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

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11-06 13:42:31
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

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一】

过两天就是冬至了。

在我们这个城市,冬至这个节气之于我们有些特殊。一直以来,很多地方的扫墓祭奠先辈的传统是在清明节时举行的,清明节扫墓已经成了一种同识。

在我们这个沿海小城市的很大一部分人家里,扫墓这个盛大的祭拜仪式是在冬至的时候举行的。冬至的前几天,大人们就会把要祭拜的供品准备好。有各式各样的瓜果和干品,还有自己折的用来祭拜的纸供品。

的人家还会自己做豆腐,再把豆腐切成小块油榨下;也有的会榨点花生米,紫菜干……

小时候的我们,对于冬至这一天的到来都会非常兴奋。

因为这一天,整个家族的人都会约在一起集合了,一起出发去祖先的墓地祭拜。很多在外地工作的叔叔伯伯也会带着一家老小回来。我们这些小孩子都会穿上新买的衣服,一起乖乖地在长辈们的安排下一一向祖先跪拜,然后大人会把祭拜收下的瓜果分给我们吃。

所以冬至这一天,在儿时的记忆中,一直是既隆重,又热闹,有很多小伙伴一起玩,也有很多平时不常吃的零食。

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二】

福建平潭人把冬至叫“冬节”,也叫“孝母节”。传说古时有一山民,进深山砍柴,被一种叫禽母的野兽掳去。禽母通人性知情欲,强迫山民与其成亲并***生下一男孩。山民乘禽母外出摘野果时,抱着小男孩逃出了深山,回到了家里,给儿子取名天赐。山民也没有再娶妻,一心一意把天赐抚养长大,送其上学。天赐见其他小孩都有母亲接送,其父只说其母外出远门未归。

转眼天赐就到了18岁,高中秀才,19岁中举人,20岁中进士。封官进爵,衣锦还乡,欲报母生之情,父养之恩,与父再提见母之事、父亲如实相告,劝天赐放弃寻母之念。

天赐左右为难,身为进士、朝廷命官,怎能认一野兽为母?母有生我之情、又怎能不认母亲呢?俗话说“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一定要把母亲寻找回来,天赐主意已定,便问其父如何才能找到母亲,父说其母爱吃野生猴柿(一种小野果,只要采几筐猴柿从村庄一直撒到其母住的洞口,其母肯定会一路捡拾猴柿到村庄。天赐一一照办。第二天傍晚,禽母一路捡猴柿到了村口,被埋伏在此的卫兵抓住。禽母认出山民,怒目圆睁,龇牙咧嘴。天赐上前叩拜母亲,禽母口不能说,但心里知道这个就是她的儿子,十分欢喜,放声大笑不止,年老心衰,喜极而终,这一天正是冬至。天赐为纪念母亲,在每年的冬至都做形似猴柿的小丸子,供奉祭拜其母,后人效仿成俗。

平潭人过冬至的习俗正是沿袭于这个传说。一是祭拜祖先,二是吃冬至米时(即咸米时。搓米时时还挺讲究的,要准备一堆红桔子、一副红筷子,放在簸箕里,再在簸箕边缘插上“孩官人”(即泥塑的小孩像,然后才能开始搓米时,一种是有包馅的咸米时,一种是无包馅的染成红色的米时仔,煮熟后是用来粘在两边门楹上的。这个寓意就是来自上面的传说,因为染红的米时仔很像天赐母亲禽母爱吃的猴柿,把它粘在门楹上,让禽母的灵魂能够找到家,表达了深深的孝母之意。

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三】

张仲景的药名叫“祛寒娇耳汤”,其做法是用羊肉、辣椒和一些祛寒药材在锅里煮熬,煮好后再把这些东西捞出来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状的“娇耳”,下锅煮熟后。

人们吃了“娇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人学着“娇耳”的样子,包成食物,也叫“饺子”或“扁食”。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南阳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

张仲景距今已近1800年,但他折“祛寒娇耳汤”的故事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每逢冬至和大年初一,人们吃着饺子,心里仍记挂着张仲景的恩情。今天,我们用不着用娇耳朵来治冻烂的耳朵了,但饺子却已成了人们最常见、最爱吃的食品。

老祖宗摸出来的这些个节气,一定费了不少劲,这么费劲,为的是嘴上一口吃的。靠天吃饭的年月,不明白节气,很可能就要饿肚子,要送命。而这些节气慢慢转化为节日,用来纪念它们最直接的办法,仍然是吃。比如,立春吃春饼,冬至吃饺子。我觉得这是再单纯不过的庆祝了。吃饱了吃好了,是我们最初的快乐。

冬至节气的英语作文【四】

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是冬至,北半球白昼在一年中最短的一天。我所在的城市的天空中绽放出入东以来的第一缕阳光。于是整个世界在灿烂的阳光中归为零。

我用无比欢快的语气念完上面这一段话,忧伤还来不及在我脑子里出现。

我看窗外,一排排光秃的法国梧桐在阳光中变的不真实起来。

孤单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有些时候人们说自己很孤单,很忧郁,只是因为喜欢那种感觉罢了,不是真的。至少我就是其中之一。

“忽然之间,天昏地暗,世界可以在忽然之间什么都没有”……在过去的五个小时里,我一直在听这首歌,并且发呆、沉默,歌声在一次一次的轮回,没有一个音的改变,我的思维也没有任何改变。这时时间仿佛停滞不前,凝固了。张小娴说:“我们最大的第三者是时间”,只是脑子里忽然想到的一句话,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对我来说。

“你最心爱的吉他现在在我的房间,你最想写的那首歌至今没有出现”。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朴实无华,但意义深远。在霍艳的书上偶然发现,新里一顿,然后刻在了脑子里。霍艳这个女孩和我有几分相似,我自恋的认为。

七七将在冬至这天晚上一夜长大,我等待着我们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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