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的作文(我眼中的人寿保险800字作文)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我眼中的人寿保险800字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08-31 14:35:36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我眼中的人寿保险800字作文)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一】

我看到这,我呆了:我的妈呀!中奖率1%。没关系,就算我白抽,后半辈子也有着落了。我三下五除二,麻利地穿好衣服,胡乱洗了把脸,一溜烟往抽奖点跑去…… 一抽,真是喜从天降,“哇!哇!!哇哇哇!!!一等奖,我发啦!”我大叫着。

“这是你的奖品,全家长寿保险单。”一位女士笑盈盈地把奖品给了我,几百双羡慕的眼睛立刻紧紧地盯着我。看的我头皮直发麻。 “好,好,我收下了。”虽然嘴上这麽说,可心里还一直怨自己没多买。

接下来的几天里,一个又一个人来了,都是保险推销员,一开门,一双双热情的让人不敢接受的眼睛,一张长好象都摸了糖的嘴,说着一遍又一遍相同的话:欢迎你参加人寿保险,入XX保险,祝你中大奖! “受不了了!!”我大叫。

终于,他们走了,我获得了片刻的喘息。不好,又一轮攻势开始了,我得赶紧准备应战。 指导教师:李振勇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二】

近日,行政部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东风南方企业文化宣传片。看完后,我相当的震撼,有很多的感受和感悟。东风南方从最初的创业艰难阶段到现在的飞速发展,真的很不容易!我为能在这样的企业里工作感到无比自豪。

既然在东风南方工作,我就要做到最好!首先我要坚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个人的良好素质是通过我们的知识、工作、待人接物等方面综合体现的。如何以过硬的服务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我认为首先是一种内心感受,而不是生硬的词语和格式化的程序。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知识面要宽、理解问题要深刻。高素质的服务能塑造员工自身形象,更能展现东风南方的良好形象。

其次,我们要用心去感动客户。感动是一种心灵的颤动和情感的升华。在不违背东风南方行动准则的前提下,我们要处处以客户为中心,才能感动客户。只有给客户以关爱,视客户为亲人,才能获得客户的回报。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服务中多听客户的建议、多积累资料,到工作时,主动迎合客户。走进客户的心还需要改进服务方式,比如特定客户上门服务。服务源于真诚,只有通过心贴心的服务才能走进客户的心,才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客户群。

总之,如果人人都能爱岗敬业,把工作当成一种享受、一种使命,那我们的东风南方一定会蒸蒸日上!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三】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一直是家庭、社会、国家共同关心的焦点。

少年儿童天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由于社会治安、交通意外、健康风险的客观存在,学生的安全问题已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少年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机率远远高于成年人,每年发生意外的人群中,少年儿童占比较高;孩子一旦患病住院,不仅影响学习,高额的医疗费用也将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加强学生、家长安全知识教育,有效利用社会及保险公司的力量规避学生安全风险,是每个家长、各级教育机构乃至全社会都亟需考虑的问题。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学生保险是一种低交费、高保障,专门为学生、幼儿设计的保障性保险产品,也是遵循自愿投保原则的商业保险,一天几毛钱的投入即可获得高额的保险保障,学生保险一直都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认可,部分家庭更是通过学生保险有效规避了家庭经济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的领导者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经营学生保险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一直以来以良好的社会信誉、丰富的服务、优质的服务水平,为青岛市超过60%的学生、幼儿提供学生险保障,增强了学生家庭、学校抵御风险的能力。

望子成龙是每一位家长的心愿,关心孩子安全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学生保险工作在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同时,更为规避学生安全风险创造了平台。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您的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并在您的呵护下,带着我们共同的希望飞得更高。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四】

??险在身边700字

邻居家小妹妹刚踏入小学校门,学校就要求交保险费。大人们说:“我家孩子这么乖,又不调皮,不会惹出什么事,干吗要保险呀?”老师极力想要说服家长给孩子订分保险,没想到反被泼了冷水。领居家的小妹妹就一直没订保险。没过多久,意外发生了。小妹妹跟着一群年龄较大的姐姐玩耍。她们在两座楼二楼的阳台上跳来跳去,正玩得开心,突然听见“啊”地一声惨叫,小妹妹从两楼之间的空隙“扑通”一声摔到了一楼。大人们闻声赶来,马上把她送进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小妹妹多处骨头断裂,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当然,这得花不少钱。小妹妹的爸爸妈妈东借西借,东拼西凑,终于凑齐了几千元的医药费。这件事之后,他们后悔莫及,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给自己的孩子办理保险,不然,就不用欠下这么一屁服的债了。

新的一学期又来临了,学校又让学生们订保险,领导家的大人给他们的孩子订了一份。当别人问他们干吗订保险,他们的回答是:“我们不能再重蹈覆辙呀,有了这么一份保险,自己心里踏实呀!”经历了那件事之后,大人们完全醒悟了过来,他们对于保险的'态度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过了不久,领居家的小妹妹得了阑尾炎,住进了医院,虽然也需要不少钱,但是大人们不用为钱的事儿而发愁了,因为女儿办了保险,保险公司为领居家的小妹妹支付了大部分医药费。小妹妹的爸爸妈妈笑着说道:“保险真是个好东西,关键时刻不愁没钱,看着那份保险单,心里都舒坦!”

