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支漂亮的钢笔,我最喜欢这支漂亮的钢笔了,下面就来让我介绍一下它吧。
我的钢笔,是一支漂亮的钢笔,它穿着纯白色的衬衫,衬衫上印有“HERO”四个字母,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有,我要告诉你它的材质,它的笔帽、笔杆、抽墨器是塑料做的,笔尖、挂勾是用铱金做的,其实,我的笔不叫钢笔,而叫铱金笔。这支铱金笔由笔帽、挂钩、笔尖、笔杆、抽墨器组成的。可别小看这小小的挂钩,铱金笔用自己的挂钩牢牢抓住我的衣兜,这样它就不会掉了,笔杆的旁边还有两个小洞,我随时可以看还剩多少墨水。
我的钢笔介绍完了,你喜欢我的钢笔吗?
我喜欢的学习用品——钢笔
我有一支钢笔,它陪伴我走过了两年的时光,我做作业,甚至的时候,总是使用它,它一直都冲锋在写字战场的最前方,像一杆冲锋枪,立下了无数的汗马功劳。
钢笔很漂亮,乌黑乌黑的,像浓墨一样,而且外壁光滑得像会发光一样。笔盖子上雕刻了花纹,增添了钢笔的古典美。在钢笔的中部,有一圈金色。笔尖也是金色的,不粗不细。钢笔不长,甚至比一般的圆珠笔还短些,但是更粗,因为它的肚子里都是墨水。让笔尖在白纸上划动,里面的墨水就会自然的流出来,形成了一根根黑色的线条,在安静的时候,还能听见沙沙的声音。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有分量。当然,美中不足的是,钢笔容易摔坏,如果一不小心把放在桌子上的钢笔碰到地上了,那么笔尖很容易歪掉,有时甚至再也无法写出字来,如果当时钢笔是盖上盖子的,那么说不定还能幸免于难。所以当我们拥有一支钢笔的时候,一定要善待它,别让它受委屈了。
记得刚刚拿到这只钢笔的时候,它还没喝过任何墨水,所以装墨水的管子是透明的,空空的。当我挤压管子时,管子里的空气就被赶跑了,这时再把笔尖放入墨水瓶中,松开手,墨水就被吸入笔管子中了。笔管里的墨水用完的时候,为了让它能够继续帮我学习,就要加墨水了。如果我暂时不用钢笔了,想把它清理干净,只需像装进墨水那样操作,只不过这时需要往笔管里加入的是清水,就能轻松的冲刷笔管内残留的墨水,反复几次,笔管内的墨水就被彻底清空了,钢笔便焕然一新。
这就是我的钢笔,虽然它后来失踪了,但是我会一直记着它帮助我的那段时光。
人的一生有许多朋友,可,能交心的又有几个呢?想到这里,我便很庆幸找到了你,青。
见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很可爱,胖胖的,像个洋娃娃。
由于我们俩性格相符,很快便成为了,并且是交心的朋友。每当我伤心落泪是,你总是像天使一般出现在我的眼前;每当你有什么开心的事,总是第一个跑来告诉我;每当我遇到什么困难时,你总是第一个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我是一个任性的女孩,每次我伤心时,你总是像大姐姐一样跑过来劝我,你那平和的声音,总能让人静下来。记得有一次,我的父母在家中大吵了一架,就要离婚,连协议书都拟好了,只是爸爸不肯签字而已。父母闹离婚的那段日子,我的精神很途废,整日无精打采,你知道后便天天劝我振作起来。你几乎成了那段时间我在学校的精神支柱。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没有多少了,即将小学毕业的,要各奔东西,由于条件不允许,我们去不了同一个中学,但我俩的心,却不会散开。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永远记着你,相信你也不会忘了我吧!
