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汉汉斯和他两个哥哥一起去向公主求婚,结果两个哥哥输了,汉斯得到了美丽的公主,并且娶她为妻。汉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公主交流,生活中如果我们也去尝试着用轻松幽默的方式来交流,那不是可以消除沉闷,变得更自然,更好了吗?
这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我看了《笨汉汉斯》之后,感觉它太有意思了!汉斯拿了一袋脏脏的泥巴,就当是烤乌鸦的调料,他还把没有鞋跟的鞋子当成烤炉,但是最后他居然得到了公主。他的哥哥们面对公主太紧张了,以致于说不成话,而笨汉汉斯则对答如流。
这说明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要保持平常的心态,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我们每次考试时也一定要像汉斯那样保持平常的心态,不要紧张,认真思考问题,就会取得好的成绩。
有一位老的乡绅,大儿子能背诵整个拉丁文字典和这个城市三年来的报纸:二儿子懂得国家大事,三儿子汉斯什么都不会,所以叫他笨汉汉斯。
笨汉斯的爸爸基本上不管他,这一年,公主要选一个能说会到的丈夫。于是,汉斯抱着和平的心态,一自己独有的幽默赢得了公主的爱情。小朋友们,幽默是生活最好的调味剂。如果你能用轻松幽默的态度去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种种难题,相信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这时让我想起了语文寒假作业上的《逆境中成长》我们有自信心不妒忌别人,这样你就会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了。汉斯被大家当成笨蛋,可他却凭着机智赢得了公主的芳心,而他的两个哥哥被公认为聪明,能干,但是他们懂活学活用。他想说的是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
《十二怒汉》是晚上看的。全片一个半小时,看完后激动不已,遂又再看一遍。第二遍不是跳着看的,而是完整的、连续的第二遍。第二遍看完已是凌晨两点,仍无法平息心中燃烧的火焰,久久睡不着。好电影愉悦人,伟大电影改造人。《十二怒汉》某种程度上改造了我,让我真正切身领悟到电影吸引观众的手段是那么丰富!现在经过几天冷静的思考,初步想通了这一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黑白老片为何能如此让人欲罢不能,所以就写下来,希望能为《12怒汉》拉来更多粉丝。
《十二怒汉》通篇就是一个场景(头和尾的法院景可忽略不计,完全是装饰性的,删掉都不会有大影响: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在一间休息室内讨论决定一桩谋***案是否成立。谋***案的被告是一个18岁的孩子,死者是他的父亲。12位陪审团成员必须讨论出一致意见:孩子的谋***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成立,孩子将被送上电椅执行死刑。如果不成立,那么不成立的理由必须基于对整个审判的推理、问询、证据、证言或程序产生的“合理怀疑”。由于人证、物证齐全,一开始十二个人中有十一个人斩钉截铁地认定孩子有罪,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建筑师觉得此案有蹊跷之处。而电影的结局是,十二个人全部判定孩子无罪。
一头一尾,反差极大,这种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往往最考验剧本的能耐。这就像一道命题,扯得水到渠成那就叫本事,扯得东倒西歪那就叫无极。与国内大片绝不同,《十二怒汉》成为了这种充满戏剧冲突的电影的典范——我只是后悔为什么这么晚才看到它。
让我们从头开始,先自己面对一下这道命题作文,看看能有什么回答,再看看《十二怒汉》怎么回答。题目有这样几大难点:一,电影只发生在一间会议室里,这就意味着几乎没有令视觉愉悦的大变幻;二,电影是讲十二个人,十二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说不多是因为没有变化,说不少是因为我们必须把每个人物都介绍到位,包括职业、性格、智商、背景、政治取向、心路历程,这些全都要通过对话和动作体现出来,并让人过目不忘,想想都是无比浩大的叙事工程;三,这是关于一桩谋***案的审判,谋***案有很多的证人、证据、证词,还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还有心理学的分析,这些信息是海量的,如何让海量的信息合情合理、有规划、有步骤地安排在各人对话中,且完全照顾到广大观众接受水平,不需要做笔记,不需要查资料,这又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四,这故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奇迹般的大逆转”,即一人逐步说服剩余的十一人,这是本片最大的难点,因为这么充满戏剧化的情节,只要安排得夸张一点就会有刻意的嫌疑,而安排得含蓄一点又让观众觉得没有可信性,而且十二个人以什么样的节奏逐一被说服,更是门深厚的学问——稍有不慎,观众就会觉得是安排出来的,假大空的帽子一旦被扣上,就别再想翻身了,这是最难一点。
