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株多肉是我表演节目,获得的奖励。
它的外表十分精美,像是画家量身绘画的一幅优美的画卷,诉说着生命的概念。你看那两根主枝正插在用鸭状花盆盛满的泥土上,破土而出,生机勃勃。两根主枝上又生出了小枝,小枝上长出了嫩绿的叶子,那些叶子十分肥厚,胖嘟嘟的,我感到每一片叶子上都有一个生命在跳动,我被它那种生存的强烈***所震惊,决定要好好呵护它。
我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观察它,每隔几天我都会给它浇一次水,要是有空闲的时候,我还会给它唱歌,每次唱完歌,我仿佛看见它都在为我鼓掌、喝彩。就这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爸爸正在搬运东西,我在一旁写着作业,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赶紧跑了过去,原来是爸爸不小心把多肉给碰翻了。看着眼前被碰翻的泥土和残叶,我伤心至极。过了一会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多肉和泥土从新装到花盆里。几天后,一件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多肉又长出了嫩绿的新叶。我为有这样的多肉而感到开心,它那不屈不饶,生命力顽强的品质使我为之一振。
这就是我最心爱的物品,它那不屈不饶的品质永远都在我心中闪烁着。童年时,我和它的故事永远忘不了,这盆多肉为我的童年增加了一份快乐,有了这盆多肉,我的时间才会更加精彩。
有的人喜欢小狗,有的人喜欢书,还有人的喜欢文具。而我喜欢我的爷爷在我七岁生日时,送我的“中国象棋”它才是我的心爱之物。
这副中国象棋是用磁石与塑料做成的。它不大,只有作文本的两倍,是便携又方便的娱乐象棋。它每一个棋子都很精致又美观。
这副象棋蕴含着我许多的童年回忆。有一次,我与我的朋友下棋,我每次都下不过他。我很气馁,以为我永远也战胜不了他。可偏偏有一次,进入残局时,我们还是势均力敌,在这紧张的时刻,他失误了。我急中生智,反将一军,终于胜利的天平向我这边倾斜了,经过这场激烈的比赛,我明白了只要有坚持不懈的努力精神,就能战胜一切。
还有一次,爷爷带着我,拿着象棋,去了一个小胡同。到了那里才发现,原来这里就是“象棋圣地”啊,这里全部都是下象棋的人。爷爷让我看他们下象棋:我发现,他们全都是高手啊,使用的`棋路不是一般的厉害。这次“旅行”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的道理。
象棋就是我的心爱之物,它承载的是我童年的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玩的就是溜溜球了。有一次,我看见同学们有玩儿溜溜球的,那斑斓的色彩,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和妈妈商量好几次,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个。我如获至宝,对它爱不释手。
溜溜球整体是透光的,光滑的表面,有五颜六色的花纹,里面金光闪闪的彩带,一旦转动起来,十分的悦目。它可以像篮球一样地拍着玩,它跳得很高,当受到震动以后,里面的彩灯顿时闪动起来,随着它地跳跃,就好似一团燃烧的火球,叫你眼花缭乱,赏心悦目。
在同学们之间,我玩溜溜球的技术并不逊色与谁。一根长线牵在手里,向下用力一掷,溜溜球能停在半空静止好久,我运动起双手,溜溜球一会儿上下翻飞,像穿云破雾的燕子,一会儿宛如串来钻去的流星,一会儿又戛然而止,纹丝不动。一会儿再来个猴儿上树,我的表演让同学们羡慕不已,我的心里,也感到无比的享受。
我的溜溜球,不经我的允许,谁也别想碰到。我让爸爸给我做了个精致的盒子,每次玩完了擦洗干净,装到盒子,再锁进我的小柜里。
溜溜球给我的生活带来快乐,它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爱之物。
在往日的生活中,我有许许多多心爱的东西:洋娃娃、小金鱼、小猫咪……可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小狗——Kimi!