如果说风令人清爽,雨令人缠绵,月令人神怡,则书令人宁静而淡雅,唐诗杂论、名著导读、哲理学问、素质教育都是源于书。于是,我认定了——书,我最好的朋友。
在“浅草才能没马蹄”的三月里,我们携手。
小时候,总爱抱着一本连环画,肆意得玩弄着。趴在地上,暖暖的阳光铺在地面上,我抱起洒满阳光的书面,我有一颗向往的心,向往灰姑娘的幸福生活,那时,我会咯咯地笑出声来;当看到阴险的王后要毒害美丽的白雪公主时,我心里更是愤怒不已……在连环画的陪伴下,我走过了童年,走过了新绽的浅草。
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六月里,我们相约。
今天,是你陪伴我走向初中的大门,很多难题在我面前频频倒下,是因为你,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夜深人静的时候,即使妈妈再嘱咐我关灯睡觉,我也不舍得把你放下,我会执著的捧着你,沉浸在书的海洋,我们时时刻刻相约,梦寐在幸福的粉沫中。
在“晴空一鹤排云上”的九月里,我们厮守。
明天,我将走进崭新的高中的门槛。也许,真诚的友情将不属于我,诱人的名利不属于我,强大的权势也不会属于我。但我知道,你会永远陪伴我,书。在一本一本书连缀成的理想中,我将走向未来,拥抱明天。
浅浅的草儿生长着,青青的荷花屹立着,晴空中的白鹤自由的飞翔着。书——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从相遇到成为朋友再到分离,仅仅只有短暂的五天,你也许不知道,在我的心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在凉风习习的十月,我们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城里相遇。那是我第一次回老家,而我从车里出来,晕车晕的厉害的我在树林里呕吐着,是你最先发现并给我递上一杯温水,让我缓解了一些痛苦。那时的我对你说:“谢谢你!我的朋友”。
老家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是你带我去捉蚂蚱逮蛐蛐,那时的田地里,轻快如银般的欢笑声总能震飞树上小憩的鸟儿。乡村的夜,是很美好的,在那黑绸缎似的天幕上,那一闪一闪的星星见证着我们的友谊。那时的你,有些羞涩的对我说:“我们能做朋友吗?你是城里人……”我笑着对你说:“我早就把你当最好的朋友了呢。”你那好看的脸庞上露出了笑意,我永远忘不了你笑的样子,那笑,很纯真,很美好。
舅姥爷要我们一起去摘芸豆,那绿油油的芸豆鲜嫩欲滴,而从小在城市娇生惯养的我却受不了这样的苦,没一会儿就在土垛旁玩起了手机。你看了看,没多说什么,拿起我脚边的篮子转身就进了菜园,轻声对我说:“累了吧,累了赶紧回屋去休息吧,外面风大”。我怔住了,跟你跑进菜园,发现你那双手已经被栅栏上的刺划破了,而你却满不在乎的说:“一点儿小伤,不碍事”。我眼睛突然有点酸,忙跑进屋找来创可贴,细心的给你包扎好。你脸红了,小声说着谢谢。
美好的日子过得快极了,分别就在眼前。
我送了你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幻城》,记得书的扉页里我这么写道:“我不确定以后还会不会遇见你,这么会安慰我,纵容我的朋友,但是,你在我的回忆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记,谢谢你,我的朋友。”憨厚老实的你抱着那本书不知所措。那样子,深深刻在我的心里。
现在的我,还能记起你那纯真的笑容,每每想起,我的唇边就会浮出一抹轻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非常爱读书,从没出生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讲,当我还是一个胎儿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用手抚摩着肚子里的我,给我讲故事、朗诵古诗。每当妈妈讲故事的时候我都会兴奋地在她的肚子里扭动。到我出生后56天时妈妈就在我的童车上夹了一本《婴儿画报》。当时我目不睛地看了足足有十二分钟,妈妈不忍心累着我,赶紧把书移开了。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到了两岁半的时候,我就能拿着《婴儿画报》给爸爸讲故事了,但是我并不认识字。等到五岁时我学会了拼音能自己读书了,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每天中午一回到家里我就会拿起心爱的《365夜故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催我吃饭。我才很不情愿地放下了书。
我爱书,常利用午睡的时候偷偷躲在房间里看书。看到高兴的情节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读到伤心处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一次,我在读《猴国奇事》时,读到高兴处竟得意忘形地大笑起来。这下把正在睡午睡的父母全惊醒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书被没收,然后被强制着睡觉。从那以后我害怕再被发现,想笑时只好忍着,实在忍不住了只好钻到被窝里笑,笑得满床打滚,上次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以上厕所为名,反锁在洗手间里看书,我给自己约定好了只看一小会儿,可是一读起来就入了迷,仿佛身临其境,忘记了周围的一切。那约定早被抛到了脑后。“宋昱漫——宋昱漫——你在厕所里都呆了一小时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呼唤。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忙说:“妈妈我闹肚子了。”我连忙把书藏好跑了出来。只见妈妈端着茶给我拿来了“泻立停”。我想:是药三分毒,只好向妈妈坦白了。
正是因为我爱读书所以积累了很多课外知识,习作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还在全国优秀作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呢!
就象高尔基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为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爱读书!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正在上课,忽然我做了一个小动作,红领巾一见就不高兴了说:“不要上课动来动去,否则就听不好老师讲得内容了。”
我一听,连忙改正过来,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放学回家,红领巾对我:“小主人,作业做得快,学习效率要高,做作业不要马虎。”我听了,按照红领巾的要求去做,做着做着,我的姿势又差了,字也烂了,错题也越来越多。红领巾看见了,瞪着眼睛大声说:“你这个家伙,学习效率不高,我就不陪你玩了。”我一听,马上认认真真地做作业,又把作业检查了一遍。“做每件事都要感兴趣地去做,不要老是我来提醒你。”
红领巾又耐心地对我说。我听了,脸颊微微发热。晚上,我在被窝里偷偷地哭,红领巾听见了,问我:“小主人,你为什么流泪呀?”“明天要书法比赛,我还准备的不够充分。”我难为情地说道。“不要气馁,相信自己,你一定是最棒的“红领巾”。
第二天,我用饱满的精神去做每一件事,果然我做到了。我和红领巾一起手拉手,跳啊!唱啊!玩得真开心!
“小主人,你真棒,不要骄傲,一定保持噢!”红领巾冷静地说。红领巾,我想对你说:“有了你,我就感到很自豪,因为你教会了我自觉。有了你,我就感到无比幸福,因为你听我说悄悄话,使我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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