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再让自己静下心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当初陈哥推荐我看《月亮与六便士》时,我觉得这种高深的文学作品不适合我看,看了个开头,打死也不看后面的内容了。
入手Kindle后,藏在内心深处对他的思念在牵引着我,使《月亮与六便士》成了kindle的第一本阅读书目。
皱着眉头看完两章,变被毛姆所吸引,他以“我”的视角出发,一步一步把故事展开,我很喜欢这种直白的陈述事情的文章,我这种人太容易被别人的思维左右,我需要这样的留白让我的思维不在惰性。
思特里克兰德在我现在的思维里,他不是自由与勇敢的冲破,他是一个自私到极致的家伙!偏偏他的自私是我所向往的,我也希望我可以抛下身上所有的局限,背包出行。认真的看看这个世界,“我不想成为上帝或英雄。只想成为一颗树,为岁月而生长,不伤害任何人。”这是离开陈哥后我的行走道路。站在梦想的角度思特里克兰德是理想中的人物,他成全了他。
反观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她在我的思维中属于六便士,一个20世纪上流社会的女性,懒得思考,懒得写了。我真是一个小废材!作者:猫三
这么晚才回家,妈妈会不会发火呢,想着,便进了家门。我蹑手蹑脚的刚准备关门,背后就传来了妈妈的声音,这么晚才回来,你去哪了?我跟同学去吃饭了,由于走的有些匆忙,忘了告诉你。我边说边往房间走去。没想到妈妈也跟了进来,还在说,你早应该回来告诉我一声知道吗?万一出了些事......妈,我这不是没事嘛,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我不耐烦的打断她,好了,你也赶紧去睡吧,我要睡觉了。妈妈没有说话,转身,叹息,背影。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写作业,妈妈在厨房喊道:快点去超市买块姜。我不去,我正写作业呢。谁知妈妈来了,说:哟,这时候知道写作业了,昨天晚上干嘛了。哦,我说呢,原来她还在生我的气,我心中又莫名压了一团火。
吃过饭后,我懒懒的坐在椅子上,说:妈,帮我倒杯水。自己倒。切,自己倒就自己到,没想到没水了,我拿着杯子走进厨房,把杯子放到桌子上,刚想开水,却不小心碰到了水杯。‘嘭——!’杯子碎了一地。妈妈闻声冲进来,看到这一幕,吵道:你干什么呢!什么事情都办不好。
我心里的火终于爆发了,我不就是昨天回来晚了么,你就事事看我不顺眼,有你这么做妈妈的吗!妈妈也怒了,你回来晚你还有理啊?说你两句你就跟我吵!两句?从昨天到今天,有你这么做妈妈的吗!她仿佛被惹到了极点扬起手想打我,我望向他的眼睛,说不清的滋味交织在心头。可是,她的手开始颤抖,慢慢放下了,眼角似乎有泪水留下的痕迹。转身,眼泪,背影。
妈妈一定为我失望透了吧。我望向桌角的`那张全家福,妈妈是那么年轻有活力,可是在因为我操劳了许久之后,当她的头上因为我长出第一根白发时,当她的眼角因为我出现第一道皱纹时,当她的手因为我而长出茧子时,都是因为我。我向窗外望去,川流的汽车,匆匆的人群,热闹的街头,这些快乐都不属于我。
第二天一早,我刚睁眼,发现已经晚了,上学都快迟到了。我来不及吃早饭就往学校冲去。还好没有迟到。
我刚拿出课本来读,没想到碰到一个温热的东西。我拿出一看,是一杯热牛奶。
杯子,是我前两天送给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贫穷的小男孩,向一个小女孩要水喝,小女孩给了他一满杯牛奶。小男孩喝完牛奶后,充满了信心。数年以后,小男孩当上了医生,而小女孩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小男孩不仅想尽办法治疗,还替她付了医药费。
在日常生活中还有许多爱的故事。比如玉树等地发生过的许多灾难。
玉树地震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在那是我感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们纷纷捐款捐物,帮助灾区重建。一位老爷爷把自己好长时间乞讨来的钱捐给了灾区人民。难道他图回报吗?不,他只是要献出自己的`爱心,让灾区人民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
一杯牛奶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人爱的是一种美德,一种无穷的魅力,是一个省省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发现近期很多人在看这本书,又恰巧在书店看见有卖,便买下了。看完后,有所思考,故作此篇。不太了解毛姆,若有疏漏之处,还请见谅。令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
故事简单来说,是一个平凡的证券经济人为追求艺术,抛弃他在之前所拥有的一切,孤身前往巴黎,在巴黎生活,寻找他的艺术,最后在一个名为塔希提的岛上实现他的艺术追求,同时也结束了他的生命。
这种为梦想不顾世俗的眼光的故事对于还是个少年人的我来说,应是比较钟意的类型,但我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即使其中有些句子我很喜欢。