是啊,社会在与时俱进,人们也应当加快时代的步伐,抛开旧观念,走向更加辉煌美好的明天!

太平洋保险的作文【五】

一、保险机构作为一般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动力不对称

洗钱者可以分为主动洗钱者和被动洗钱者。主动洗钱者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将犯罪收益变成表面合法的资金,即洗钱是贩毒、走私等上游犯罪的下游犯罪,其动力来自于“价值创造”的使命,即“实现价值”;二是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以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来资助恐怖行动或其他非法活动,主要是基于利益之争,达到政治宗教甚至是报复目的;三是将一种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合法实际不合法的资金,如把国有资产通过购买团体年金,将公款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目的,即“公饱私囊”,满足私利。而被动洗钱者在洗钱过程中,既增加了收入,又过失地成为了主动洗钱者的帮凶,如,保险公司增加了保费;中介人得到了佣金;跨国洗钱中,资金流入国增加了外汇收入和税收收入。无论是主动洗钱还是被动洗钱都给洗钱者带来一定实际意义上的好处,洗钱带来的巨大收益就如同一个磁力超强的磁场吸引着洗钱犯罪者。

反洗钱是一种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领导的行政行为,其动力主要来自于社会的正义感。反洗钱行为会使反洗钱的积极参加者付出一定的经济或其他成本。而我国又有规定:罚没收入和追缴的赃款要全部上缴国库。如此一来,保险机构反洗钱所付出的制度成本、雇员成本、展业成本、核保成本……根本无从得以补偿;对于协助国而言,成本大于收益,一部分外汇无偿流出,可能还会因此导致国际收支的困难。如由于缺乏国内法规的直接管制,地下保单的保单中介人很少有反洗钱的意识。再加上地下保单的佣金提成非常高,一般来说,首期佣金高达60%,有的甚至达到80%—100%,为了招揽业务,他们通常不会严格追查保费的来源,对客户资料的审核也是能宽则宽。可见动力的严重不对称,很可能会导致洗钱犯罪恶性膨胀,而反洗钱行动热情不高、力度不够的局面。在我国目前以保费作为保险公司业务评价的体制下,参与洗钱还可增加一定时期的保费。所以,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追求短期利益,会使其乐于看到资金流到自己的手中,而懈于追究资金的性质及来源,不愿去监控资金的流向,更不愿意去建立一套显然要增加保险机构成本但又不直接创造利润的反洗钱体系。

(二外部效应的不对称性

若从经济学的外部性角度来分析洗钱与反洗钱,则洗钱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具有负外部性,即“向他人施加成本,而非为他人带来收益”——洗钱活动损害了合法的商业活动和健全的金融市场,造成一国经济政策的失控,导致经济扭曲和动荡,所有这些都由国家和无辜的其他人来承担。而反洗钱是典型的具有正外部性的活动,即“不被补偿的收益向他人溢出”——反洗钱行为维护了社会正义,稳定了金融市场,使国家和人民受益。这种外部效应的严重不对称,给反洗钱工作埋下了严重的隐患。下面建立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

假如将洗钱与反洗钱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商品,如图1所示SS、DD是满足有效市场假设的“反洗钱产品”的供给、需求函数,姑且以政府代表反洗钱的受益方,政府和各金融机构为供给方。Q1是消费者在该产品可以排他性消费时的需求。而反洗钱活动存在正的外部性,“直接消费者”对此产品的消费就会为他人创造价值或收益,故反洗钱给社会、国家带来的附加收益由外部需求函数DeDe反映,所以整个社会反洗钱的需求函数为D*D*,“反洗钱产品”的真实需求为Q2,而实际供给却停留在Q1点,这样就会造成供给不足,也就是整个社会对反洗钱投入力度不够。

洗钱的负外部性推论恰好与前面相反,由洗钱人支付的成本SS,但因洗钱带来的社会危害的外部成本为SeSe,因而洗钱的总成本为S*S*,其中犯罪组织、非法机构为“洗钱产品”的需求方,而各种地下金融机构以及合法金融机构中的洗钱参与者为供给方。如图2所示:“洗钱产品”的真实需求为Q1,而实际供给却停在Q2,这样就会造成供给过多,即整个社会洗钱活动猖獗。

保险公司作为一般金融机构,必然会考虑其外部效益和内部效益。银行业参加反洗钱最为直接的受益在于免受监管机构的处罚并且能够从中央银行获得再贷款、贴现的好处。保险业反洗钱不但失去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还增加了核保、监管、报告等成本,而这些成本并不能得到直接的补偿。保险业洗钱与反洗钱外部效应的严重不对称导致洗钱犯罪受经济利益的刺激作用,势头强劲,而反洗钱供给不足,从而容易造成大量黑钱逍遥法外,金融体系混乱,无论是公众利益,还是政府利益都得不到保护。

