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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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兔子,它长着一身淡灰色的绒毛,头上竖着两只长长的粉色耳朵,又大又圆的眼睛又黑又亮,透出自信与快乐。
一天,小兔子扛着锄头来到自家的田地里,它准备种些大白菜过冬天。它手握锄头一下一下地翻土,火红的太阳刚刚升起,小白兔已经翻了一大片了。尽管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但是依然不肯休息,太阳公公惊奇地望着它。
天黑了,月亮婆婆睡着了,星星在天空中闪烁。小兔子挎着篮子在平整好的田地里撒下种子。终于种完了,不知不觉,它在田地里已经忙了整整一天。
过了几日,白菜发芽了,叶子碧绿碧绿的,一排排的幼苗长得整整齐齐。小兔子看到地里有些干,就提来一桶又一桶的水浇小苗,累得满头大汗,也顾不上擦去头上汗滴。太阳公公微微笑,它很佩服小兔子。
小兔子每天给白菜捉虫、浇水、施肥、拔草,在它的精心护理下,白菜一天天长大了。看着满园一排排一棵棵绿油油的大白菜,小白兔开心极了。
终于盼到了收白菜的日子,一大早,小兔子拉着平板车来到田地里,它把收好的白菜放在平板车上拉回家,拉了一趟又一趟,直到月亮婆婆升起来,它还在收白菜呢!
月亮婆婆笑眯眯称赞道:“这真是一只勤劳的小兔子啊。”
这天,兔妈妈上姥姥家去了,临走前嘱咐小兔:“妈妈要去姥姥家,在家可以看电视,饿了就去地里拔个萝卜吃!”小兔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妈妈走了,小兔就在家看电视。叮当叮当……当十二点时,钟敲了十二下,小兔听到了,自言自语的说:“该吃饭了!”就大喊道:“妈咪,给我拿根萝卜去!”突然,她想起来妈咪去姥姥家了。
于是小兔准备去拔萝卜的了。她穿上衣服,把运萝卜的小袋拿在手中,下地去了。到了地里,小兔想,拔那一个呢?她的肚子又开始反抗了,于是决定拔最大的萝卜。因为太饿了,说干就干,小兔跑到萝卜边上,用尽全身的力气,使劲的往外拔。小兔以为肯定拔出来了,但一看,萝卜一动不动。小兔急了,喊:“小狗快来帮帮我,小鸡快来帮帮我,小猫快来帮帮我……”所有的小动物都来了,“一二三、一二三,拔!”小兔子大喊道。小动物各自使出全身的力气,只听啪的一声,大萝卜拔出来了!小兔激动的说:“谢谢大家,我请大家跟我一起把这个大萝卜吃了!”
兔妈妈回到家,小动物们都对她说:“谢谢小兔。阿姨,帮我谢谢她好吗?”兔妈妈很奇怪,问:“为什么它们要谢谢你呢?”“这个…我…我把…把您种的大萝卜和…和…他们一起吃了。”小兔害怕的说,“您、您不会…生气吧?!"“噢,原来这样呀,妈妈当然不会生气的!”小兔这才不紧张!了因为兔妈妈平时是很节约的。
自从经历了这一次,小兔不再害怕自己往外拿东西了,她想“妈妈很和蔼,不会说我的。”
兔妈妈发现地里的萝卜不见长大,不见多,只看着越来越少,她开始怀疑小兔。一天,她下班的时候,发现小兔正和小鸡一块买项链呢。小兔拿出一千,正准备交钱,没想到被妈妈夺了回去。小兔正要说什么,没想到兔妈妈抢了先,火冒三丈的说:“你去那里了!哪来的钱!是你偷的萝卜吧!”小兔委屈的`说:“我没偷,呜呜呜......”妈妈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打了她一巴掌,说:“你再撒谎,我就不要你了!”小兔哭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带着哭腔的狡辩:“我没偷......你......冤枉好人......呜呜......”
小兔子的妈妈把小兔子拉回家劈头盖脸的大骂了一顿。
晚上,兔妈妈变的温柔了,替小兔擦着眼泪,摸摸小兔的耳朵亲切的说:“小乖乖,妈妈也是为了你好!”