本书以一位旁观者的第一人称视角来描写男主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其中夹杂对一些现状的评论,总体来说比较有趣。粗看下来并无不妥之处,但总结书中出现的四个女性形象,竟只有斯特里克兰的最后一位妻子——一个对艺术一窍不通,每天负责柴米油盐和教子的女性得到了作者的正面称赞。而对于其他三位,作者表面称其好,暗讽其愚蠢。反观男性形象,一个是为艺术的斯特里克兰,另一个是哪怕被戴绿帽依旧老好人的施特罗夫,这样看来,恐怕作者是对女性有些意见:发妻的拘于世俗,女作家的八卦心理,施特罗夫的妻子布兰迪,后来抛弃丈夫,恋上斯特里克兰,最终悲惨死去,可谓这三位占足全书最不好的部分,难说作者不带偏见。
回到文本,前期的有些语句我还是挺钟意的,例如第二章、第三章中关于对文艺界故作姿态、强行深刻、高高在上的风气的批判,我还是比较认可的。
例如十一章的“人性是多么矛盾,不知道真挚的感情中会有多少矫揉造作,高贵优雅中会有多少卑劣低贱,也不知道罪孽中会有多少良善仁慈。”和二十章的“我不会想起过去,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例如布兰奇与斯特里克兰恋爱时,说“在爱情之中,存在柔弱感、保护欲,陷入爱情的人急于做好事,以便给予对方快乐——这即便不是无私,也是巧妙隐藏起来的自私;爱情会让人缺乏自信。”及后文的“作为情人,男女之间的差距在于,女人可以不停地爱,而男人只会偶尔去爱。”
例如“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是孤身一人。每个人都被封闭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同类进行交流。这些符号没有共同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十分隐晦和不确定。我们痛苦地向别人传递我们心中的珍宝,可他们没有能力接受这些珍宝,于是我们只能孤独前行,虽然我们和别人并肩而行,却并不能彼此相伴,我们不能了解我们的同伴,他们也不了解我们。”
例如“谁又能彻底了解难以捉摸的人心呢?那些认为人心只是具有高尚情操和正常情绪的人自然做不到。”
例如“魔鬼为达到目的总是会引用《圣经》。”
说完词句,再来看一看主题,文中主角追求艺术并无不妥,但这样从世俗中逃离,从安逸逃向未知,这样逃跑的姿态不仅稍显狼狈,也有些不负责任——曾经的责任。若是心怀艺术,不堪浮华的喧闹,寻个寂静处便可;即使要离开,也应体面(对于自己来说)地与过去道别,从容离开;而不是作出受害者的姿态,对世界嘲讽。追逐内心的热情与理想不止有离开这一条路,热情与梦想的烈火烧掉的应该是无用的道德标准与社会羁绊,而不是内心的良知和感情,但主角的烈火似乎烧了太多。
只追逐脚下赖以温饱的六便士的人,只追逐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名为梦想的月亮的人,都是傻子。活着是追逐梦想的前提,而梦想是活下去的动力,两者相伴相生,怎可择其一者存活,更不用说踩一捧一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名不副实,让我后悔买了。
故事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不知道结局是什么。
直到最后一部分一口气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彻头彻尾地错了。作者将大放异彩的最后一部分放在让人意兴阑珊的伦敦篇和巴黎篇之后,确实很容易失去大部分读者。实际上作者采用的是“双行体撰写的德育故事”,仔细推敲之后,我才发现之前被我猛烈抨击的斯特里克兰的行为的矛盾之处是如此不值一提,因为在整本书的主题之下,这里的所有角色皆是主角。斯特里克兰有时候只是一个活在人们记忆碎片中的线索,但有时候他本身又变成了重要角色。他不仅仅串起了这些类似命运的人的轨迹使其凝聚在一起形成一种有代表性的社会现象,同时他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是“月亮与六便士”之间选择的结果。
契诃夫说:“如果在第一幕里边出现一把枪的话,那么在第三幕枪一定要响。”在读到小说的最后一部分时,我意外的发现作者对于那些只出现了一两章的人物都进行了过于详细的人物描写。这仿佛就是在暗示读者:看啊,这个人与众不同,以至于“我”在周遭一大群人当中只愿意和他聊天。伊迪丝·华顿的小说理论三原则中提到:“任何值得一读的小说都是‘有目的’的…
任何一幅严肃的生活图景都包含论点。”小说中提到的所有的人物,都在精神与物质上面临着一项抉择:查尔斯在安逸的经纪人生活和追寻艺术梦想上面临着抉择,布兰琪在爱自己的丈夫和斯特里克兰之间面临着抉择,亚伯拉罕在如花美眷、年入百万与贫穷但风光旖旎的亚历山大港之间做出了选择,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我们最后看到的是这些人选择了内心激励自己的***。
布鲁诺船长说:“只不过他表达那种***的方式是绘画,而我的则是生活。”能过上自己神往的生活,能实现人生最大的愿望,除了强大的意志和坚毅的性格,还有另一个因素——“对上帝的信仰。如果没有信仰,我们早就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船长如是说。作者:代诺
世人将这本书奉为经典,我不置可否。可能是因为太久不读外国小说了,思维逻辑有些跟不上作者,甚至在某些方面想反驳作者。首先是文体,因为我对这本书除了知道它是名著外,其他方面一无所知,所以开始看的时候以为这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后来发现是和现实有联系,但不是作者,而是以高更为原型的。我对高更也不了解,所以单纯地评价斯特里克兰德先生,他是一个毫无人性、任性妄为、孤独的dreamer。为了儿时的梦想——画画,他抛弃妻子;斯特洛伊夫先生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却欺朋友妻,而且他只把朋友妻当成模特,厌烦了就弃如敝履,朋友妻以自***结尾,他毫无愧疚之情,他非常看不起女人,认为女人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是男人的附庸,贱得很,鄙视他。作者视角的主人公也绝非善类,他把一切都当作笑谈,以上帝视角冷眼旁观,他的冷漠和斯特里克兰德如出一辙。这本书夹叙夹议,嬉笑怒骂,其中不乏人生哲理。
