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身材不胖也不瘦,有一头黑黑的短发,特别精神。妈妈有一双锐利的眼睛,我做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不过,妈妈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和我一样就像一轮弯弯的月亮,可爱极了!
妈妈的特长是写作,她曾经在报纸、杂志上发表过几十篇散文和诗歌,还有不少获奖证书呢!
妈妈的爱好是:玩电脑、听音乐、织毛衣、看书……我的几件有漂亮图案的毛衣,都是妈妈的杰作。
最值得一说的就是妈妈对我的爱。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下着大雨,上学经过的那条路变成了一条小河,许多人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妈妈毫不犹豫地趟着泥水把我背了过去。当时我的眼泪都掉了下来。我真担心妈妈会感冒。妈妈却拍拍我的头说没事,就湿着鞋和裤子上班去了……
我望着妈妈匆匆离去的背影,心里一直很难过,我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报答妈妈。
不过,有的时候我也很怕妈妈。因为,妈妈在各个方面对我要求都很严格,当然,我也挨了不少打,但我从来没有怪过妈妈,因为妈妈说,打在孩子的身上,真正痛在妈妈的心上。
这就是我的妈妈,不仅给了我生命和爱,还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的爸爸是个特别的爸爸,因为他是个会扎辫子的爸爸。
记得第一次,爸爸用他那笨拙的大手来帮我扎辫子。他用梳子在我头上摆弄了很久,可是怎么梳也梳不平,怎么抓也抓不牢,从镜子里我看到他很紧张,鼻子还冒着汗,手还微微的发抖呢!结果扎出来的辫子凹凸不平,很难看,而且跑两步就散掉了。
爸爸经过每天给我扎辫子,耐心地向妈妈学习,不久,他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现在,爸爸拿着小梳子,很自信地在我的头顶上进行他的艺术创作,一下,两下,三下,然后一捋,另一只手拿着皮筋,一圈,两圈,三圈,扎好了。还会不停地变着不同的扎法,马尾辫,两条辫,有时还会调皮的给我扎个三角辫,戴上美丽的蝴蝶结。我照了照镜子,头发很整齐,很顺滑,太好看了!爸爸看着我漂亮的小辫子,露出了灿烂的'微笑,我也朝爸爸会心的一笑!
我的爸爸手巧吧,你们的爸爸呢?
中秋之夜,我们一家人坐在客厅里电视,忽然边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歌声,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我问妈妈:“妈妈,您能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吗?”妈妈微笑地点点头,给我讲起了她小时候的.故事。
那时候妈妈住在农村,当时条件很差,没有电,也没有高楼大厦。记得也是一个中秋夜,天很闷热,妈妈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做完作业,连忙搬条躺椅来到庭院中,和忙碌了一天的外公外婆一起乘凉,我们一边剥着自家种的花生,一边听外公海阔天空地大扯一通,庭院中不时传来哈哈地笑声。夜深了,妈妈也在外婆用蒲葵扇“啪啪”赶蚊子的声中睡着了。
记得还是一个中秋之夜,天阴沉沉的,妈妈听同学说邻村要放电影,缠着外婆要去看,因为有五六里路,天气又不好,外婆起先不同意,但禁不住妈妈的死皮硬磨,终于答应了。妈妈和几个同学一路上有说有笑,甭提多开心了!刚进村,就听到了马达隆隆的声音,来到操场,只见竹杆支撑的幕上放映的是《孙悟空大闹天空》。妈妈和同学连忙搬了几个石块,坐在了操场的最前面,可爱勇猛的孙悟空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看着看着,忽然妈妈感到脸上一阵凉意。啊,天下雨了!回头一看,操场上的人已所剩无几,妈妈和几个同学连忙往家里跑。到家后,已是落汤鸡一只,免不了外婆的一通唠叨。
妈妈的童年虽然很苦,但也是很有趣。如今,我觉得我实在是很幸福,每天想看电视电影用不着跑那么远,家里有电视,电脑,热了有电风扇,空调。一切都变了,一切都变好了。
有些老师很快乐,很严厉,很细心······但刘老师却是一个童心十足的人。
刘老师长得不算高,但“鬼点子”不少,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四年级发生的一件事。
四年级的时候。我、王华杰、李涵、刘宓雨被老师邀请到清英外国语学校,帮那边学校画围墙,可能是因为那里的老师太好了吧,画完之后送给我们一人一个大海宝和两块蛋糕,我们抱着海宝,吃着蛋糕,如愿以偿的回到了教室。
一踏进教室,同学们异口同声叫道:“哇!”说是迟,那是快。刘老师叫上朱天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了刘宓雨的海宝,我见机行事,迅速跑到自己的位子上,“捍卫”自己的海宝。
刘老师来了,她眼神凶神恶煞,双手乱比划着。想夺走我的海宝。我只好把海宝扔给了外面的王琛,刘老师说:“你要是把海宝上交,让你做语文课代表。”最后,四只可怜的海宝“再见”了。
我们原本以为没戏了,但刘老师又把海宝还给了我们,我们高兴地回家了。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
“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一: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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