(三信息的不对称

从总体来看,金融领域的反洗钱要立足于防范,金融机构本身不具有执法权,其反洗钱作用说到底是提供情报,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核心职能就是提供金融交易报告。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就是对投保信息、退保信息等可疑性信息进行报告。保险业在洗钱与反洗钱的较量过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洗钱方与反洗钱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承保时,并不知道这笔资金是否合法,退保时也并不知道退保人退保的真实意图;反洗钱体系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反洗钱的监管机构(保监会和央行与反洗钱的执行部门(保险机构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一关系中,监管机构很难知道执行机构的任务执行力度,以及是否存在隐蔽行为,这就存在了道德风险。

信息劣势方为了增进自身的利益,就必须积极行动,消除非对称信息的方法是信息搜寻和信息甄别。由于信息甄别的成本低于信息搜寻,而且信息搜寻往往是为信息甄别服务的,因此,信息劣势方消除非对称信息的方法主要是信息甄别。保险机构和中国保监会在借助信息甄别行为消除非对称信息的过程中存在规模不经济和外部性问题。以保险机构为例,规模不经济是指保险机构在信息甄别的过程中,由于单个保险公司信息甄别的规模过小,难以达到规模经济要求而使信息甄别的边际成本过高,导致信息甄别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从而使信息甄别呈现规模不经济。保险机构信息甄别的积极性不足,使其难以完全消除非对称信息。

二、保险业参与反洗钱的策略

保险业本身的行业特征,以及其保险产品特性,使保险业暗藏洗钱通道,寿险领域尤其严重。在团体寿险中,当事人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或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首先,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这样洗钱者便可直接达到模糊监管者视线,掌握“黑钱”流向的目的。如甲为自己投保三年储蓄返还性保险,但受益人是乙,乙通过保险公司过一下手就可拿到甲的'钱。其次,保险合同遵循“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保险公司无法阻止退保,因为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何况保险当事人各方有时出于利益关系而保持相当的默契,因而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更大。再次,洗钱者也经常在保险期限上做文章,如长险短做,利用长期保险合同做幌子,私下和保险公司约定在一定保险期限届满时退保后再重新投保,这笔交易并不记入公司的账上,这样就完成了秘密的洗钱交易。

保险业反洗钱的主要困境是无约束机制和利益问题,因而要有效地遏制保险业反洗钱,就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金融保险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全面围剿保险洗钱。

(一建立保险业反洗钱监管体系。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是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前提。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反洗钱法》,正式建立了我国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制裁、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全面预防、控制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基本法律框架,形成了一道全面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网”。中国保监会也于近日公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导意见(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将反洗钱列入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其次建立交易申报制度和嫌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保险机构从事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须向保监会报告,发现涉嫌洗钱的交易应主动向保监会或司法部门报告;再次在反洗钱立体监管网络体系中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执行和监管职能,做好对保险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甄别、筛选、分析和检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二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的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监测系统,适时监控境内所有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通过监控系统掌握退保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全部信息,对于没有血源和姻缘关系的受益人要进行密切监控;加强制度约束,对提前退保的团体险,尤其是国企和国企控股的公司,保险公司有义务上报有关部门,追踪钱的来源和去向,并且不准国有企业把年金交给外资保险公司,对身居要职的公务员和国企高管层,不准在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出台相应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大额(10万以上付款金建立档案制度,保留线索。

(三建立保险业反洗钱利益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根据科斯定理,只有当交易费用为零时,市场才不会失灵,但在现实中交易费用均为正,所以解决外部性问题只能靠制度建设,所以有效反洗钱要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逐渐改变以单一的保费规模评估保险公司效益的制度,应逐步加入资金运营状况、偿付能力等各项指标;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奖提供保险洗钱重要线索的人员,同时对合伙造假进行洗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员要实行严惩;实行收缴黑钱利益部分返还制度,对国内而言,将收缴的黑钱作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向参与反洗钱的保险公司投保,使反洗钱外部效应内在化,对国外而言,双方可签定“黑钱分割协议”,以增强国际反洗钱合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提高保险业的声誉。要查与研相结合,即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改进保险业反洗钱的技术手段,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对现有保险产品存在的可能被洗钱者利用的漏洞进行监督、预防,制定严密的防范洗钱的处理程序;完善保单条款,如对退保理由进行核查,并设立不同等级的解约防范措施,杜绝黑钱从保险系统流过。积极研发出更优质的,且能有效预防成为洗钱工具的新型保险产品,增强本国保险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保险业声誉,积极有效的遏制“地下保单”的盛行。

(五联合互动工作制度。为加强保险业的反洗钱工作,保险业要与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按照分业监管,职责明确,规则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跨行业监管的复杂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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