只有诗人或者圣贤才会相信,在沥青路面上浇水,百合花会长出来回报他的辛勤付出。
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人类骨子里具备编织神话的才能。这种才能让人们贪婪地在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生涯中捕捉各种让人惊讶或者令人迷惑的事件,杜撰出传奇,随后发疯般地深信不疑。这是浪漫对平淡无奇生活的一种抗议
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得到的回报应该在创作的乐趣中和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对其他东西都不必介意,无论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格言还不是愚钝的人用来模仿智者的呆板器具
“为什么可人的女人要嫁给枯燥的男人呢?” “因为脑子好使的男人都不娶可人的女人啊。”
有些人是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才能存在于社会之中,也只能靠社会活着。他们像身体里基本的细胞,而且,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在那个巨大的整体里被吞没
女人有种无法摆脱的毛病,就是一心想和愿意倾听她的人絮叨自己的私事
我告诉你我得画画。我管不住自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或坏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为什么你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能像石头一样扔在沙滩上,让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便捡起来?美是奇妙的东西,奇怪的东西,画家经过折磨灵魂才能从这混沌的乱世找出来。画家把美创造出来,可美不是所有人都能辨认出来的。你要想认出美来,就必须重复画家的那种冒险
《月亮与六便士》的作者毛姆深入探讨了永恒的理想和现实问题:有多少人只是抬头胆怯地看了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呢?
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在他四十岁的时候做出的决定,放弃政卷经季人的工作,去当画家。有点疯狂,不可理喻,是众人眼中背弃家庭的负心汉,当他一直以来靠工作工资养活太太孩子,大家也理所当然享受在其中。一直生存没有危机感。这种现状一旦被打破,首先是太太的慌乱,紧张。太太对他的爱好一点都不了解,怀疑他是变心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跑了。太太用“耸人听闻”来说丈夫的不可理喻。
从太太前后的表现,让“我”发现:人的性格有多么复杂,平庸与伟大、狠毒与善良、痛恨和喜爱可以共存在一个人身上。
太太最后也重新筹划自己的生活,靠自己努力养活自己,还有孩子靠她姐姐的接济。这种苦难使她变得心胸更狭窄、报复心更强。她和所有循规蹈矩的女人一样,完全相信只有依靠别人生活才是真正体面。
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穷困潦倒,饥不择食享受着他的精神生活。他的画也卖不出去一张。这种苦难得生活下,他也一直没有放弃艺术创作。
迪尔柯·斯特罗伊夫是一个滑稽、蹩脚的画家,可他很能赚钱,又为人大方,性格软弱、善良。被别人伤害。对“我”热情豪迈。不会拒绝别人借钱。
我想说虽然抬头看到了美丽的月亮,我还得低头去寻找地上的六便士。钱会让我的物质生活更加有保障。现实会很残酷,我害怕在理想生活中更加奄奄一息。我年轻时也尝试着追逐“月亮”,但“月亮”太遥远,永远到达不了。只能偶尔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生存的六便士。钱可以让我快乐,美里的“月亮”让我上进。
或许一个人如果想体会到生活中的浪漫情调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演员;而要跳出自身之外,则必须能够对自己的行动抱着一种既超然物外又沉浸于其中的兴趣。一直想问上帝一个问题,他是如何看穿了人性后又能对人饱以热情的。其实生命中会面对很多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各有各的正负面,而浪漫的那一面需要你像一个演员一样忘记剧本以外的不美好,安心投入到角色中才能体会到;而你因此付出的代价又需要你跳出自己,以免过度悲喜;可是太冷静又会让你变得很无趣,你必须在跳出自己的同时又对自己的经历悉心照顾,像看待孩子成长一样,平和又喜悦。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最后以毛姆本人对本书的理解来结束分享吧。“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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