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在作者路遥的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不同的是有的人受苦多一些,有的人受苦少一些。而面对苦难人们的反映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会屈服于命运,有的人会坚强地斗争,但是更多的是努力战胜一些,但又因为退缩而屈服一些,这样进进退退地过完一生。
我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我们都是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中,芸芸众生,都是世界的缩影,真善美丑,无不是人间刻画。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这个年代,我们就要学会适应。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对于至今才读《平凡的世界》十分汗颜,这又一次强烈昭示了原先书读得少得可怜,缺课太多。庆幸的是,我终于接触到了它,不仅仅是接触,而是被强烈吸引、深深震撼,特别是在逐渐走向成熟、懂得思考的三十六岁,读这样一部关于人性、人生、生活、情感的宏篇巨著,感到恰逢其时。
《平凡的世界》,从一开篇便被吸引住了,平生还从未有一本书能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那如潺潺流水般朴实无华的文字,沁人心脾,其间流露出的情真意切的感悟,充满哲理的思考给我深刻的启迪,引发强烈的共鸣。无论在哪里,无论当时当地是如何的喧闹与嘈杂,只要目光接触那些文字,情绪情感就会被拉入小说中的那时那境,体会感悟着剧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为他们或忧伤或欢欣,或感动泪流或轻声叹息或幸福微笑。
读《平凡的世界》,一是作者文笔自然平实,让人读起来非常非常地舒服,不似现在的某些文章故作深沉,表面文辞飞扬,实则提炼不出精髓要义。二是作者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细致入微,而且景物描写与人物心情、世事变迁相呼应,可谓一大特色。《平凡的世界》十个春秋冬夏,季节流转,世事变迁,也映衬着人物命运的起起伏伏。三是作者总能在叙述故事情节和描写人物内心活动时。
自然而然地推出自己对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人性、情感的归纳总结,恰到好处,发人深省。四是作者在全书的描写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可以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除了《平凡的世界》,另一本让我感觉同样充满这种力量的是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
读罢《平凡的世界》,又看《早晨从中午开始》。一种强烈而深刻的感受,路遥真正是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全部热情和激情在写作。他是理想的践行者,用近乎残酷的方式、非凡的毅力,身体力行了他关于人生的宣言:“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活得更为充实。”
一个很随意的时间里,坐在屋里十分郁闷的我,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计划消磨这个阴雨绵绵的无聊的夏时周日。
这是一本我珍藏的《张爱玲散文集》。
大概是看过不止一次了吧,我的手不自禁地直接翻到了《秋雨》这一篇。
看这标题《秋雨》,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可悲,夏雨天里看《秋雨》,好讽刺,自然指的是我的心情。
我喜欢看张爱玲的作品,大概我和她有着一些共同点吧,也比较喜欢追求有些阴雳的凉凄完美,甚至把目光盯上意识上的完美极致。我常常会把自己和她作品里的孤戚相融,在伤感里读着荒漠的失落。虽然,她的作品本意并不是想让读者在荒凉里去寻找刺激精神的那种冷美感。
在《秋雨》里,张爱玲大加浓墨着秋的烟雨朦胧,用简短的语言将秋雨抒写的淋漓尽致,让我的整个情绪都被一种忧郁紧紧地束缚着。
云山一体的天,在《秋雨》里阴沉着。那些破落颓废的古老宅子隐现着曾经的繁华和现在的没落,寂静且又寂寞。如果能听到“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那就是“灰色的癞蛤蟆”在发霉潮湿的泥地里跳跃的响动,这大概就是《秋雨》里唯一的一个活着的让人厌恶的东西了,当一切都处在黯然里,污秽却充满了生机。虽然,还有那株桂花尚存一丝希望,可这也无法掩饰《秋雨》里的冷寂。原本因《秋雨》带来的润意大地,被一只无形却又庞大的“网”,网在了阴暗中。
《秋雨》里,首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和尾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紧紧地相扣着,把“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裹在了所有看《秋雨》者的心底。“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无尽的伤感笔墨把天色染得愈加沉闷。
《秋雨》能够做到对人情绪的感染之处,就在于文字里的用景、形和情,将秋雨下的有生气或无生气的气氛做了一番浑然一体的刻画:“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成了过去,而今这里已成为“沉闷”的世界。“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这里的所有,都被“凄凉”所笼罩。
如果说《秋雨》是一首悲伤的音乐,令人听来心底黯淡,满腹惆怅,满目的哀愁,那么,《秋雨》更像一幅画,一副黑白相间的`素描画。画上面,一笔一个泪痕的绘满了悲怆、凄惨、痛楚。
时值豆蔻的才女张爱玲,在写这篇《秋雨》时的所处环境和当时的心情,我自然不得而知,仅就这一篇《秋雨》的着笔点,便让我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她那迷蒙文字里。我不知道,张爱玲在写《秋雨》时,是否含着泪,可能她还小,只是一位少女。但我看完后,却是泪涌满眶。因为,我已进入到了中年,尚无成就。
