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读书?回答是大多数人是喜欢读书的。可以说,人生活在书中,书也是人生的写照。
小时候,我家就在书店旁。那时的我如同发现了一块绿洲,每天除了在家里就是泡在书店里,父母也不多过问。于是书店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乐园。去的次数多了,我也觉得过意不去了,就学着作家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看书的时候往大人身旁靠一靠,装作他的女儿或是什么亲戚,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读书。小时候读书,只是觉得好玩儿,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凑个热闹而已。渐渐地,我也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起来。通常书看到一半儿,天黑了,于是我把书藏在架子底下,等第二天来继续看。晚上躺在床上,我仍心系故事情节,便给主人公编排起来,直到满意为止。等到第二天,再拿书与自己的“版本”比较。可以说,我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上了初中以后,我仍然抽出时间来看书。夜晚降临,手拿一本杨红樱小说,静静伏在桌上,品析着作者的妙语,感受着作者的情怀。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人与书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便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于谦的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如果读书能成为一个人的习惯,那么这个人的良好修养就会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那么他也是一个善于生活,善于发现美的人。
最近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叫《目送》。它曾经红遍东南亚,甚至美国。朴实的文笔却处处牵动着读者的心。作者龙应台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经历了失父之痛,并且她与儿子之间的代沟也令她十分无奈。“有些路呀,需要一个人去走。”这就是作者对生活的释然,也是给读者的一个启迪。
书就是人类最诚挚的.老师。仅《目送》一篇就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何况其他作品呢?想做一个智者,就要让读书成为你的习惯。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管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隔膜,书始终是你可以将心比心的朋友。
我希望与我同龄的朋友们,不要让网络将思想封锁,不要让超负荷的学习使你的眼中失去美。让我们一路同行,与书为伴,捧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吧!
书的飘逸是一种妩媚,书的含蓄是一种魅力,书的博大精深使人废寝忘食,书的源远流长让人爱不释手。
一本本书中沉淀着我无数心事,其中也有我的文学梦,我不求梦想成真,只求在文学路上走好。
因此,我醉心于阅读,使我享受到无限乐趣……
早晨,我全身心地投入,享受与书融为一体的感觉。我喜欢在早晨看书,因为早晨人的记忆力是最好的,“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
傍晚,携一本散文,坐在树下看书,读着读着,一片落叶轻轻飘下,飘到我的书上,美丽而脆弱。一片落叶,一只飞舞的蝴蝶,一抹淡淡的夕阳,在我眼中,都充满诗情画意,激发我对文学的`追求与爱好。
夜晚,静谧的黑夜让我步入书中的境界,与主人公畅谈,寻找书的灵魂。虽然我经常对作者写的一些语言,说的一些话似懂非懂,但如果用心去品味,用情去感受,就能悟出其中超凡脱俗的韵味。体验作者的心境。我愿与书同行。
书,是真理的海洋,是知识的宝库。我爱读书,所以我爱买书。书点缀着我的生活,使小屋充满花香。
不经一番风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只有刻苦努力,才能挤入文学天地,圆那蓝蓝的梦。
我爱书,它让我春天拥有希望,夏天充满热情,秋天学会等待,冬天又孕肓希望。在风雨兼程中,我永远与书结伴同行,永远,永远……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周围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小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我们卸甲实验小学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这里有几个号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110、120、119、122、114、84735094,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遵守校纪、班规,做文明学生
今年学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推进《扬州市小学减负的六条规定》,贯彻学校精致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再提醒同学几点:
1、学生在校时间为6个小时。学生可以提前半小时到校 即上午7:00-7:30 下午1:00-1:30为学生到校时间。家长严格按时接送,不得提前和推迟。在规定时间以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
