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里,我写完了作业,觉得很无聊。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进来打扫房间,我看见妈妈辛苦的样子,想帮妈妈分担点家务,我想妈妈提出了这个意见,妈妈欣然的答应了。
我戴好了手套拿来聊抹布,提起了沉甸甸的水桶……当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以后。还是打扫,我右手拿起扫把,左手拿起簸箕,右手奋力的往地上扫,把垃圾扫了一堆,扫到簸箕里。扫了两遍,把客厅扫地一尘不染,扫完了,把垃圾都放进了垃圾桶。扫地工作终于完成了。接下来是拖地,我拿拖把,把左手放在上面,把右手放在下面,用右手出力用左手扶持,使劲地拖。遇到脏的地方,涂上一点洗洁精,把拖把洗一洗,用力地多拖几遍,就干净了。我拖呀拖。从我的脸上流下了一大颗豆大的汗珠。妈妈一直在旁边为我打气加油,我越拖越来劲,也顾不上头上的汗珠。我坚信:坚持就是胜利,用自己的汗水劳动换来干净,会让我感受到快乐和成就感。终于在时间的流逝下,我打扫完了客厅。
我汗水不知流了多少,妈妈问我:自己打扫卫生是不是很快乐。我看着一尘不染的客厅,有一种成就感,觉得这个客厅因为我的劳动让变得干净,我心里乐滋滋的,充满喜悦。我感受到了妈妈干活的辛苦。我觉得搞卫生很有记念意义,也会使人感到快乐喜悦。希望大家多帮父母搞卫生。
今天,丁丁叫来他的伙伴们:小刚、冬冬和林玲。他们几个围在一起,议论今天玩什么。丁丁说:“我们去捡白色垃圾。”小伙伴们都同意了。
“开始!”我们都到分配的地方去。我在路上走来走去,发现一只冰淇淋纸,我赶紧跑过去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小刚在公园门口等垃圾出现,发现一只白色垃圾向他飞来,小刚跳起来,接住了白色垃圾,扔进果皮箱。冬冬在公园里等目标出现,一个易拉罐滚到冬冬脚上,冬冬捡起来,扔到清洁车里。林玲在草坪上等垃圾来……
到了中午,丁丁和伙伴们回到家。丁丁和小伙伴们吃起饭来都特别香,因为他们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星期天,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妈妈爸爸去摘棉花,我摘了一会就累了,妈妈让我在旁边休息。
天气真热啊!忽然,我听见王奶奶家的玉米“咔嚓咔嚓”的响,我想:是谁在偷王奶奶家的玉米呢?我悄悄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羊在吃玉米,王奶奶种玉米多辛苦啊!于是我追赶小羊,我追到西边它跑东边,我追到南边它跑北边,累得我满头大汗,终于把小羊赶出王奶奶家的地,我又继续摘棉花。
我一边摘棉花一边给妈妈讲刚才的事情,妈妈夸我是个好孩子。
初中复习那年,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学校,曹勇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去办公室灌墨水。因为是放学时间,老师都不在。我们灌完墨水找纸擦钢笔的时候,在垃圾桶里发现一封信。一封擦红色墨水扔掉的,没拆封的信。
我们好奇,一封没拆开的信,为什么就这么扔掉了呢?于是我们把信打开了。展开信,一张绿色的五十元人民币平整的夹在信纸里。我们俩都呆住了。
信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哥哥嘱咐妹妹好好学习,照顾好家里。哥哥在外当兵,一切都好,每月有一百元补贴,寄回五十元给妹妹补贴家用。
在一封扔进垃圾桶的信里发现五十元钱,我和曹勇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去告诉老师吗?可是擦了红墨水的信很明显是老师扔的,我们该如何跟老师解释这一切呢?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先按照信封上的姓名和年级去初二三班看看。