小兔知道了一个道理:要大方,也不能乱花。
既然主意有了,那就开始行动吧!丁丁将篮子挎在脖子上,飞快地向梅花鹿灵灵开的`“灵灵种子店”跑去。“灵灵,请给我一袋最好的、生长最快的萝卜种子!”丁丁大声地说道。接过种子后,他又兴奋的跑回家,火急火燎地将种子种下。每一天天一亮,丁丁就早早地起来,精心地照料他种下的萝卜。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还有几天就是莎莎的生日了,丁丁看到院子里长出了一株株嫩绿的叶子。那叶子苍翠欲滴,微风一吹,叶尖轻轻摆动,可爱极了!但丁丁想要的并不是那绿油油的叶子,而是又大又甜又脆的大萝卜。他变得焦急起来,烦心地看着那些绿叶。突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迅速地向“灵灵种子店”跑去。一见到灵灵,丁丁就大喊:“你这个骗子,竟敢卖给我假种子,还有几天就是莎莎的生日了,你让我拿什么礼物送给她!今天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骗人?”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丁丁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灵灵第一次见到他这样气急败坏地样子,吓了一跳,纳闷地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的种子肯定没有问题。”丁丁不想听她废话,直接将她带到家中的院子里。“你自己看看,我要的是萝卜,不是什么叶子。”灵灵明白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萝卜是长在叶子下面的,你要去拔啊!”丁丁半信半疑地走过去,果然拔出了一只大红萝卜。“原来是这样啊!,真是不好意思!”丁丁恍然大悟急忙道歉。
通过这件事,丁丁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向灵灵学习,当一个有知识的森林公民!同时,他也懂得了: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看得更深一点,那样才更精确。
海龟在大家的印象中,应该是笨重而强壮的动物。
然而,你可能还有不知道的呢!
海龟在陆地上十分好欺负,但到了海中,它们就成了捕食者。
它们有着流线型的身体和健壮的“腿”好像是专门为当“旅行者”做的准备,身上的硬壳和尖尖的头,好似是用来扛、挂行李的一样。
海龟可是一位旅行者,它们是出生在沙滩上的,而不是在海里,它们的妈妈在沙窝产下海龟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些小海龟独自生长。
刚从沙窝爬出来的小海龟,要想走回大海,那可有千难万险呢!它们一路上会被鸟类捕食、被人们捕捉,甚至会因灯光干扰,将方向弄错。
有一些可爱的小海龟,一直不折不挠,最终回到大海生存下来。
我觉得,能成功爬到水中的龟,已经是精英了!看,你的脑中有没有几只小海龟在沙滩上爬行的画面呢?
终于,小海龟入海了。
很快,大多数的海龟都长大了,有几十厘长,几十千克重了。
它们一边成长一边学习,如何睡觉、捕食等。
其中捕食最有趣。
它们有的追着猎物游,有的张着嘴,让好奇的鱼儿进来。
啊呣!海龟的晚餐来了!
随着海龟慢慢长大,到了该当妈妈的年纪,它们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产下七八十个卵,然后,让小宝宝们在沙窝里沐浴着阳光,自己慢慢爬回海中继续生活。
你们是不是很期待新的小海龟诞生呢?那就不要打扰,静静地等吧!只有好好保护,新生命才能绽放。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
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
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
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
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
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
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
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
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
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
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
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
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
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兔子住在城市里,自从有了一个胡萝卜,他的生活就和以前不一样了。他在任何时候都抱着它,就连和其他兔子赛跑都抱着它;他到哪里也都抱着它,就连和其他兔子郊游也抱着它。
冬天到来的时候,兔子收拾了行李,决定回到乡下。
一路上,他梦想依靠泥土和他辛勤的劳动得到更加多的胡萝卜。他觉得:兔子的幸福生活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树林旁边,风静静地吹着灌木,他遇到了雪人。雪人孤独地站在雪地上。
他们一起聊天气情况,聊雪地上的脚印,聊开心的和不开心的事情。其实,雪人最想聊的是胡萝卜。因为他还没有鼻子,他好想拥有一个胡萝卜的鼻子。
但是,雪人没有说出心里真正的想法,他想,或许他还可以拥有的这样的鼻子,比如:煤渣鼻、燃烧着的香烟鼻、树枝鼻、红辣椒鼻、瓶盖鼻、报纸卷的鼻子。反正不是胡萝卜鼻子,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来,胡萝卜是兔子最喜爱的东西。
临走的时候,兔子突然发现雪人没有鼻子,他想,没有鼻子就不能闻到各种味道,这一定是雪人生活中最遗憾的事情。
所以,兔子想都没想,就把胡萝卜插在了雪人的脸上。
雪人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兔子就像雪球一样滚动着离开了雪地。
雪人站在空旷的雪地上,闻到空气里弥漫着胡萝卜的味道,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雪人。
一只小鸟飞累了,停在雪人的胡萝卜鼻子上休息。
他们一起聊天气情况,聊雪地上的'脚印,聊兔子的胡萝卜。
鸟饿了,雪人就让他啄胡萝卜,这是多么有营养的胡萝卜啊。对于雪人,鼻子上站着一只鸟,是非常幸福的事情,而对于鸟,站在雪人的胡萝卜鼻子上,同样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春天到来的时候,雪人融化在泥土里。
小鸟把吃剩下半截的胡萝卜鼻子种在雪人站过的地方。
没有了胡萝卜,兔子在乡下没事情可做,他决定重新回城市生活。
兔子经过树林的时候,风仍然静静地吹过,但他看不见雪人了,兔子有些伤感地擦了擦鼻子。
鸟来了,他是来照看胡萝卜苗的,在雪人站过的地方,鸟让兔子看一棵绿绿的胡萝卜苗。鸟说,这棵胡萝卜苗,是雪人让他照看的,它属于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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