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北风呼啸的早晨,在一个标着“母子上车处”的站牌那里,发生了一件十分奇特的事情,几个大男人居然站在那里,却把一个怀里抱着一个一岁小孩的母亲给挤到了一旁,难不成他们都是文盲,不认识上面的子,不像呀!你看:
第一个人大腹便便,身穿一件名牌大衣,皮鞋又黑又亮,想这样的人八成就是个机关干部,机关干部会不识字?
第二个人身穿一件羽绒服,正在闭目养神,看这气质,不是个教授就是个老师,既然是当老师的会不认识字?
第三个人头戴一顶帽子,也许是天冷的缘故吧,他把脖子缩了缩,使自己变的十分矮小,脚上的一双皮鞋明晃晃的,肯定十分有钱,既然有钱会没受过教育?要他真不识字,那他怎样与别人签合同呢?
看来他们都认的字,可是他们为什么都站在母子上车处那里等车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们只顾一己之利,如果他们都能够把位置让给那位妇女,而自己去别的车站等车的话,那么这些站牌上也不用标着这是母子上车的地方了。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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