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人就像一只小得不起眼的蚂蚁,在这个茫茫的世界里迷路,在人生的道路上,也偶尔会不知所措,而理想就是人生道路上的启明灯,指引我们走上正确的道路,指引着我们努力向前,成就理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个知识渊博的研究生。所谓研究生就是大学毕业后靠成绩考上的。
在我小的时间,我老家一连出了两名研究生,许多人为他们鼓掌喝彩,鼓励他俩继续加油。我想:好厉害呀!这一定不是那么容易的吧。我渐渐长大了,这个理想又萌发出来,我要当上研究生,我要让他们为我自豪。
我下定决心:上课认真听讲,把老师说的每句话都记在心头,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有空时多做练习,巩固自己的知识, 也要多看书,提高作文能力,有时也可以积累好词佳句。我深知,要实现这个理想并不容易,要加倍努力,努力过程十分累的,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当我真的当上了研究生,我会觉得现在的努力和坚持根本不算什么,只是锻炼我们,历练我们,才会成就现在的自己。我会做好研究生,努力工作,与其他研究生一起工作,一起为国家做贡献,一起成为一位国家的栋梁,让国家、社会更美丽!
这就是我的理想。
我要靠着这样美好的憧憬,这样崇高的理想,勇往直前,向着这样美好的理想去努力,去奋斗!
有句话说得好:“失败并不可怕,不努力想成功才可怕!”
有人说:“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学习之余,阅读已成为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来的一本《骑鹅旅行记》。她告诉我,这是瑞典作家拉格洛芙的作品,这部作品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奖的童话,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好书。它集文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看完后一定会让我受益匪浅。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认真地看了起来。果不其然,才翻开第一页,书里有趣的故事情节就如磁石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捧着它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恨不得能钻进书里去!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起初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爱恶作剧。有一天他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而受到惩罚,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一天,尼尔斯坐在自家养的大白鹅莫顿的背上飞上了天,开始了一场漫长而又惊险的旅行。一路上,他们还做了很多好事,帮助大雁逃离狐狸的.魔爪;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田鼠兵团,救助了松鼠;从人类手中救出了狗熊……就这样,尼尔斯在困难和危险中不断成长,从一个调皮贪玩的小男孩最后转变成了一个懂事、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也是我特别欣赏尼尔斯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好久都还沉浸在那奇幻惊险的旅程中,不能自拔!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一个又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扣人心弦!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我跟着尼尔斯看到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交到了不少知心朋友,听到了很多动人的故事。“与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要像尼尔斯一样,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让这份爱去温暖更多的人。
等疫情完全消散,我还要和爸爸妈妈一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领略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
阅读如灯,照亮了前面的路;阅读是桥,接通了彼此的岸;阅读若帆,推动了人生的船。因为阅读,人生才更精彩!
朝花夕拾原意为旧事重提,朝花如过去的记忆,夕拾如再次地想起,然后无比体现了作者对童年往事的留恋之情。
书中仅有十篇短小的文章,有对童年的向往、对老师的崇敬、对朋友逝去的悲痛,在寥寥数篇文章之中,尽显了作者往日的喜怒哀乐,真实自然,贴近生活。
他,很平凡,却在时时平凡中显示他的不凡。孩提寻觅快乐,喜欢赶热闹,却常常在心中思索,在不断学习中领悟了人生的持之以恒,平凡地读着书、读着人、读着物,却有着不凡的想法。
他,思想敏捷,从少时至壮年时时如此,不畏恐惧,坚持着正义。少时喜欢玩乐,对着那种聚会甚感兴趣,青年对学问的追求、对人生的追求有着新的开始。
带露折花,作者无法瞬间化去心中的芜杂,无法使他即刻幻化,仰看流云飘过,在眼中只有一瞬。
拾起这一瞬,感慨万千。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读了这本感人的动物小说,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母狼,生下了五只幼仔,随后她开始慢慢地培养黑仔,她想让黑仔继承它们家的王位,一直对黑仔报着希望,因为他长的特别像紫岚的丈夫,黑桑。但是最后黑仔上了天堂。紫岚慢慢地老去,孩子们也面临着各种困难。
从阅读的过程中,我体会到紫岚无私的母爱和英勇的精神。她为了把孩子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历尽自己一生的心血。母爱,紫岚一个人怀着孕,在冰天雪地中走来走去,最后坚难的生下了小狼,她让这个五个生命来到了世界上,并且一个人呵护五个孩子。英勇的精神是它们遇到任何困难,大家都一起想办法克服,团结互助,它们的这些品质值得我去好好学习。
狼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动物,从高山到平原,从大漠到海滩,都有狼的足迹,在我们的脑海中想像狼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会吃小动物,偶尔也会吃人,但是阅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狼是一种温和,勇敢的动物。别看狼的外表,它们也有一颗温柔纯朴的心,书上最后一章讲狼为了和敌人拼命,连命都不要了。我佩服狼有一种这么强的本性。
这是一个关于亲情,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我们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多孝敬孝敬父母,现在要努力学习,这就是对他们的帮助,另外帮他们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父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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