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娃娃真讨人喜欢。大苹果似的脸上嵌着一对蓝宝石般的眼睛。一张小嘴微微撅着,像要跟我说悄悄话。布娃娃穿着一身连衣裙,粉红的.裙子上还镶着花边,裙子的正中间有一颗金光闪闪的五角星,漂亮极了。 起床了。好伙伴真是个小懒虫,叫好几声都不起床。我只好抱起它,帮它洗脸。洗好脸,我再帮它梳头。每天,我都帮它梳麻花辫。
吃饭了。我抱着布娃娃,一勺一勺地喂它吃饭(不过不是真的吃,只是吃好玩。
瞧!它笑眯眯的,好像在向我表示感谢哩!去逛公园。我也带着它,我跟它说话、谈心。睡觉了。我的好伙伴紧紧地靠在我身边。我轻轻地拍着它,唱着摇篮曲,它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有一次,布娃娃不见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找了很多地方,结果都是和尚庙里借梳子——摸错门了。终于,我在床底下找到了好伙伴,它满身是灰,脏极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洗干净。
原来,我晚上睡觉时,不小心把布娃娃推下了床,起床时,又把它踢到了床底下。
我真是太粗心了!布娃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乐趣,让我每天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它真是我难忘的好伙伴!
看到这个作文题目,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面孔: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嘴唇两边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始终都是笑的,一头长长的秀发,一个美少女的形象跃然纸上。这个女孩就是高婷。
有一次,我和高婷出去玩,在广场发现了一个棕色的钱包,他喊谁掉了钱包,没人应。他看钱包胀鼓鼓的,打开一看,有两千多块现金,还有牡丹信用卡和身份证,这是,她想到丢失钱包的失主一定很着急,于是他想办法把钱包还给失主,以便安心,说罢,他就在广场里等着,一直等到下午六点多,才有一个中年女人急匆匆的赶过来,这位女阿姨身穿一袭长裙,十分焦急,在地下找什么东西,高婷跑去问;"请问阿姨是不是丢了钱包?”那个阿姨连忙说;"是呀!今天下午我来广场接我的同事,不慎把我的钱包丢了,当时我没发觉,直到五点我去银行取钱才发现钱包丢了,这才赶过来。”“哦,原来您就是失主呀!阿姨给您钱包。”“太谢谢你们了,阿姨说,“这是我的心意。”高婷却说:“阿姨,我不需要,这是一个少先队员应该做的!”说完,拉着我的手跑了。
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我的小伙伴——高婷可爱吧!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小伙伴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报了一个舞蹈班,那段日子可以说是度日如年,十分难熬。
上课了,老师说,练舞蹈最重要的是基本功,尤其要把筋骨都抻开了。所以我们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压腿。这压腿可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把腿放在杆上,身子使劲儿向腿靠拢,老师挨个儿给压。抻得腿特别疼,那种痛不是被抽打的那种痛,就感觉腿要断了似的,火辣辣的痛。
任好本来筋骨就硬,练起来就更费劲了,我看她疼得呲牙咧嘴的,满头大汗。但她咬着牙努力挺住,一声不吭。老师不在的时候,有很多人都乘机偷懒,但任好依然坚持着,我对她说:“歇会儿吧,反正老师不在,一会儿再练。”她摇了摇头,用十分坚定的眼神看着我:“不了,老师说了基本功是很重要的,我本来这方面就不行,再不笨鸟先飞,我就要落后啦。”我见她这么坚定,也没有再说什么。
以后的每天早晨,她都会早早地到公园去练基本功,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她至少会练一个小时才回家。她的进步也是大家看到的,十分快。可只有我知道她在这荣耀的背后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
我渐渐被她打动了,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她笑了,笑得十分美,像一朵绽开的`百合花。她告诉了我一句话:干一行爱一行。
我也开始加入了她练基本功的队伍,这时我才知道,她的付出,远比我想象得要多。在别人吃零食的时候,她在练;在别人玩电脑的时候,她在练;在别人看电视的时候,她在练……在她的鼓舞下,我也坚持了下来。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任好,一个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女孩。
这时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许多的“朋友”,但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我童年有许多小伙伴。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是瑶瑶。
她是一个暴力的女生。一个圆圆的苹果脸,脸上有两颗黑黑的大葡萄。而这两颗大黑葡萄使她看起来更加的有精神了。眼睛下是一个扁扁的鼻子,这个鼻子远看像一个被东西砸扁的鼻子。但这扁扁的鼻子长在上面一点也不影响,扁鼻子下面是一张能说会到的嘴,这张嘴可以把你吵到烦死为止。不信,我举个例子给你听听:
某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和她在我家一起做作业。,楼底下有个同学来和我们一起做作业。因为他不知道我家住几楼几号,所以在楼下叫我的名字。只见她立即冲下楼,对着那个男生就大叫:“你,叫那么大声干嘛,你难道不知道别人正在休息是不可以打扰的吗?像你这种不懂礼貌的人,真是该死。”说着她就要打下去。“妈,可不要被这个小祖宗打到,如果谁被她打的话,不住院才怪。”我立即大叫到:“不要打,那是我同学。”她才停下手来接着说:“你真不懂礼貌,要不是看在她面子上,我早就把你打的满地找牙。后来,同学在一句话都没说就气冲冲的回了家。星期一,同学和我说快被她吵死了。这就是她厉害的嘴巴,一张能把正常人吵成“神经病”的嘴巴。
这个脸上的五官和她的苹果刚好是一个完美的配合。可这个完美的配合上有一个小小的缺陷。脸颊上有雀斑。这些雀斑的出现使人看着十分闹心。就像一个极品红富士上张了许多斑点。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童年到现在的小伙伴。一个永远是伙伴的伙伴。希望我们之间的是伙伴,而不是仇人。
我的小伙伴是闵毅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闵毅恺戴着一副眼镜,每当眼镜要滑下来的时候,他就会把眼镜往上推,就跟一位小博士一样。闵毅恺的成绩在班上算是名列前茅的。现在他在班上担任正班长和星期五的值日班长,在学校大队部担任大队委员(举旗手)。
闵毅恺有个雅号叫“书呆子”。因为它只要一触到书,就会全神贯注地看。有时,连饭也会不吃的。他看书滔滔不绝,如果看到走火入魔的话,他会不会连玩也不想玩了呢?他会不会忘掉我这个好朋友呢?
有一次,陆斌发完了杂志,我们领到杂志后便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便纷纷走出教室,到走廊上去玩。他们有的在对踢毽子,有的趴在栏杆上发呆,有的在比跳绳,有的在追逐打闹……而闵毅恺则默默地在教室里一个人在那儿专心致志地看书。
我见此情景,便大喊一声:“闵毅恺,我们去对踢毽子,好不好?”闵毅恺仍在哪儿看书,似乎没听见我说的话。
我于是便对闵毅恺大喊了一声:“闵毅恺,我们去对踢毽子吧!”这句话声音太响了,闵毅恺听见了,不由得下了一跳,一看是我在叫他,他便回应了一句:“哦,等一会儿吧,等我把这本书看完吧。你先找别人去对踢毽子吧。”“哦,我晕!他怎么还要看哪,那我找谁去啊?闵毅恺这个‘书呆子’,他肯定是‘书呆子症’又复发了。看来跟他对踢毽子是没希望了。唉!看来我只好找别人对踢毽子了”我心想。
因为闵毅恺书看得多,他的知识渊博。所以我有些不会做的题目便会向他请教。
我的小伙伴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但他更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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