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家来到了森林广场中心,首先,上场的是香蕉先生,它说:“我口感软软的,老人、小孩都喜欢吃,我含有维生素C和B,可以预防高血压和癌症,请大家投我一票!下一位是苹果小姐,它说:“我吃起来脆脆的,很多人都喜欢我哦!看,我红色鲜亮的“外衣”多美啊!苹果小姐得意的鞠了个躬。下一位是西瓜先生,它说“我身体强壮、圆圆大大、水又多,夏天可以解渴,我“衣服”可以用来做工艺品,籽可以重新栽培更多的西瓜,我一身都是宝,所以我应该当选国王。芒果先上场了,它说:“我有美丽的金黄色衣服,我有清肠胃的功效,我还含有矿物质等。吃到嘴里滑滑的,可以起到滋润肌肤的作用,我最应该当选”。
大家互不相让,你争我夺,谁也不让谁,选举大臣们也不知道选谁好?这时候桃子大臣说:你们都各有特点,还是让聪明的人们来选吧!
最后,经过人们品尝,芒果被选为“国王”,所以到现在芒果有了被誉为“水果之王”的美名。
我最爱吃的水果是草莓。
草莓底部粗顶部尖,像一颗小小的心脏。它们遍身长满小小的坑洼儿,每个坑洼儿里面都点缀着芝麻模样的小白点儿。它们大小不一,大的有李子那么大,小的只有花生米那么大。
当草莓红中泛青的时候,吃起来会觉得果肉有些硬,甜中带点酸。一两天后,草莓的颜色就会变为红中带粉。这时吃起来会觉得果肉有些软了,酸味完全消失,嘴里全是甜的味道。若再过一两天,草莓的颜色就变成了紫红。这时候你轻轻一咬,会觉得果肉软绵绵的,汁水甜津津的,让你越吃越爱吃。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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