从小就心灵手巧,惹人喜爱,还长的很漂亮,她喜欢织布,做一些漂亮的衣服。有几次,她还偷偷的跑出去,向做衣服的人学习。
有了金果子树,他不再勤劳了,而是每天到大城市里去享乐,丢下妻子孩子不管,还常拿她们当出气筒,终于有一天,他的妻子实在是忍不住了,砍下了金果子树,带着女儿离开了,晚上他回家的时候,发现了砍倒的金果子树,于是他抱着倒下的金果子树大哭了起来,他正想找妻子算账去,却发现房子里空空如也,这时才知道妻子已经离去了,他不习惯艰苦的日子了,几天后,农民饿死了。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改善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生产生活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全面整治村容村貌。但是,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普遍存在,这不仅破坏了农村优美的环境,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优美舒适。
政府组织、引导和扶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合作医疗费,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资助5元,市、县财政资助每人每年5元,共30元。财政资助部分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使用,如果农民不交,国家就不资助。20xx-20xx年,全国有310个县试点,加入的农民6899万人,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
执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的多元筹资机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筹集。
(1)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其中6元归入家庭门诊补助账户);
(2)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本县财政核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县民政局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个人交纳部分,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安全。
农民朋友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今年12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一项造福于我县农民、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事业,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家庭的温馨幸福,请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吧!
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宣
二O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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