2、 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骑自行车。在行车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或相互追逐。如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均由自己和家庭承担。学校提供摆自行车的场地,学生自行车均要配备好车锁,并按要求摆放在规定地点,学生无锁车在校园内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学生自行车做到“五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脚蹬,有撑架,确保自行车行车,停车的安全。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午间静校制度。走读生中午在家休息,作业,1:00-1:30规定时间方可到校。午间在校代伙的学生,必须在护导老师的安排下,在指定班级参加午休与学习。在规定时间内所发生地一切经济,责任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三、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射入我的房间,我懒懒地伸了个腰。啊,又是一个大晴天!背着不重的书包,迈着轻快的步伐,踏着金色的阳光,我走进了校园,又一个不寻常的日子开始了。
考试了,每道题都是我会的,真简单。我这样想着,手上已妙笔生花开始答卷。结果出来了,全对!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有的同学会答题也能答错呢?这时因为他们没有好心态,他们把考试当成负担,不想做题,所以开始瞎糊弄,导致丢分的结果。所以,人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一个好心态,高高兴兴地做。这样,阳光就会普照你心头。
“刷,刷,刷……”又是错的,又是错的,又是错的!我狠狠地在心里喊!为什么老师领着同学去操场活动,偏偏留下我和另一名同学留在屋里批着使人发疯又乏味的卷子,太偏心了!我狠狠地批着对与错,但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相反的,另一位同学却充满干劲,认真地批着。“喂,老兄,别发火嘛,给别人挑挑错,自己同时也不就都会了嘛!当温习了。再说,老师留下咱俩,是信得过咱俩,看得起咱俩,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对呀,老师是信得过我们才留下我们的,而我却误解老师,抹黑这光荣的任务?!那可不行,我认真的一个一个仔细看,边批边温习,不经意抬头一看,阳光竟是那般明媚。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麻烦与烦恼,但我们只要调整心态,从正面想,那一些风雨都会过去,不久你便身披阳光的羽翼,与之一路同行了。
城市里有工厂,汽车,它们污染了空气;有高楼大厦,它们阻塞了天空;更有人,人们的嘈杂与纷乱,城市的嘈杂与纷乱,不免让我感到迷失在其中了。
城市的冬天悄然过去了。原野上的冬天有一份宁静与神秘,城市的冬天则有沙尘暴。没有了一点绿色的城市,在冬天里显得苍白,灰暗,阴郁。但城市的冬天终于过去了。
春天来了,校园的树林忽然间葱绿了,太阳又焕发出春天才有的年轻的生气,阳光射穿了城市的浓雾。“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可不是吗,才一会儿工夫,树上、草丛间开满了花儿。她们要么零零星星地散落在绿色的地毯上把它点缀,要么像雪一样积在枝头,在阳光下开心地笑。
就在校园的那个拐角,在那个春天,我发现了那片小树林。
那是多么小的一片密林啊!新的叶儿才长出不久,花儿便迫不及待地开放,的的花瓣透着粉色,挂在树丫上。蜜蜂在花的天空中飞来飞去,忙着采蜜;鸟儿也在树枝上鸣叫。它们偶而碰到花瓣,那花瓣便轻轻地飘落,又在地上织出一席漂亮的地毯。
那是多么晴朗的一个中午!要这一小片树林中,阳光错落地洒在树叶儿上,花上,泥土上,明暗相间,很是柔和。我闭上眼,那蜜蜂的嗡嗡声,风对叶儿的呢喃细语,鸟的歌唱,组成自然的交响曲,动听之至。花发出了清幽的香味,你使劲嗅是嗅不到的,必须是轻轻地,随着大自然的气息呼吸,那样花香便充满了心肺……
在这短暂的美好的时光里,我感到自然是那么美,也忽而明白,只有心中有一片这样的树林的人,才会在嘈杂与纷乱的城市里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宁静。
那会是多么和谐,多么自然,多么令人羡慕的宁静啊!
——题记
又是落叶飞舞的季节,我走在满是落叶的路上,倾听他们讲述着我小时候的故事,我那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你听我说,你小时候可顽皮了,一直追着我们跑……”
是啊,每当落叶铺满小路时,姥爷总会说“走,出去转悠转悠吧。”可每次我都在推三阻四的说不想去,可还是不忍心,跟着姥爷出去了。
那路上铺满了发黄的叶子,只轻轻踩一下,就能发出清脆的声响。那可是世间最美的秋之曲。
我总会挑落叶多的地方走,一路踩出那幼小的心灵中最简单的快乐。
“呼——”风一吹,那地上的落叶飞速移动,我就拼命追赶,可后方苍老的呼喊声终是让我停下脚步。
我俩就这样走在铺满落叶的路上,一起,缓缓地走着。
太阳落到了树梢,给世界镀上一层金黄色。那有落叶的路上有了一大一小两个影子。那影子也随时间的流逝藏进叶子里。
又是一年洒满落叶的时候,我还是与他和它同行在路上,只是心境已完全改变。
我不再追逐落叶与他们欢笑,我不再像孩童时亲昵的挽住他,而是独自静静地向前走着,不理会身后的光阴。
还是一年,却只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他还是没能等到我再次和他们同行。可能这就是物是人非的伤痛吧!
幼时的童真在时间的`打磨下消逝,那真情也被我紧锁在深处,使它落上了厚厚的灰尘。那不变的落叶也不再令人开心,只剩下符合秋的萧瑟。
每一年落下树叶的时候,叶子总会给我讲述我从前的故事,讲述着我从前与它们同行的快乐时光。
“嘿,你知道吗……”
“嗯,我知道。”
又是落叶飞舞的季节,找一片落叶与它同行,倾听我曾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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