小狗是在我六岁那年,朋友送我的心爱之物。当时它还小,老是抓我家的沙发。之后,天天躲在沙发下,像是有野兽在外面似的。一天天过去了,它渐渐喜欢上了我们的家。
有一次,当我们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它悄悄地走了过来,坐在我面前,双爪合十,一上一下地朝我们作揖,又一下跑到门前抓了抓,又跑回来了,用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我。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它的想法:主人,求求你,带我出去玩吧!它那眼神让人心软,没办法,只好答应带它下去玩了,一知道要求成功了,它太高兴了,一下子飞奔到楼下,有时在草地上奔跑,有时在草丛里坐着……我看着它那快活的样子,快乐地笑了,它也看着我笑了。
还有一次,它把餐厅的桌子搞得又乱又脏,因为它不喜欢吃狗粮,只爱吃骨头,可是妈妈忘了把骨头给小狗,就去看电视去了。之后,它饿得躺在地上,就偷偷摸摸地打开纱窗,悄悄地走了出去,爬上桌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正当我去上厕所,看到它正吃着呢,心想:它肯定会被打的,我来背黑锅吧。我把桌上的沙场飞快地打扫干净。我看着他哈哈大笑,一边想一边说:“这黑锅我不能帮你背了。”
可是,一个车祸将它的生命夺走了,我天天想着它那可爱调皮的样子,它离开我已经有三年了,我希望在天堂的它要快乐的生活下去。
它就是我心爱的宝贝。
随着年龄的增高,我们也开始变得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了,可能会是一条项链,可能会是一个手镯等等。而我的心爱之物,虽然不是这么的出众,不过,她在物品当中,却是我印象最好的一个。
它是一个簪子。
这个簪子是我和爸爸在上海买的,当时爸爸让我挑一个礼物,而我一眼就看中了她,自从看到她之后,我就觉得其他的什么东西都不好看了,就只喜欢这一个,于是,爸爸就帮我就买了她。
我的簪子是蓝色的,没有其他的头饰华丽,但也不是很简单。她的簪身是一个“小木棍”,在簪身的上边,有一朵水晶五叶草,在五叶草的斜上方,有三朵娇小的蓝玫瑰,在五叶草的右边,有三个像鱼尾一样的东西,在这三个“鱼尾”上,有两个吊穗,在吊穗的尽头,其中一个有个蓝宝石,还有一个是一块黄色的玉。
我非常喜欢这个簪子,只要可以,我每一次演出都带着她,她就如同我的好朋友一般,甚至比好朋友还要亲密,因为她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我的身边。就在前几天,我们舞蹈班突然接到了一个临时通知,说是要第二天去比赛,但是那个通知太临时了,几乎什么都没有准备,可是第二天为什么事情都没有,所以就只能过去喽!当时打发时间吧,反正也不注重名次,重要的是参与嘛。于是,当天我就带着我的好朋友去参加了比赛,你别说,这次比赛的成绩还真可以,可能是因为我的好朋友吧!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别漂亮的好朋友,自从有了她,我就感觉外边的簪子没有她好看……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爱之物,它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一本书,更有可能是一株植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书,不是哪本特定的书,我喜欢所有的书。但如果都写进这篇作文里,那没有个两三千字是别想写完了,而且大部分都是流水账,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便写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至于是哪几本,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的书,首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路遥写的,主要时间段就是“文革”末期到改革开放的十年。十年,十年,让中国目瞪口呆,也让世界目瞪口呆。这本书中描写了太多人情世故,也有很多世态炎凉。其中有数不清的道理,虽然一些我现在不能理解,但我坚信它能在一直不断教着我道理。
还有一本是刘慈欣的科幻著作《流浪地球》。这本书很是出名,还被改编成过电影。讲的什么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再啰嗦了。刘慈欣的书都非常好看,他写的书突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古板与单调,不是只描写某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来想像。《三体》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从古代到现代,全方位的来描写,是许多科幻作家所不及的。
接着便是沈石溪的作品,只要是他写的我都喜欢,很接地气,语言通俗易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讲述的就是只母狼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的故事,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也有许多家长望子女成人中龙凤,施加了太多的压力。就像一条线,压力太大崩裂了一样……
书,让人聪明,让人愉悦。虽然我已五年级,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我会一直坚持读书这个习惯,这是一个好习惯,一个浸到骨子里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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