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吃的水果是草莓。
草莓底部粗顶部尖,像一颗小小的心脏。它们遍身长满小小的坑洼儿,每个坑洼儿里面都点缀着芝麻模样的小白点儿。它们大小不一,大的有李子那么大,小的只有花生米那么大。
当草莓红中泛青的时候,吃起来会觉得果肉有些硬,甜中带点酸。一两天后,草莓的颜色就会变为红中带粉。这时吃起来会觉得果肉有些软了,酸味完全消失,嘴里全是甜的味道。若再过一两天,草莓的颜色就变成了紫红。这时候你轻轻一咬,会觉得果肉软绵绵的,汁水甜津津的,让你越吃越爱吃。
草莓是一种又酸又甜的水果,我特别喜欢吃。正因为如此,我在乡村体验了一次摘草莓的乐趣和欢乐。
远远望去,草莓田里,绿色到处泛滥,看不到让人眼前亮起来的红褐色,草莓好似在跟我捉迷藏,迟迟不肯露面,浓郁的绿叶冲入眼帘,把草莓遮掩的天衣无缝。
走入田中,草莓的气味扑鼻而来,我仿佛已融入了大自然之中了。低头一看,一个个草莓又红又大,黑色的小点更加为草莓增加了几分色彩,好像一个满脸是青春痘的小姑娘的红脸蛋。草莓有的一个挨着一个,好像一对姐妹;有的紧贴着根茎,躺在草莓田妈妈的怀抱中;有的红里透白,还没成熟。
开始采摘草莓,我弯下腰细细地搜寻着又大又圆的草莓,我这里采一个,那里摘三个,自己却拿了一个“巨无霸”放进嘴里,一股甜味沁人肺腑。过了一会儿,篮子便满了。我累得满头大汗。突然一个绿中透白的,长长的东西从我眼中闪过,直绊了我一脚,我倒了,草莓压破了,我全身都是红色,简直就是一个“红衣大侠”,我想去追那个怪东西,可是,它已逃之夭夭,逃的无影无踪。事后才知道那是一条四脚蛇。
我还到大棚中去采了几个草莓。一走进去,一阵热流涌了过来,让我想把衣服脱光,虽然里面很温暖,草莓不会因为天气寒冷或炎热而腐烂,但滋味却没有外面的草莓甜,可想而知,外面的草莓经历了多少的风风雨雨,但它们却不畏严寒酷暑,在冷风热浪中傲然挺立着,这正是草莓的勇气。
我喜欢吃水果,在各种各样的水果中,我尤其是喜欢吃草莓。
到了草莓上市的季节,每当走到草莓摊前,那红彤彤的草莓,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就会像只馋嘴的小猫,口水忍不住“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喜欢吃草莓,因为它的颜色、形状和味道都特别惹人喜爱。草莓的形状像颗鸡心,浑身长满了细细软软的小刺,摸上去毛茸茸的,不像仙人掌的刺会扎人。熟透了的草莓穿着红艳艳的“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太阳帽”,样子可爱极了。取一颗熟透了的草莓放在嘴里轻轻一咬,软软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液溢的满口都是。
我喜欢吃草莓的另一个原因,因为它没有皮和壳,吃起来特别方便,这样我就不用剥皮,吐壳了。嘻嘻,一口一个,痛快极了。
草莓不但好吃,营养也非常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草莓的吃法有很多种,除了直接食用,还可以榨成汁或者腌着吃。我们家的金典吃法就是酸奶拌草莓,妈妈把刚买回来的'新鲜草莓切成一块一块的放进一个大碗里,我把原味酸奶浇在上面,再拌一拌,等酸奶的颜色变得艳红艳红的,草莓就腌好了。哈哈,吃上一口酸奶草莓,更是回味无穷。
这就是美味的草莓,怎么样,听了我对草莓的介绍,你一定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吧?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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