那么《十二怒汉》是怎么完成的呢
突然间想到,在说《十二怒汉》之前,不妨先说说去年网上很火爆、在院线却很无名的另一部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关于这部电影,我以前写过,不重复说过的观点了。从叙事的技巧上来说,在同样是封闭空间靠对话推进情节发展的前提下,《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比起《十二怒汉》来,不仅没有突破(黑白改为彩色都显得无力了,而且退步明显。无论是动作场景、音乐编排,还是演员表演、台词设计,感染力都差了不是一层楼,是专业与业余的差别。这倒是一个怪现象,现在推崇《这》的人对《这》的褒奖之词,《十二怒汉》倒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话被贴在公共网上,很可能会有很多《这》迷用恶毒语言攻击我是SB,但是我相信看了我的分析,这些人都会闭嘴,因为显然《十二怒汉》编导的诸多天才之处,《这》要么没做到,要么大打折扣。好了,偏题了,不再提《这》了。
虽然追随天才的步伐是自不量力,但是我仍将尝试分析一下《十二怒汉》的技巧。
一,怎么一下子记住十二个人?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十二个主角。人多最怕的是什么?乱。
因为只有亨利方达这一个大明星(其实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来说这张脸也绝对不认识,让观众能在半小时内就记住每个人,然后再期待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轮番登台唱戏,那得花多大一番工夫!我至今都不敢想象,那需要多少才情,才能构筑如此宏伟的叙事大厦。
首先问一下各位,如果让你拍片子,有十二位迥异的人物要介绍,你会用什么方式来“又好又快”地让观众记住他们谁是谁?让我们想想比较有名的十人左右群戏电影,《指环王》靠种族区分,《爱情呼叫转移》靠的是众多明星区分,而且都是通过相当长的时间来介绍人物。如果时间很紧只有半小时呢?如果人物都不是明星呢?怎么办?
《十二怒汉》编导的方法与众不同,而且他们的方法也只有这部片子能用。
他们引导观众记住人物的方法,不是名字(都没有名字,而且名字不重要,不是编号(数字没有个性差异,反而会阻碍人的记忆,不是职业和性格(这个需要时间来强化印象,不是很简单有效的方法,不是高矮胖瘦的外表(这仍需要反复强化才能让人记住,不是衣着(不仅黑白片,而且大家都穿相似的正装……那到底是什么?
有牛人告诉我,间谍能在短时间内背下一篇长长的论文,不是靠强记,而是靠巧记,即把某些文本的代码替换成另一种非文本的代码,比如我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或中国地图各省位置,那么他运用的大脑区域就不是我们平常用来记忆文本的区域,而是其他负责处理具象事物的大脑区域,这样记忆效率会大大提高。其核心技巧,按我的理解,相当于高中数学课上学的“数形结合”大法。的确,我考高考数学,只靠数形结合的方法,却几乎能答所有类型的题目。
写到此,不禁感叹《十二怒汉》的编导是天才。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变成了神通广大的伯恩,引导我们用间谍的方式去记忆,让我们毫不费力地记住了这十二个人。
编导开篇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立一名主持者;而让这主持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每个人都按照陪审团的编号入座。注意,这个不起眼的宣布,是整个叙事的基石!《十二怒汉》让我们在极短时间内记住每个人的方式,就是这十二个人的位置!!!让固定的人,坐在长桌的固定位置,一端一个,一侧五个,以后哪
怕因剧情需要人会走来走去,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让他们重新回来入座,不断强化印象。我敢打赌,凡看过《十二怒汉》的人,基本上都说不出角色的名字,但全都说得出每个人的位置!
简单!有效!就是天才!其他电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不可能不让角色从头到尾不动呀。所以说,场景单一,别人说是叙事上的劣势,我说到了天才手里反而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二怒汉》失去的只可能是镣铐,得到的却是全世界!
二,怎么让这十二怒汉各个有戏唱?
好了,我们分析出了我们为什么能够一下子记住这十二人,但是这只是编导征服我们的最基础最简单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为什么他们能够使得每个人都给我们留下了那么深刻的印象?
