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强调热爱学生是教师对学生情感的最高境界。要求教师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严格要求而又尊重信任学生。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我是一个多变的小学生,我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这双眼睛还能说话呢!我还有一个高挺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
每次,因为我是学校的小小主持人而多次被电视台采访。所以,说我能说会道不足为过吧!哦,对了,我有一头齐尾骨的长发呢!还有一双细长的手。
我的性格有点怪,每次只有看到别人一哭,我就会跟着眼泪汪汪。后来甚至发展到了听一首歌都要哭。另外,有人认为我特别好欺负。其实,你别那么认为。我可以追着你三层楼跑,喊你是个坏蛋。
我喜欢许多活动,比如说:音乐。舞蹈。绘画。手工……
我比较擅长音乐,那优美的旋律,美妙的歌喉,绝伦的演奏,使我进入了那梦幻的音乐殿堂。我时而流泪,时而忧愁,时而愉快。我也常在做事的时候唱一下歌。那种气氛真让人心醉。
对于我来说,同样美妙的事还有绘画。绘画都分为许多种:如素描。水粉,水墨等。开始呢,我学的是素描,素描无非就是简单的白,黑、灰三色关系。可是如果不掌握好透视可就完了。后来,我讨厌那没有其它色彩变化的素描了,我又迷上了水粉,那几笔就构成了一副活灵活现的画。在学校,我在学中国画的代表水墨画。那用毛笔营造出来的境意使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同样,手工中的中国结也成了中国文化的代表,我喜欢看各种材料在我手下的千变万化。特别是做出物品那份喜悦。
说起来,我还是一个喜欢幻想的小女孩。我常常看着窗外幻想路边的树,草丛,石头都成为我幻想的对象,我经常在脑中幻想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我这个人的爱好比较多吧!不然怎么被同学说我是全能的呢。这就是一个独特的我!
目睹着这题目,我的思绪像插上了翅膀,飞得很远很远。
爱唱歌、爱学习、个性多变、奋发图强,这就是我。
我是在众人的期待中出生的。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就倍受宠爱。而我的母亲——一生中影响我最大的女性却认为没吃过苦的孩子是不知道惜福的。所以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必须帮忙洗碗、洗衣服,干一些家务活。妈妈对我的管教甚严,她不希望她的女儿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小姐。正是妈妈的严格管教,才造就我今天凡事都能独当一面的能力。
在学习上,我一丝不苟,成绩总能名列前茅。老师们对我关心备至,同学们与我情同手足。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学习起来是得心应手。五年级代表学校参加县的数学竞赛,获得了一等奖;六年级参加学校的作文竞赛,取得了特等奖的荣誉。正是有了这些学习体验,才造就我今天执笔立成的写作能力。
我先后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等,可见老师、同学们对我是非常信任的。而我也不负众望,尽心尽力为班上服务。
我的兴趣爱好广泛。有空时,我喜欢看看书、溜溜冰、滑滑板、听听音乐、打打球等。但我最爱看的却是看动画片,因为它里面的人物鲜活生动、富有想象力,所以我深深地陷入那神奇的世界中而无法自拔了。
我的性格活泼开朗,只是偶尔有一点狼心狗肺,直率而不流于粗俗;只是偶尔有一点没心没肺,大方而不奢靡;只是偶尔有一点小气十足……在我众多美丽的优点的陪衬下,我获得了绝佳的人缘。
我非常喜爱唱歌,在有我的地方音乐无处不在。我认为音乐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娱乐。每当我遇到烦恼时,我都会哼上一小段解闷;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都会唱歌给自己助威;每当我失眠时,我都会听着音乐进入梦乡。
尽管我现在不是最好的,但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十三年的光阴转瞬即逝。今天,我在这里记录下过去,把美好的回忆放在心底,未来还有很长的路等着我走,我将迈开更快速、更稳健的步伐前进!
这就是一个独特的'我。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星期三下午,天气晴朗,下课后老师叫那天逃课的同学留下跟我下去做运动。
结果老师带我们到做操场 ,让我们玩一个游戏,这个游戏的规则是。站起来算一下,蹲下也算一次。老师叫我们这样做250下。
老师负责算,我们负责做。结果老师算到了100下,我切蹲不下去了,结果老师不理我继续算下去,其他同学继续做,老师算完了250下,其他同学也跟着做完了。老师走过来问我说;你想干吗?我说;老师我不行了。结果老师原谅了我这次,老师还说跟我去宿舍拿校服。
结果还有一个同学也跟着去,他就是刚刚做了250下的那个,不过他走路还象平常人那么好。而且我才做了100下就快成残疾人了。上楼时,那同学爬得好快,而我在一步一步得爬上去。等我爬到老师的宿舍时,那个同学已经量好了校服。
当我进去量校服时,那校服太短了,老师叫我明天下午在去拿。结果我慢慢的下了楼,我还去台上拿书包,没想到的是我从台上下来没一两步。,脚就开始疼了起来,而且还直直的,结果我就想把脚缩起来,没想到的是越缩越疼。当时的我心里非常害怕以为真的要断了,结果我从书包里拿出手机想打给老师,让老师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我突然不想麻烦任何人,我就谁也没给打。
我就在那地方呆了一会,慢慢的扭动脚,过了一会我的脚可以走了一点点。我背着书包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家。
我回到家时我把事情的经过跟奶奶说了,奶奶还帮我擦了药,并且还唠叨了很久。雨过天晴后我给老师发了一条短信
老师我从台上下来时,不小心搞到了脚。
对于我来说,废寝忘食用在我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我看起书来就把其它事忘到后脑勺。就说我上次吧,妈妈炒菜时没酱油了,妈妈要我去买,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买,边走还边嘀咕“我看书看得正有味呢!非要这时要我去。”我正走在买酱油的路上,突然眼前飞过熟悉的四个大字_新华书店,我像饥饿的小羊跑进了鲜嫩的草地,痛快的畅饮。我仿佛进了书的海洋。12点了我拿着钱稀里糊涂地买了一瓶醋,跑回家。妈妈问我:“酱油呢?”在这里。“我递给妈妈醋。”这哪是酱油呀!“,妈妈有可气又可笑的说,”这是醋。你真是个蛀书虫。“这有什么办法,谁要我这么喜欢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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