到了初二三班,我们没有找到信的主人。她已经几天没来上学了。同学告诉了我们他家的大概地址。我们决定,把信送到她家去。
沿着大概的方向,边走边问。一个小时后,我们找到了女孩的家。在一个简陋的小土屋里,我们见到了女孩的爸爸。他说女孩去放牛了。我们把信交给他,本想说明原委,比如我们是怎么得到信的,怎么花了一个多小时找到他家的。但是对方明显很冷淡,没有想听我们说话的意思,况且,他灶膛里还生着火。
回来的路上我和曹勇都没说话。一直到上完晚自习,躺在床上后,曹勇才问我:你说我们该不该把那钱给他送去?走了两个小时,连口水都喝。
我没说话。后来我们也都没有再提这件事。
这些年,我经常会想起这件事。倒不是想曹勇问我该不该送的问题,而是在想,在我们拿到那封信和钱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纠结和犹豫,只想着把这封信还有信里的钱物归原主。可为什么我们花了两个小时,走了那么远的路,把信送到了,我们却不开心,甚至后悔当初该不该去送信呢?现在想想,原因很简单,我们送信还钱的行为,没有得到认可和我们期许的关注。我们送信还钱的思想很单纯:物归原主。可我们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无形中我们给自己制造了一种虚荣。我们拾金不昧,我们品德高尚,失主肯定会对我们大加赞赏,千恩万谢。正是这种虚荣心导致了后来的心理不平衡。也才有了后来该不该送信的疑虑。其实,那天晚上曹勇问我的时候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没有答案,当时的我也在想着该不该这个问题。
事到如今,我庆幸我们当初的选择。那一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
物归原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要为了你的虚荣心而迷失了你的本真
放假的第一天,妈妈在“快乐学堂”上看到徐益萍和杨燕燕等同学对我发表的“爷爷的伤疤”做出的评价及提议受到启发,立即召开了家庭会议,制定了孝顺爷爷的奖励方案:经过集体商议,每天在我和爸爸妈妈之间评选出一位最孝顺的人,由爷爷做最终裁决并给予奖励。
奖励方法:爸爸妈妈之间任何一个人被评上,爷爷只能给予口头表扬,赏一个“孝顺”的名誉。由于我是学生,享受“政策”优惠,如果被评上则按每天一元发奖学金,月底总结账,奖学金由爷爷出。
为了做一个最孝顺的人,为了那每天一元的奖学金,我每天抢着帮爷爷捶背、倒水、服药、刷洗痰盂。在我努力的照顾爷爷的同时,还积极地讨好爸爸妈妈,拉拢选票。爷爷本来就偏心眼儿,再加上爸爸妈妈也对我放宽了政策:只要我做到每天听话,照顾好爷爷,少让爸爸妈妈操心就行了。其实我心里清楚,爷爷和爸爸妈妈都是为我好。他(她)们的目的是教育我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念,培养我长大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仔细的算了一笔帐:每天一元奖学金,一年下来就是365元,长期积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不光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还学会了自强自立,变成一个名利双收的人。
这不光是我在寒假里最有意义的事情,也影响着我未来的发展前途!我要沿着现在的家庭教育模式不断进取,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今天早上,我到学校的时候,我发现教室非常的乱、非常的糟。王老师要求我把垃圾全都整理掉,其他的人全都早读。我已经扫掉大部分垃圾的时候,我就开始发愁了,因为有很多长长的电线都断掉了,扫进去又掉出来,这样弄了好几遍,才把它扫到垃圾桶里。紧接着,我和屠湘媛把垃圾都扔到了学校门口的垃圾桶里,因为我是扫地的,从来都没有倒过垃圾,我就叫屠湘媛带路,因为她是今天倒垃圾的,倒完垃圾,我们都回教室早读了。
