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不老泉。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一个叫温妮的女孩在玩耍中无意中发现一眼泉水。这时塔克一家叫她不要喝泉水,因为塔克就是喝了泉水后而一直死不了的。温妮一开始还不信,但听了塔克一家讲述的种种事情后温妮也就相信了。可这时杰西却说她可以喝,喝完之后去找他。就在这时,有人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而且还要把它卖掉。幸好杰西及时制止了他。
我觉得想卖不老泉的人很可耻。就像塔克说的那样:死亡就像一个轮子,其他人都抱紧了它,可我们却从他身上掉了下来,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其实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而那个想卖不老泉的人很笨。如果人生是无穷无尽的,那他就会眼看着他的亲人一个个、一次次的从他身边离去,只有他一个人还孤零零的活着。
暑假里,我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杨红樱写的,主角则是冉东阳、沙丽、莫欣儿、吴缅。
冉东阳的同学转学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平时跟她最要好的朋友要转学,就跑去她家问为什么,而他的同学却说:“我们家没钱。”。冉东阳说:“哦。”然后就心情低落的回家了。过了一天,冉东阳要买橡皮筋,她拉着他的朋友去一家超市买,他们到卖橡皮筋的地方问:“多少元?”老板说:“两块五。”这时他的朋友说:“太贵了,我们不要在这里买,跟我去个地方”,他们到啦一条小巷,小巷里卖什么的都有,她们来到卖橡皮筋的地方,问老板多少元,老板说;“五角。‘’冉东阳掏出钱就要付钱。这时冉东阳说;***妈不是没有工作吗?不如让她来卖百货吧!她们赶紧跑回家告诉她的妈妈,她的妈妈说;做生意要有本钱的,我们没有啊冉东阳立马把他的压岁钱给啦她朋友的妈妈。
难道好朋友有啦困难我们不该帮助吗?就像冉东阳一样。
读书有两种重要的作用,一是从书中获得读书的乐趣,二是教导智者如何生活。
《兔子坡》主要写了小乔奇和他的爸爸妈妈还有阿那达斯叔公和威利与新邻居之间发生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小乔奇,因为小乔奇是一个活泼、动脑的小兔子,我是向他学习的是在以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都要学会动脑筋。
一天,我看了一本《父与子》,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连环漫画,他从1903年到1937年创作了近200幅作品,卜劳恩的艺术生涯虽然短暂,但成就卓越,人们称他为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内容讲得是一位善良、正直、宽容的父亲和淘气、幽默、搞笑的儿子。我最喜欢的一组漫画是:儿子的学校刚刚放暑假,父亲想给儿子一个很大的惊喜,就在儿子熟睡的过程中,把儿子和他的床搬到汽车的后备箱,而且还提醒周围的人别出声,不要打扰了儿子睡觉,从这一个细节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的关心和爱。父亲开动了车,走啊走啊,终于来到了一个花香鸟语的的地方,他把儿子的床放在草地上等儿子醒来,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儿子醒来了,他发现自己在草地上,在他的周围是小兔、小鸡、牛、羊等小动物,这些小动物还不时地望着他,儿子一脸的疑问,但最终还是明白了一切,儿子的心里是多么的感激父亲啊!
我读了《父与子》深受感动,那位父亲一次次教育儿子,让儿子一次次学习做人的道理,同时也告诉我们父爱的重要性。也让我体会到父亲的严格教育也正是对我深深地爱。
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是我的最爱,其中《青铜葵花》给我留下来深刻的印象。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殊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从此,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深处,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终于没有见面。
优美的文章让我终身难忘,而所描述的种种苦难却让我几次落泪。那种充满生机与情意的至爱让我万分感动。比起他们,我是那么幸福,那么快乐!我一定要珍惜一切,学会感恩、感谢,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青铜葵花》真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啊!
这本书写的是苏联一位革命英雄的事迹,据说是根据作者自己的生活经历写成的。其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地感动了我。比如保尔修铁路那一段,作者对俄罗斯的寒冷描写使得我自己好像也身处其中了似的。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和艰苦的条件下他们完成了工作。其中有一个情节很深的感动了我,就是其中有一个共青团员因为怕苦就想逃跑,可是大家全都反对他,这个情节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那种革命的激情和不怕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这本书教育了我。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狗来了》的书,这本书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的主人公是狗。
《狗来了》这本书的内容讲的是:狗的孩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多年,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误入一所学校,熊校长把他当成了代课老师,让孩子倦实践中学到知识,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被教育局发现,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因此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解职,陪伴狗开始逃亡生涯。
这本书的主要精华:第三章狗到了学校。一天晚上,狗在草地上躺的腰部发僵,活动不舒服,于是,就想找个床,躺下去休息,走进第一家客满,第二家房价太贵,第三家门口挂着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牌子。往前走,狗想:不管遇到的第一间是什么,我都要住下。谁知第一间是个学校,等到第于天早晨狗醒来,熊校长以为狗是代课老师,所以狗就当上了老师。狗第天带孩子们去学消费态度,回来是上体育课,要一条腿蹦着走。回到学校后,开始比谁吐的樱桃核远,让孩子们去找鬼魂,狗做的这些事都受孩子们的欢迎。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会了怎样帮助别人,怎样当老师。怎样当一位受欢迎的老师,要用温和的'声音,友好地学生当成朋友,和同学一起去实践。我也想到各地去看辽阔的世界,去找一些有趣的工作,带着欢乐后再回到家中。
狗的孩子们长大后都走了,狗的老伴也走了,狗把家也卖了。
狗出远门时,把冰箱里的食物都拿走了,它走呀走。遇到了猪,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狗又来到一所小学,在学校里睡觉。第二天早晨,狗被狗熊校长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就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为孩子们最喜欢的老师。但是狗当老师的事情不幸被教育局知道了,警察也来了。我觉得大家真的误会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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