有必要重提一下这里的几大难度:一,不能太夸张,不然观众看出了你的技巧,就显得很傻很矫情(《英雄》的叙事就是技巧被人一眼看出,又不是原创,显得太功利,所以被人BS至今;二,不能太低调,不然效果不得力,观众不知你的表达;三,不能给人物贴标签,一个靠人物和对话撑场面的电影,贴标签是自***行为;四,每个人当然不能同时出场唱戏,而分批出场又很难把握整体节奏;五,每个人的观点和思想是有层次和变化的,因为除了最开始一人,其他十一个人都经历着180度大转变;六,这种故事没有先例可循。
以上六大难题,《十二怒汉》必须攻克前五。
为了讲述方便,我暂且按照十二怒汉坐在长桌边上的方位,以顺时针方向来介绍这十二个人:
十二点方向:就是主持者,1号陪审员,陪审团团长,学校橄榄球队教练。他的作用,是组织者。在故事上,他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是在影片结构上,编导只有通过他才能实现某些意图:他负责提供资料和道具的支持,负责制定规则,负责定期组织投票。虽然他自己也闹过情绪,但是他制定的规则有效地把其余十一个怒汉牢牢控制在座位上,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这个原则的支持——只要有人提议,就会组织投票。这使得无论是怒汉还是观众都能在一个阶段性争辩后看到争辩的结果,而每个结果又产生了每个人新的心理效果,推进着故事继续讲下去。
一点方向:2号陪审员,小个子,戴眼镜,年轻人,职业不明,但是应该是需要高智商的工作,因为7号陪审员经常讽刺他“天才”。他的戏份不多,第一次参加陪审工作。刚开始没有自己主见,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渐渐地有了立场。虽然没有站在风口浪尖,但是几次帮腔很有力。提出了凶手拿刀方式的疑问,间接贡献了这么一个“合理疑问”。曾帮助8号重演现场时数秒,热心肠,曾提供大家润喉糖吃。
二点方向:3号陪审员,中年人,大嗓门,火爆脾气,自己开了一家通讯公司。骄傲,自负,但是稍欠逻辑。因为与自己儿子闹翻,断绝了父子关系,带着对年轻一代的仇恨来看待这个弑父案件,所以他是站在“有罪”立场的最后、且最顽固的人。作为一个富有的陪审员,他在陪审时做了相当详尽的笔记,因此他也是第一个罗列案件信息的人,主要是老人和妇女两位证人的证词,于是我们知道了被告有多么不利:老人不仅听见了他与父亲的争吵,而且目击了儿子夺路而逃;妇女同时在街对面目击了凶***的全过程。感谢3号陪审员的信息,我们基本上也站在了“有罪”这一边。3号不太懂得说话,尤其是好几次说漏嘴,自摆乌龙的台词倒凸显了他可恶外表下的可爱一面。
三点方向:4号陪审员。如果说3号是最顽固的“BOSS”,那么4号真的是最厉害的“BOSS”。4号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塑造得实在太成功了。身为投资经纪人,他有最自信的立场,最严谨的表达、最清晰的逻辑、最客观的立场、最稳定的情绪。我一最好的哥们,立志要当他这样职业的人,结果果然和他很相似,甚至客观到有失误了都会自责,最后那句“奇怪的是我竟然忽略了这个细节”是编剧的神来之笔,简直是活脱脱的金融界的福尔摩斯!这样无比彪悍的牛人,当他是敌人时最棘手,而当他是战友时却最可靠。作为最后第二个被说服的人,他其实是最终大BOSS,如果不是一个细节被提出来,他很有可能重夺失地,甚至同样来个翻盘大逆转——事实上他创造了唯一一次的逆转,而且有理有力有节。当他宣布自己投票“无罪”,说“因为我有了一个合理疑问”时,我简直是大呼万岁的。听这个人讲话,就是一种享受。要说他的缺点,可能就是理性得过头了。
四点方向:5号陪审员,职业未知但应当算很体面的工作,出身来自于与被告一样的贫民窟。他一开始稍有犹豫,到第四次投票后就一直坚定地站在无罪的立场上。最大的贡献是他的身份:既证明了来自贫民窟的人不一定就没出息,又通过他的亲身见闻证明了被告不会以案件中的方式刺***人,回答了2号提出的疑问,完整形成了一个“合理疑问”。
五点方向:6号陪审员,职业是装修工人,虽然职业不体面,但是教养很好,尊老爱幼。一开始是坚定的“有罪”派,在故事线索上没有起到重大推进作用,但是却在厕所里向8号提出过一个非常有哲理的问题:“如果你真的说服我们都投了无罪,而那孩子却是真的***了自己的父亲,那怎么办?”这句话看似无意,实则点出了《十二怒汉》的核心:不在于探寻出真相,而在于找出合理的.疑问。