如果,很机械地去理解张爱玲所写的《秋雨》,就是在以景抒情,是在宣泄内心的“幽怨”,似乎有失偏颇。曾经红极上海直至后来与世隔绝的张爱玲,在人们的视野里总是那么寡情和冷漠,时刻与人群拉长着距离,让人无法揣测她的内心世界。这就是张爱玲自小时就形成的孤寡性格的一面,也是她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待事物的一个面。《秋雨》,是她把情景与自己的心境揉合在了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张爱玲在十五岁时所写的《秋雨》里的繁华和落魄,成为了张爱玲成名之后的张爱玲的自身心理预言。
虽然,在张爱玲这篇字符短小的《秋雨》文字里,写满了忧郁,色调灰黯,情感寥落,但仍然借助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萌芽着一束希望之光。这大概就是张爱玲当时心情展现吧。
说起来,我也比较喜爱文字,犹独钟散文,时常写出一两篇来,但出文多为枯燥干涩,无有一点建树,对张爱玲的作品怀着膜拜的心态去学习,就自然而然了。反复研读张爱玲的这篇《秋雨》,非常钦佩她的文字风格,是那样的细腻温婉。特别是张爱玲以后的许多诗作中,用笔之间,都能够自如地掌控文字的语言象形,用雍智的思维写意,达到对人物心理的微妙刻划。这些,当是我辈所无法能比肩的。
我慢慢地合上了这本《张爱玲散文集》,望着窗外依然夹着风的雨,陷入了对自己检讨的深思中……
路遥所着《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少安、少平两人平凡的的一生,却是充满了奋斗,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但就像少平一样,为了生活,放下学业,忍痛放下爱情,但他没有被生活奴役,至少精神上还是自由的,他还懂得思考,懂得反思自己的生活,考虑自己的前途,并不像大哥少安那样为了生活而生活,少安开砖厂,无非是为了养活一家人,当然对于少安,我并没有贬低之意,在那种时代背景之下,在那种生活条件下,人们当然先是为了生存下来,都吃不饱还谈什么追求精神世界?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现在社会上各种的事情层出不穷,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
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从前,《论语》对我来说就像站在诺大的图书馆里,在很高很远的地方有着一种自己总也触摸不到的,别有天地的古老神秘感。
可是终有一天我们面面相觑。带着小时候在语文课本“日积月累”那一板块了解到的零星,再次进入孔子的世界。
原来,它在神秘而古老的面纱背后藏住了这世上最简单而深刻的故事,在宇宙的某个角落默默诉说着最质朴的“大道理”……其实《论语》在告诉我们,这个世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月亮总是会阴晴圆缺。
它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说:“就是要学会像君子那样的讲求和谐而不同流合污,不只一味地追求一致,而不讲求协调。”
这个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处在联系之中的,每个人都与世界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君子就会保护自己与周围环境的联系状态,保持谦和稳定,但不会被同化,依然保持自己的闪光点和态度。就像每个班级里各种各样的人虽然做着几乎同样的事情学习着同样的知识,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运用都努力着出不一样的彩,才会有五彩缤纷的情感和感动。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中努力汲取自己的那一份光辉,这样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光芒,又何乐而不为呢?学习这样的道吧,和周边的环境和谐相处,人与人也好人与自然也好,和而不同。几千年的话语,我们今天不也在努力追求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解,可其中的道理却是相同的,和而不同啊!
它说:“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答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说:“是啊是啊,语文课上老师才讲过关于‘恕’的故事,原来在今天也可以是改变一生的道啊”。
语文课上老师分享过一个关于饶恕“敌人”的故事,女主的经历和做法令我久久感怀也不禁使我再次思考孔子的话: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强加于别人。可是感觉并不够解释“宽恕”,再想想,翻翻书,问问老师……噢,还有另外一种角度:自己想要得到一些事物的时候也要想想别人帮助别人达到他所想的。再看回来,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故事中的女主角最终原谅了曾经自己心中最最痛恨的人,那个“永远都不会原谅”的人……过程很艰难,像“割肉”一般煎熬,可换来的也是自己心灵上的宽慰与宁静,多么伟大的一场“抗争”啊。孔子教会我们,有时候,事情真的有很多种处理方法,就看这个人愿不愿意追寻并实践。
它还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
我说:“君子对于天下事,不会刻意强求,不无故反对,没有远近,没有亲疏,一切按道义行事”。
这就又使我想起,当长沮、桀溺庸庸碌碌回避纷扰世俗的时候,孔子却怀抱不灭的理想,面朝着相反的方向踏入这人间。有人问长沮桀溺的做法有合理之处吗?回答当然。但那只是一味地逃离,囿于自我。而孔子理想主义的衣袂飘扬在乱世的风里,无论多少风雪,无论多少冷眼,也要遵从内心道义的指引,正是这心中的义,让他成为历史暗渠中一束惊人的光。
正是孔子心中义的坚守,才给了他看到不同人情冷暖的反思与独到的眼界。也正应了庄子的话:“井鱼不可以语于冰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没错,君子有了义便更加坚定了通往仁的脚步,才会有其独立的思考和感悟,这也是道啊。
落到实处的体验才能是真理的发源地。
然而历史所铭记的,永远不会是光线夺目的外在才华,而难以窥伺的道德与人格,方才似玲珑剔透的琥珀,在人类精神的长空中熠熠生辉。
端视我们所处的时代,正如一片波浪汹涌的汪洋,而我们不过是一鳍鳍小鱼,想要乘风破浪谈何容易。万幸,孔子智慧的光辉在远方指引着我们,他启示我们:以仁义作尾,以谦逊作鳍,以平等为鳞,定能搏向那裂海飓风,沐浴蔚蓝的光明!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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