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就是——我的娃娃“蓝天”
“蓝天”是我的一个小海豚娃娃,它是我过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还有一双可爱的眼睛,圆碌碌的,嘴巴伸的可长了;他的\'尾巴很细,一不小心就会拽下来,所以每次抱着他睡觉时我都会非常小心。
我之所以会叫他“蓝天”,是因为它的背是蓝色的,肚子是白色的,很像天空,所以我就叫他蓝天了。
“蓝天”之所以会成为我的心爱之物呢,是因为它是我姑姑送给我的离别生日礼物,因为我的姑姑要去泉州,再也不回来了,所以那个礼物成了我最重要的东西。
每当我生气时,或难过、悲伤时,我都会抱着小海豚,把心里难过、悲伤和生气的事情说给小海豚听,小海豚就像是姑姑在跟我谈心一样,在安慰我、讨我开心。
每当我开心时,也会抱着小海豚,把我为什么开心的事情讲给他听,小海豚还是会像姑姑一样夸奖我、鼓励我。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一个可爱、会跟我谈心的娃娃!
我最爱的物品是个风铃,这是我3岁时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得十分漂亮,呈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秀发又长又密,犹如一道瀑布。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很有光泽,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绽放着它特有的光彩。一个又小又挺的鼻子再配上鲜红的樱桃小嘴,使得它就像天上仙女一般妩媚动人。它穿着一条与芭比娃娃一样又长又漂亮的翠绿色礼服,上面有一朵微笑的小云,太阳害羞地躲在它后面,仿佛在说:“大家都说太热了,那么今天我就在云弟弟这儿玩一天吧!”裙子的后面是夜晚的背景,一个大月亮在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因为有许多小星星在它身上溜滑梯,让它感到很痒。一条淡蓝的手巾系在它的手腕上,脚上穿了一双透明的水晶鞋,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个美若天仙的公主。
我喜欢它不仅因为它俊俏的模样,还因为它曾经救过我放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那盆刚长出不久还十分脆弱的绿萝。那天,我把绿萝放在阳台上晒太阳,自己去睡午觉,过了一会儿,“叮—铃,叮—铃!”一声声有力悦耳的铃声传入我的耳帘,我被惊醒了。风铃还在不断地摇晃,似乎在说:“刮大风啦!马上就要下雨了!快把绿萝收回来吧!”我扭头一看,呀,绿萝的腰快要被风给吹折了!在它们弯下腰的时候,我立刻把它端回了我的房间,紧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风铃松了一口气,却摇得更加开心了。
我的风铃立了大功,从此我爱上了它,它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这株多肉是我表演节目,获得的奖励。
它的外表十分精美,像是画家量身绘画的一幅优美的画卷,诉说着生命的概念。你看那两根主枝正插在用鸭状花盆盛满的泥土上,破土而出,生机勃勃。两根主枝上又生出了小枝,小枝上长出了嫩绿的叶子,那些叶子十分肥厚,胖嘟嘟的,我感到每一片叶子上都有一个生命在跳动,我被它那种生存的强烈***所震惊,决定要好好呵护它。
我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观察它,每隔几天我都会给它浇一次水,要是有空闲的时候,我还会给它唱歌,每次唱完歌,我仿佛看见它都在为我鼓掌、喝彩。就这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爸爸正在搬运东西,我在一旁写着作业,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赶紧跑了过去,原来是爸爸不小心把多肉给碰翻了。看着眼前被碰翻的泥土和残叶,我伤心至极。过了一会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多肉和泥土从新装到花盆里。几天后,一件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多肉又长出了嫩绿的新叶。我为有这样的多肉而感到开心,它那不屈不饶,生命力顽强的品质使我为之一振。
这就是我最心爱的物品,它那不屈不饶的品质永远都在我心中闪烁着。童年时,我和它的故事永远忘不了,这盆多肉为我的童年增加了一份快乐,有了这盆多肉,我的时间才会更加精彩。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爱之物,它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一本书,更有可能是一株植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书,不是哪本特定的书,我喜欢所有的书。但如果都写进这篇作文里,那没有个两三千字是别想写完了,而且大部分都是流水账,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便写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至于是哪几本,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的书,首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路遥写的,主要时间段就是“文革”末期到改革开放的十年。十年,十年,让中国目瞪口呆,也让世界目瞪口呆。这本书中描写了太多人情世故,也有很多世态炎凉。其中有数不清的道理,虽然一些我现在不能理解,但我坚信它能在一直不断教着我道理。
还有一本是刘慈欣的科幻著作《流浪地球》。这本书很是出名,还被改编成过电影。讲的什么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再啰嗦了。刘慈欣的书都非常好看,他写的书突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古板与单调,不是只描写某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来想像。《三体》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从古代到现代,全方位的来描写,是许多科幻作家所不及的。
接着便是沈石溪的作品,只要是他写的我都喜欢,很接地气,语言通俗易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讲述的就是只母狼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的故事,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也有许多家长望子女成人中龙凤,施加了太多的压力。就像一条线,压力太大崩裂了一样……
书,让人聪明,让人愉悦。虽然我已五年级,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我会一直坚持读书这个习惯,这是一个好习惯,一个浸到骨子里的好习惯。
生活中,我们遇到过各式各样的物品。其中,我最爱不释手的是我九岁生日时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一块多功能手表。
从外表看,它是粉色和银色的。四周有四个不同的按钮。左上角的按钮按了屏幕上的字就会闪闪发光。另外几个是用来计时的。在表盘的外面有两层银色的同心圆,看起来很是清爽。
在同心圆的里面,嵌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像清澈的泉水在里面凝固了。玻璃的里面,电子屏幕被划分成了三个区域:最下面的是个长方形区域,显示小时和分钟;左上方,是个圆形区域,显示秒;而右上方那个区域里,有七个方格,用来显示星期几。在三个区域的交接处,有着菱形、五角星形、条形和圆形的粉色花纹。它色调搭配的十分和谐,使人不会因粉色过多而感到甜腻,也不会因全是银色而觉得单调。
它不仅美观精致,而且还是我日常生活中的好帮手,帮助我管理时间,陪伴我一天天成长。有时,我会拖拉,它似乎就在无声地提醒我:“小主人,加快速度吧,你要迟到了!”每当周日晚上,我要上床时,它也会提醒我:“小主人,明天是星期一,要穿校服哟!”每晚,在我即将进入美丽的梦乡前,我总会拿出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把它擦得一干二净,并把纸盖在它身上,这样既可以挡灰尘,也给了它一张小小的毯子。
我喜欢它,喜欢它美丽清新的外表,喜欢它分秒必争的严谨,更喜欢它与我朝夕相处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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