六点方向:7号陪审员,一个橘子酱推销员,球迷,戴着帽子,有较为典型的推销员的性格,自私,善变,玩世不恭、自以为是。他手上有当晚橄榄球赛的现场票,急着想脱身看球去,所以他是现场最心不在焉、最急于脱身的人。这恰恰能解释他为什么那么坚持“有罪”后又改投“无罪”,虽然他嘴上不承认。
七点方向:最核心的人来也,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唯一一个一开始就提出“无罪”的人,承载着编导的寄托,是希望的代言人,但是并非是一个“高达全”的人物。身为建筑师,他虽然有清晰的思维,也提出了很多有力的疑点,但是我认为他的分析能力远远不如4号,甚至有时还不如9号。他并非是由于有了清晰的反驳证据而提出的“无罪”,面对有力的质疑,他也会语塞。他提出“无罪”,是来自他对“合理怀疑”的正确理解和“悲天悯人”的圣贤气质,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本能。所以他只想TALK,只想抛砖引玉。所以我们看到他说的最多的三句话是:“I DON'T KNOW,LET'S TALK ABOUT IT”、“MAYBE”、“IT'S POSSIBOLE”。好在“一个好汉三个帮”,他的坚持和建筑师实***性格使得他成功地实现翻盘大逆转,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八点钟方向:9号陪审员,年纪最大的绅士老头。他是第一个站起来支持8号的人。相较于8号的感性,他的作用相当于4号之于“有罪”阵营,以强势、理性的分析为“无罪”阵营提供“火力援助”。在12怒汉中,他是最具智慧,最具观察力的人。他对老人、妇女两位证人的外表和心理分析,几乎达到了波洛的水准,有鞭辟入里、一针见血的犀利之感。我想,他退休前要么是大学教授、要么是报纸编辑,要么真的是侦探。听他的分析,简直是赏心悦目!有了他的发言,《十二怒汉》简直如同阿加莎·克里斯蒂灵魂附体,像一个多面体,这时就翻到了侦探小说的一面!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疑问:证人的证词真的可信吗?这种充满智慧的提问向来很讨人喜欢,何况他的回答几乎完美。我认为9号是“无罪”阵营最关键的人物。
九点钟方向:10号陪审员,定然是个暴发户,傲慢无礼,始终对弱势群体充满歧视和偏见。在发表一通令人厌恶的歧视言论后,受到其余十一怒汉的“非暴力抵制”,结果脆弱的心理防线崩溃,站在了“无罪”一边。
十点钟方向:11号陪审员,带有英国口音的大胡子钟表匠,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提出了自己的一个疑问:“那孩子为什么会跑回现场”,为剧情进展推进了一把。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的仗义执言:他曾不止一次地发表对“合理怀疑”这一法律概念的解读和看法,甚至提升到“这就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可以说是点出了影片的核心。而他对投机的7号的责问“如果你觉得那孩子有罪,那你也应该坚持下去,而不是为了快点结束而投无罪”,显得正气浩然,大快人心!
十一点钟方向:12号陪审员,广告界人士,又一个被演活的人。玩世不恭,爱讲冷笑话,立场摇摆,圆滑世故。相对于建筑师、钟表匠、金融家这些实在的工作相比,讲究创意和表面功夫的广告职业使得12号成为了一开始相当抓人眼球结果却是最没主意的人之一。而他的优点是:不固执,尊重事实,且有正义感。最棒的一瞬间是有一次投票他思想开小差,1号叫了他好几次才听见,不耐烦状拖长音说“GUITY——”,又是神来之笔,无助于故事推进,却省时省力地把这仁兄的性格演活了。
好了,费了这么大劲介绍好了人物,可以看到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背景和个性,这只是平面的;纵面上,他们是有节奏、有层次、有侧重、有步骤地展示出来,思路是这样的:一段新的案件分析引发了新的一个性格展示,新的性格展示又引起了新的争论,新的争论又引发了新的投票,新的投票结果又提出新的案件疑点……编导就是通过性格展示——案件信息同步揭示,最终,线索全部明朗,证据全部推翻,性格全部展示,有人甚至达到揭皮露骨的崩溃边缘……将如此复杂的功课完成得有条不紊,实在是有才!
