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永贞革新”在保守势力的疯狂反扑下,唐顺宗退位,革新也就宣告失败。而我,则在百般无奈之下被贬为永州司马。
这天,又是一个空虚无聊的日子,天空的颜色有些暗淡,也有些乌云在那尽情的嬉戏,而在我看来,就像蔚蓝澄碧的天空被污布沾了几处大大而抹拭不掉污迹的污点,极其郁闷,叠加无趣,还有几缕凉风透过窗边,擦过冰凉凉的脸颊,寒!恕己,奉一也都在。
“兄弟,出去走走怎样?”就在这时,吴伍陵,龚古,我弟弟宗玄来了。“你哦度有些天没出去走走了,去吹吹风不错啊!”他们建议道。“也许,外面的天空是透明的蔚蓝,鸟儿正在放开喉咙歌唱着,空气也是饱满水分,充满花香,你不出去,就无法欣赏到这些美景了,再说,你该放松下心情了,自从当了永州司马,就没见你出去过。”“那好吧!”于是,我们一行来到了郊外。
“叮咚咚,叮咚叮叮咚……”清脆悦耳的声音很快就吸引了我,“叮咚……咚”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我看到了一股清澈的泉水从潭中涌了出来。“HO,你们快来啊,这里个小潭。”出于惊喜和意外的我等不及大脑的反应,声音冲出了喉咙。
他们以很快的速度赶到了这。抬起头,我才惊鄂发现,天空就像被擦拭过的明净,而太阳正在天边高照着大地,这一切的变换也不知道是哪个魔法师一气呵成的杰作,让人惊愕着,来不及适应,充满了色彩。
“明日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我脱口而出的话语。“好词好词!岸边游人赏,鱼儿潭底戏!”伍陵兄接了下句,在仔细看了以下四周的环境,郁郁青葱的树木,翠绿的藤蔓蜿蜒,覆盖着,相互缠绕着,并连结到一起,参差不齐的随风飘荡,幽幽环境,令人流连。
“哥,你看这儿的石头奇不奇?”又一声惊呼,我凑过头,果然不假,潭底的'石头有的成为水中高地,有的成为小岛,都的成为不平的岩石,这是多么的奇特。整个小潭的形状犹如北斗星弯曲。
一会儿,停下了喜悦和意外。整个小石潭又恢复了原来的寂静幽深,周围的树木一棵棵的环和在旁边,这么的冷清,寒气逼人,为什么我会被贬为永州司马呢?永贞革新又怎么可以失败呢?哎,这是个政治腐败,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危机四伏的唐朝中叶。
风吹呀吹呀,这一切还一样是那么的冷清呀。
又是空虚黯淡的一天。天空,湛蓝、清澈,但在我眼里,却黯然失色。鸟儿带着歌声掠过蓝天,对我来说,只是拭不去的污点。
“出去走走吧。”吴武陵、龚古和宗玄弟说道。“是啊是啊,今天天气多好了,不出去欣赏怪可惜的!”恕己和奉壹也劝说我。宗玄叹了口气,说:“你自从来永州任司马,总是愁眉苦脸的,也该出去散散心了。”"那……那好吧。”我勉强答应了。
竹叶的“沙沙"声索绕耳畔,更似一首清新的乐曲,使我心中的愁苦,顿时烟飞云散。不知不觉,已经到山上了。“哪儿来的流水声?”我想。这水声如珮环碰撞的声音,清脆悦耳,我不禁有点好奇。“好像有潭水!”“是好像有潭水!”大家你叫我嚷着。“那去看看,如何?”于是,大家一起动手,先砍伐竹子,然后开出一条小道来。“看啊!果然是泓小潭!"几个人惊喜地叫道。而我也有点喜悦,没想到,这里也有潭水。我有点迫不及待,赶紧走到岸边,伸手抚摸着水面,好凉啊!简直凉进了血液,凉透了心!
“哇!这石头真奇!“我也顺着声音望去,瞧见各种各样的`石头,奇形怪状,果然独特!而在潭底的石间,一群群鱼儿们忽东忽西地在互相追逐、嬉戏,那么地无忧无虑、悠闲自在,让人羡慕,不由得也想与它们同乐!我能如此清楚地看到鱼儿,甚至细小的石头也看得一清二楚!真是从未见过如此清澈的水!
大家四处转悠了一阵子。我感觉有点累,就先坐了下来歇歇。环顾四周,只见青翠的树木环抱着石潭,形成天然的屏障,似乎在守护着这方净土。
再向西南方向望去,一条小溪逶迤而来。溪水是那样的曲折,小溪两岸如犬齿般参差不齐,看不到源头。我不禁想到了我的人生,也是那么的坎坷、迷茫。顿觉一切都是那样的阴幽,那样的凄凉。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走吧!我不想再待在这儿了!"我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毫无留恋。
冰冷的风,无情地掠过我的脸庞,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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