刚才我感觉可真累呀!不过我还是非常的快乐,因为能帮老师做事,让我感觉非常的光荣,但这也是我的职责。
很多年以后,那个坐在沙发上的英俊男子,仍然记得当年在小学教室里写过的那篇作文,题目是“记一件有意义的事”。
和这个题目相似的还有记一件有趣的事、记一件难忘的事、记一件深刻的事、记一件重要的事、记一个难忘的人、记一个有趣的人、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记一次有趣的活动、记一次难忘的活动,还有——我的校园一角。
说起我的校园一角,我总是第一时间想到那个三角厕所,它呈不规则形状,中间有一个三角窟窿,每年都有一两个无辜的孩子掉进去,别问他们后来有没有事,当然有事,掉进尿池里,怯生生地爬出来,没人敢伸出援手,这真是一件难忘的事。
不过,在崇尚真善美的作文审美癖好里,我们的校园一角绝不能出现阴暗的'厕所,它必然是校园里的那处孤零零的花圃。
所以,我和所有的同学们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校园里平淡无奇的一株病怏怏的花,写成万紫千红。为了展示熟练运用成语的能力,曾两次运用“含苞待放”,多次若无其事地运用“姹紫嫣红”;为了凑足三百字,习惯性地运用“有的”,例如,有的花是红色的,有的花是绿色的,有的花是黄色的,这时省略号该出来了……
如果拼了老命填不满三百个空格,这时你应该熟练运用一种叫回声的技巧,你听过“周总理”吗?就是那首——我们对着大山喊:周总理;大山回音:他刚离去,他刚离去。这种魔法般的凑字技巧,能迅速让你的字数翻一番。熬到最后一行时,请记得“啊,我们的校园一角真美丽”,总算完满收工。
回头观赏一遍,词汇有成语,修辞有排比,节奏有回音,收尾有余韵,真出色。
问题是,我亲爱的同学们也学会了这些技巧,语文老师在无数个“含苞待放”中,出现轻度头晕,重度审美疲劳。于是,要是试卷从后面往前收,后面的作文高分。反之,前面的作文高分。
等到校园一角这样的题目彻底退出文坛以后,我们来到了四年级,终于记一件有意义的事登上文坛,成为新时代作文必考题。很多年前,当年幼无知的我们第一次接触这个题目时,无不咬着圆珠笔问,什么是有意义;更蠢一点的则问,什么是事,或者什么是一件;更无赖的则问,什么是记。
老师语重心长地解释了一遍什么叫有意义,我们以精明的归纳能力,总结出,有意义等于有趣、难忘、深刻、重要的总和。叙事的套路是,有老奶奶一定要让她过马路并且自觉搀扶,同学家的玻璃一定要打碎并且在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后承认错误,军烈属的家庭一定要缺些柴米油盐以便你及时出现,教室一定要很脏并且最终由你来打扫干净,同学一定要很讨厌并且让你来三言两语将他的思想高度提纯,没人的时候一定要丢点东西并且误以为是小明偷的直到真相大白两人重归于好。
好了,终于读完四年级,来到写人了。很快你又熟练地掌握了这种写法,常常会涉及到一个拖着重病仍坚持在讲台上的老师,老眼昏花但经常给你零钱的亲奶奶,一个经常不归家但为了你的生活不辞劳苦的爹,一个啰嗦但必要时笔锋一转能又让你感动的妈。
终于轮到你的同学。你熟练运用了先抑后扬,先是不厌其烦地描述一个非常肮脏邋遢的同桌,但最后发现他经常帮孤寡老人挑水,这时主题已经很鲜明了——即使是肮脏的外表也掩盖不了他那颗纯洁的心,同桌,我要向你学习,学习你那高贵的灵魂。
多年以后,那个坐在沙发上的英俊男子,还记得自己在一次作文大赛中如何被打败。题目当然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不可能是别的了。很遗憾,你仍按照四年级的套路去与对手比拼。可是对手已经迅速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他的身影很高大,胸前的红领巾鲜红如血。
那一次,作文优胜者使出了绝招,他写到,在千钧一发之际,小明用嘴吸出了老奶奶的痰,挽救了她的生命。
你赢了,我们心服口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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