有同志提出影片的段落是根据窗外的天气状况等分散观众注意力的支线情节来划分的,我觉得完全可以简单很多,就是以投票次数来分:
全篇共计投票次:
第一次,1:11,只有8号提出疑问,但是我注意到5号、9号的举手相当犹豫和滞后。
之后8号提出看凶器,并证明凶器作为证物有疑点。
第二次,2:10,9号加入进来。
随后提出老人、妇女两证人证词的矛盾之处。分析老人证人的心理状态。
第三次,3:9,5号加入。
11号提出被告为何回现场的疑问。
第四次,4:10,11号加入了进来。
随后通过重演老人证人的目击现场,证明他证词有不可信之处,这是一场很有力的动作戏,反驳得很有力。
第五次,6:6,2号和6号同时加入。
随后讨论被告案发在看电影的证词,通过8号与4号的对质证明了被告有可信之处,这场戏让“一向不出汗的”4号出汗了,分外精彩。随后2号提出凶器的刺***方向问题,5号证明被告不可能用这方式***人。
第六次,9:3,1号,7号,12号加入。
随后10号发表歧视宣言,大家不约而同冷处理,10号心理防线崩溃。4号作为最理性者,力挽狂澜,提出最具***伤力的证据:即妇女的直接目击证据。一时间,无人能反驳。
第七次,8:4,12号倒戈。
对峙进入僵局,大家在商讨如何决策。9号观察到一细节,提出了全篇最精彩的论证和反驳,为了不影响各位初次观看的兴致,我拒绝透露这是关于眼镜和视力的。至此,原本确凿无疑的所有人证物证全部被打上疑问。
第八次,11:1,唯独3号在坚持。
3号自己情绪失控,防线也崩溃了,最终投下“无罪”一票。
前前后后,共8次战役,每一场都是其中某几位怒汉的性格和立场之间史诗般的角斗。虽然是黑白的画面,但是如此有信息、有条理、有戏肉、有张力,毫不矫情做作,毫不拖泥带水,该愤怒的时刻就怒发冲冠,该救济一把的时候就拔刀相助,实在是豪迈、爽快!
写得很晚了,赶紧刹车结束。
发现我目前只能罗列《十二怒汉》的表象,但是编导何以如此精彩地组织情节的秘笈,我却说不出来。
惭愧之余,却一点不失落,因为技巧始终是死的,但是我却体验了这部电影活的精神:那就是对生命和敬畏和对真相的尊重。《十二怒汉》不是想炫耀“合理怀疑”的概念,而是想说,当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的时候,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十二怒汉》的故事,分明很骄傲地宣布,不屈不挠的怀疑精神和尊重事实的态度,是他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所以,《十二怒汉》为什么能这样让人激动?表演是一回事,剧本是一回事,拍摄剪辑也是一回事,归根结底,是这样一种可敬的精神。是这种精神,让我们振奋,让我们感慨,让我们激动!
《十二怒汉》一部经典的美国黑白电影,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进一步折射出美国陪审员制度、法律正义及对生命的尊重的问题。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同时,其陪审员都是通过从最普通的民众中随机抽样产生的,因而陪审团制度可以说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作用。在影片中,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一人”的理念,让这次漫长但激烈的辩论有其进行的必要性。
而陪审团作为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理应秉着理性、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思考、分析案例,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阅历的十二个人,在最初的投票里有人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果断地定下结论、有人虽然认真思索做决定但太过于依赖证据,甚至有人漫不经心、为尽快结束辩论看球赛而随意定决,只有8号陪审员,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青年,即使顶着1比11的压力,他仍然提出自己的疑惑,坚持己见,孤军奋战,力求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只因他知这是他们的陪审员职责,他们的投票决定着一条生命的存在或消灭。而后随着意见不同讨论,涉及到隐私、自尊、良知、原则、种族……讨论者内心那个活生生的人这才一点一点被剥出呈现。在辩论、反击、争吵、甚至攻击中,他们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他们剖析、推翻到证明,一次次的激辩,一个个的改判,没有一种考虑是不妥的,没有一种推理是不能接受的,放下地位名誉利益,放下主观臆想与偏见,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清晰后的视野才能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接近事实、符合实际。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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